《商业银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商业银行因分立、合并或者出现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需要解散的,应当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附解散的理由和支付存款的本金和利息等债务清偿计划。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商业银行解散的,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按照清偿计划及时偿还存款本金和利息等债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监督清算过程。”商业银行的解散是指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因出现银行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等致使法人资格消灭的法律行为和法律事实。另外,商业银行可能因为分立、合并解散。本条是对商业银行因分立、合并而解散或者因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而解散的情形的规定。商业银行的解散依照法律规定包括两个步骤,即申请和批准。
合并是商业银行解散的一个主要原因。合并有两种情形:一是新设合并,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商业银行合并为一家银行,参加合并商业银行宣告解散。因合并而解散的银行要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说明解散的理由和保证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等债务的计划。二是吸收合并,一家商业银行将另一家银行合并,被吸收方解散。商业银行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同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商业银行应当自做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各债权人,于30日内公告3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商业银行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商业银行不得合并。
分立是指一家商业银行按照法律的规定和协议的约定分散为两家或两家以上商业银行的法律行为,包括两种形式:派生分立和新设分立。派生分立是指一家商业银行用其部分财产和业务另设一家或一家以上的新商业银行,原商业银行继续存在。派生分立不存在解散的问题,对新设立的商业银行而言,是属于设立的问题,需按规定报经批准而设立。对原商业银行而言,属于变更的问题,如注册资本的变更,股东的变更等,需按规定报经变更的手续。新设分立是指一家商业银行的全部财产分别归入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新商业银行,原商业银行解散。商业银行分立应当由分立各方签订分立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商业银行应当自做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同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3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商业银行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商业银行不得分立。商业银行的分立如果是采取新设立分立方式的,被分立的商业银行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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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解散审批程序有哪些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2XX依据《指导意见》,商务部门不再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特别清算实施审批管理,但对外商投资企业解散仍需实施审批。审批程序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中外合作企业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XX《指导意见》明确,外商投资企业根据相关规定终止的,须向审批机关报送提前解散申请书、企业权力机构关于提前解散企业的决议以及企业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投资者按照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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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章程规定企业法人解散的程序有哪些?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28有。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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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解散清算程序有哪些云南在线咨询 2022-01-27企业解散清算程序有: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3)注销登记。清算组结束工作之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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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解散的常见程序有哪些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15(一)成立清算组,并办理备案 公司解散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备案应提交以下材料: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清算组人员基本情况;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通知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