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中当事人享有的权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4:22:26 469 人看过

行政处罚过程中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如下:

1、知情权;

2、确认权;

3、申请回避权;

4、申辩权;

5、听证权;

6、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

7、获得赔偿权。行政处罚是行政制裁的一种形式,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一、行政处罚种类包括什么

行政处罚的种类分别是:其一警告。是指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也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做的正式否定评价。二是罚款。是指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三是没收违法所得以及没收非法财物。四是责令停产停业。是指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它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五是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吊销执照。六是行政拘留。是指治安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短期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制裁方法。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强制措施是否属行政处罚

强制措施不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强制措施不是行政处罚。

三、行政处罚的本质属于什么

行政处罚的本质属于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9: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强制措施相关文章
  • 当事人行政处罚中的知情权是什么?
    当事人行政处罚中的知情权是:1、知情权在作出行政处罚前,烟草专卖机关必须告知当事人做错了什么事,违反了什么法律,将得到什么样的处罚,为什么要这样处罚。告知是为了给当事人一个申辩的机会,同时也是一种教育途径。如果不告知,行政处罚决定就不能成立。当事人只有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明明白白,才能心服口服地接受处罚,并认识和改正错误。2、确认权当事人有权确认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法定资格。执法人员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制作询问笔录、勘验笔录时,要和当事人一样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在当场收缴罚款时,必须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否则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3、申请回避权如果当事人认为执法人员或者听证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有权申请回避。是否回避,由本级烟草专卖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作出决定。4、申辩权当事人是行政处罚的承受者,怎么罚,罚多少,关系到
    2023-04-06
    364人看过
  • 行政处罚有错如何变更,行政处罚中当事人有哪些
    一、行政处罚有错如何变更行政处罚有错误时,被处罚人可以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二、行政处罚中当事人有哪些权利1、知情权在作出行政处罚前,烟草专卖机关必须告知当事人做错了什么事,违反了什么法律,将得到什么样的处罚,为什么要这样处罚。告知是为了给当事人一个申辩的机会,同时也是一种教育途径。如果不告知,行政处罚决定就不能成立。当事人只有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明明白白,才能心服口服地接受处罚,并认识和改正错误。2、确认权当事人有权确认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法定资格。执法人员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表明身份
    2023-04-18
    119人看过
  • 罚款的行政处罚权由谁享有
    罚款属于行政处罚,诸如交通违章、未婚生育等行为,都是因为触犯了行政性的法律规定,才需要缴纳罚款的。罚款的缴纳是有强制性的,并不会由于违法者声称自己没有钱就会免除罚款的支付。1、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2、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
    2023-02-13
    463人看过
  •  公民依法享有哪些行政处罚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被处罚人具有多种权利。首先,被处罚人有权了解事实。其次,他们有陈述权和申辩权。此外,如果被处罚人不满意行政处罚决定,他们还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同时,他们还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此外,被处罚人还有请求赔偿权和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权。最后,他们还有申诉或者检举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被处罚人具有以下几种权利:1、了解事实的权利;2、陈述权;3、申辩权;4、听证权;5、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6、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2、陈述和申辩权。3、要求举行听证权。4、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权。5、请求赔偿权。6、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权。7、申诉或者检举权。了解行政处罚的基本权利行政处罚是指国家机关对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行为所采取的法律制裁措施。在进行行政处罚时,被处罚方有权享受一定的法律保护。其中最基本的一项权利
    2023-11-11
    191人看过
  • 行政处罚中,当事人在法律上如何处罚?
    《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应当行政处罚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政机关应当按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行政处罚。因此,行政处罚当事人应当是违反行政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处罚当事人不做笔录当事人拒绝做询问笔录,只要证据充分,可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不影响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7条的规定,在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或者检查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现场检查、询问笔录作为证据的种类之一,其有效性以收集证据的程序和方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转移。依《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因此,在询问当事人时,应当至少有两名执法人员在场。当事人拒绝在询问笔录上签字时,执法人员应当对拒
    2023-08-07
    371人看过
  • 某一项行政处罚权而言所有的行政机关是否享有权利
    法律咨询:就某一项行政处罚权而言所有的行政机关当然享有吗?律师回答:不是。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六条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第三十八条调查终
    2023-06-13
    478人看过
  • 当事人有权拒绝行政处罚的情况有哪些?
    一、当事人有权拒绝行政处罚的情况有哪些?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二、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一)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实施行政处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享有行政处罚权、能够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应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必须是行政机关。第二,必须具有外部管理职能。第三,必须取得特定的行政处罚权。第四,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二)授权实施行政处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若不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则不能实施行政
    2023-06-02
    409人看过
  • 当事人在听证活动中享有哪些权利
