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2017年)
第二十五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一)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
(二)爆破、钻探、挖筑鱼塘;
(三)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
(四)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
《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2017年)
第九条河道采砂实行许可制度。河道采砂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分级许可并发放许可证。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办理河道采砂许可和发证手续。
河道采砂许可证有效期不得超过一年。河道采砂许可证式样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内容包括采砂人名称、采砂范围、采砂量、作业方式、采砂期限、采砂作业工具名称和数量、规模控制及卸砂点等。
个人家庭生活年自用砂量少于五十立方米需到河道可采区采砂的,免办河道采砂许可证,但采挖的河砂不得销售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9年修订)(2017年)
第三十九条国家实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影响河势稳定或者危及堤防安全的,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划定禁采区和规定禁采期,并予以公告。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
清远清新区河道采砂许可办理多少费用
58人看过
-
兴宁河道采砂许可办理有哪些条件
142人看过
-
河道采砂许可申请
373人看过
-
四会河道采砂许可办理期限
336人看过
-
梅州梅县区河道采砂许可办理有什么法律依据
176人看过
-
大亚湾区河道采砂许可办理时间多久
168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
没有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可以在河道采砂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22(一)非法开采砂石量一百立方米以下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非法开采砂石量一百立方米以上一百五十立立方米以下的,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非法开采砂石量一百五十立方米以上二百立方米以下的,处以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非法开采砂石量二百立方米以上三百立方米以下的,处以十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非法开采砂石量三百立方米以上的,处以二十万元以上
-
河道采砂许可证怎么办理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03向当地水行政主管机关提出申请。水行政主管机关根据行政许可法和河道采砂管理的规定,按照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申请资料包括:填写采砂申请书的表格内容,张贴好法人、采砂现场负责人的照片,采砂机具照片(申请水采的要采砂船舶照片),申请水采的要附船舶检验合格的相关资料和航务海事部门的意见,年度采砂实施方案报告,与第三者的协议,采砂点出让了的要附采砂权出让合同和工商营业执照。 申请程序为:在当
-
河道采砂许可证有哪些注意事项甘肃在线咨询 2021-07-09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有效期间届满或者累计采砂量达到采砂许可证规定的采砂总量时,发证机关应当收回或者注销采砂许可证并发布公告。 可采期内,由于出现了影响长江河势稳定和防洪安全的自然灾害或者其他重大事件,需要暂停采砂活动的,发证机关可以宣布其发放的河道采砂许可证效力中止,以上事由消除后,发证机关应当宣布采砂许可证效力恢复。
-
四川省内怎样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1-09申请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河道采砂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 (三)开采的总量、地点、控制高程和范围(附范围图); (四)符合要求的采砂设备和采砂技术人员证明材料; (五)砂石堆放地点,弃料处理及现场清理、平整方案; (六)采砂与第三方有利害关系的,与第三方达成的协议或者相关材料; (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风险提示:利用采砂船舶作业的,还应当提供采砂船舶、船员
-
河道采砂是哪些地方的禁采区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23下列区域为禁采区: (一)河道防洪工程、河道整治工程、水库枢纽、水文观测设施、水环境监测设施、涵闸以及取水、排水、水电站等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安全保护范围; (二)河道顶冲段、险工、险段; (三)桥梁、码头、浮桥、渡口、航道、过河电缆、管道、隧道等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安全保护范围; (四)饮用水源保护区; (五)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湿地公园; (六)依法禁止采砂的其他区域。 风险提示:下列时段为禁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