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1997)二中刑初字第1442号
公诉机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
被告人张志刚,男,二十二岁,汉族,河北省满城县人,河北省满城县于庄乡李铁庄村农民,住该村。因涉嫌故意杀人,于一九九五年八月二日被羁押,同年九月六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公安局看守所。
辩护人毕文胜,北京市蓝盾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以被告人张志刚犯故意杀人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代理检察员车健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志刚及其辩护人毕文胜利庭参加诉讼。本案经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并作出决定,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起诉书指控:一九九五年七月二十四日五时许,被告人张志刚在本市东城区芝麻胡同十六号对面存车棚内,抢一外地拾废品人的矿泉瓶子,对方不允,其用木棍猛击此人头部,致外地人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公诉人宣读了证人韩炳旺、谢继芳的证言及抓获经过、现场勘查笔录、尸体检验报告、司法精神医学鉴定书、办案说明等证据材料。被告人张志刚辩称,其虽用木棍打过一个老头,但未打死人,否认犯故意杀人罪。其辩护人认为:本案二位目击证人均未提及打人者系用木棍将被害人打死的事实,且对打人者使用的凶器的叙述相互矛盾;公安机关未让目击证人对犯罪嫌疑人张志刚进行辨认,仅凭张志刚以前的供述,不能得出其打死人的结论;死者身上另有锐器伤,不能排除他人作案,故请求法院对被告人张志刚以证据不足宣告无罪。
本院认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指控被告人张志刚犯故意杀人罪,但当庭宣读的两位目击证人的证言,对打人者使用凶器、打的过程等问题的叙述均存在矛盾,不能相互印证,与被告人的供述亦不一致,且取证的时间在抓获被告人之后,却未让证人对被告人进行辨认;当庭宣读的“抓获经过”亦存在较多矛盾,其中对根据打人者的面貌特征将被告人抓获一节,没有证据印证;当庭宣读的尸检报告证实,死者腿部有三处刺创,但被告人的供述及证人证言均不能证明此伤形成的原因;公诉人当庭未对上述问题进一步举证并做出合理解释。综上,本案主要证据均存在矛盾,不能相互印证,不具有排他性;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指控被告人张志刚犯故意杀人罪,证据不足。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指控被告人张志刚犯故意杀人罪的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宣告被告人张志刚无罪。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耿景仪
代理审判员周建忠
代理审判员王万铁
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一日
书记员赵静
-
张天一、郭丽梅故意杀人案
448人看过
-
张志福故意伤害一案刑事判决书
107人看过
-
故意杀人案件中嫌疑人刚满15岁能拘留吗
64人看过
-
张志威抢夺案
206人看过
-
张某某等故意杀人、保险诈骗案(一审二审)
298人看过
-
郑海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
181人看过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
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区别,故意杀人罪立案标准,故意杀人罪立案标准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08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如何认定,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这两种犯罪容易混淆的主要是伤害致死与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伤害罪的既遂与故意杀人未遂两种情况。容易混淆的原因在于每种情况中的两种罪,都
-
杀人案涉嫌故意杀人罪可以一审立案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02故意杀人案的一审会当庭宣判刑罚。对于故意杀人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材料充分的前提下,可以当庭宣判,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
-
故意杀人案件录音模板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09供述犯罪时的心态;行凶部位是否致命;实施的数量。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地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这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严重的犯罪。 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致死)罪的界定。如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死亡,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定故意杀人罪;如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身体健康的伤害的,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定故意伤害(致死)罪。
-
故意杀人案件司法解释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91,要是到法院责任会如何判定?我应该负主要责任吧? 有可能判故意伤害罪。你应该是要负主要责任。 2,会判我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故意杀人最轻判多少年,最重多少年?故意伤害最轻判多少年,最重多少年?》 有可能判故意伤害罪。最轻的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赔偿我应承担百分之多少? 4,被害人要是同意私下解决,公安机关我想也要提起公诉吧?必须要上法庭吗?一定要进监狱吗? 被害人同意
-
一般故意杀人案的刑罚西藏在线咨询 2025-01-17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行为,无论该行为是否成功,都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即使被害人的死亡结果最终未能实现,或者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阶段,也应当立案追究。因为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任何侵犯他人生命的行为都可能对受害人家属和社会造成极大的伤害,所以这种行为构成犯罪,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