    当事人在听证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申请回避。认为听证主持人、听证员、书记员系下列人员之一的,可以申请其回避:本案调查人员;当事人、本案调查人员的近亲属;与本案处理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人员。(二)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为代理人参加听证,并出具授权委托书,明确代理人的权限。(三)进行陈述、申辩和质证。(四)核对、补正听证笔录。(五)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律师补充:在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一)责令停产停业。(二)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三)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个人处以二千元以上罚款,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罚款,对违反边防出境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个人处以六千元以上罚款。对依据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政府规章作出的罚款处罚,适用听证的罚款数额按照地方规定执行。(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违法嫌疑人可以要求举行听证的其他情形。听证参加人包括:(一)当
    2023-05-06
    111人看过
  • 在行政处罚中,公民、法人有哪些权利?
    行政机关依法进行管理,对违法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是保障国家政治、经济以及其他社会生活的有序进行的必要手段,是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的范围是非常广泛的,它包括公安、工商、税务、土地、卫生、计量、海关、出入境等,涉及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其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直接关系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的实现。同时,行政机关的管理具有强制性,它代表国家的意志,它单方面的意志表示,就要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条件遵守或者必须履行。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遵守行政法律规范,不履行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行政机关可以运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手段,促使他们遵守或者履行。行政机关的权力所具有的广泛性和强制性,对于维护社会安定,保障改革和建设的顺利进行,保护全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是十分必要的。但是,正因为行政机关的权力具有广泛性和强制性,如果
    2023-02-17
    272人看过
  • 当事人在行政处罚程序中的听证申请
    当事人可以要求听证的情形有: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况下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
    2023-07-03
    81人看过
  • 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听证权利告知书
    司听告字()第号你(你单位)的……行为(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应有简单的概括说明),违反了……,现拟给予……行政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和《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你(你单位)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果要求举行听证,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逾期视为放弃要求听证的权利。本行政机关地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联系部门: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司法厅(局)(章)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04-24
    427人看过
  • 无当事人能否行政处罚
    一、无当事人能否行政处罚没有当事人的,就没有行政处罚的对象,所以不能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对象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二、行政处罚权的限定行政处罚的设定是指国家有权机关在行政处罚立法上的权力配置。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限划分如下: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可以设定任何种类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2.国务院是
    2023-05-18
    479人看过
  • 行政处罚中当事人要求听证, 怎么说?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提出听证要求的时间,应该是行政机关对案件已经调查终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由行政机关通知当事人到场,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等事项。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告知的事项有不同意见,并且与行政机关的认定不能一致,亦即有重大分歧的,当事人可以提出听证要求,听证要求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的3日内向行政机关提出。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为了保证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听证,行政机关举行听证的,必须在7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规定听证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必须公开举行,是为了遵循行政处罚的公开原则,便于人民群众对听证的监督,保证听证的公正性。一、如何举行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按照
    2023-02-19
    393人看过
  • 行政处罚中当事人可以是哪些主体
    行政处罚中的当事人可以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处罚法》规定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所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为行政处罚的当事人。一、征管法86条本条是对违反税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追溯期限的规定。追溯期限也称追溯时效,是行政处罚法律制度的组成部分。为了规范行政处罚,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国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二、电子抓拍违章如何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被电子抓拍违章的,可以在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处罚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
    2023-04-02
    267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行政强制措施
    相关咨询
    • 当事人是否对行政处罚有申辩的权利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17
      当事人有申辩的权利。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单位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单位应当采纳。
    • 被罚人在行政处罚时享有哪些权利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01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
    • 一般行政处罚行政相对人享有的权利有什么呢?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6
      一般行政处罚行政相对人享有的权利税务机关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相对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这里的“相对人享有的权利”,主要指:相对人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相对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不管是简易程序还是一般程序或者是经过听证程序做出的行政处罚,相对人都有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权
    • 当事人接到行政处罚之后有什么权利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29
      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权。 《行政处罚法》第52条规定:“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申诉或者检举权。 《行政处罚法》第54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
    • 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享有什么权利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2-28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时,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2、有权申请工作人员回避; 3、有权看现场图,对不当和有误之处有权要求更正; 4、对检验、鉴定不服的,有权申请重新检验、鉴定或者自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