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6:25:04 369 人看过

发布部门:财政部

发布文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商品期货交易的财务行为,保护商品期货以外的其他经济组织从事商品期货交易的,比照期货投资企业执行本规定。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各级主管财政机关要加强对期货交易主体的财务监管。对期货交易所、期货经纪机构以及期货投资企业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对违反规定且不予纠正的,按照《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关联法规:

第四十九条经政府期货监管部门批准兼营商品期货代理业务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其自营业务部分应按“期货投资企业”执行本规定;其代理业务部分,应比照期货经纪机构执行。

第五十条本规定发布之前,各期货交易所、期货经纪机构及期货投资企业实际做法与本规定不符的,在本规定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采取措施进行过渡,改按本规定予以规范。

第五十一条本规定自1997年1月1日起执行。各地区、各部门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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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30日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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