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方面属于什么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1-09-27 04:03:06 106 人看过

一、拆迁方面属于什么法

关于拆迁,我们国家是有一系列的法律规定的。

首先,是跟征收/拆迁相关的基本法律;如:《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城乡规划法》等;

其次,是专门针对拆迁的相关规定,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目前并没有全国统一的类似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关于集体土地拆迁的相关规定,只有各个省市也制定的关于集体土地拆迁的相关规定。如《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扬州市市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等。

另外,各个省市也都在不同程度上制定了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具体实施办法。如《上海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管理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

二、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是多少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三、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

1、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范围后,通知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政府机关。

2、区、县政府机关通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控制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停止办理居民常住户口分户手续;房管部门和房屋经营单位停止办理房屋的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予、分户等手续;被拆迁单位停止建筑物、构作物的改建、扩建和装修等工程;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停止核发营业执照。

3、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4、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5、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就拆迁事项的权利义务,如补偿形式、金额、应安置人口、应安置面积、安置地点、层次、搬迁过渡形式、期限、违约责任等作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5]《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0日 02: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拆迁方面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开庭的有关法律规定(一)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1、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2、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
    2023-07-07
    313人看过
  • 拆迁公司属于什么单位?
    一、拆迁公司属于什么单位?拆迁公司属于房屋征收部门委托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拆迁公司并不是政府部门,拆迁公司是房屋征收部门委托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
    2024-01-24
    259人看过
  • 门面房拆迁赔偿面积计算方法有什么?
    1.房屋拆迁补偿的范围是房产证书上的建筑面积,如果没有房地产证书,拆迁单位将聘请专业测绘人员对房屋实际面积进行重新测量,拆除面积将以新测量的建筑面积为基础。2.房屋面积有两类:房地产证书上的建筑面积和土地使用证书上的土地占用面积。房屋的建筑面积不像土地证书上的土地占用面积那么大,土地占用面积是根据土地使用证书的占用面积和拆除面积计算的。3.无产权证房屋的拆除,以其他产权手段计算,如购房合同等。房屋的实际建筑面积小于有关证明,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有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补偿。在我国拆迁时主要采取的是产权置换补偿,原有房产多大就可以置换到多大的房产,若选择更大的房屋,超出的部分需要房屋所有人补足差价。一、上海市动迁安置面积政策条例被拆迁私房所有人保留房屋产权的,拆迁人可参照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用新建房屋或其他住房互换产权。私房所有人与拆迁人应按照互换房屋面积、质量的差异结算差额价
    2023-04-10
    329人看过
  • 非法拆迁怎么办,哪些情况属于非法拆迁
    一、非法拆迁怎么办遭遇非法拆迁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行政复议法》第13条规定,关于对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二、哪些情况属于非法拆迁1、无征地批文进行征收。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原则上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都要使用国有土地。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改变土地性质,把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起决定性作用的文件就是征地批文。2、拆违拆危等违法拆迁现象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伴随在拆迁过程中的拆违以及拆危案件更为常见。不少拆迁方更是以拆违和拆危之名行强拆之实,以减少给广大被拆迁人的补偿。当房子被认定为违章建筑时,不少被拆迁人自认理亏,以为房子被拆除也理所应当,却不知这可能是被拆迁方的惯用伎俩和手段。3、变相剥夺被征收人补偿方式选择权这种情况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尤为常见。圣运律师代理的棚户区改造类案件中频频出现。拆迁方只允
    2023-02-11
    145人看过
  • 被拆迁人从容面对强拆的方法是什么?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最为广大被征收人深恶痛绝而又心惊胆战的,莫过于来自征收方的强制拆除房屋行为。实践中,虽然该领域的法治环境不断改善,地方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有所提升,但违法暴力强拆事件仍是该领域乱象的重要体现形式之一,犹如挥之不去的阴影一般。那么,面对咄咄逼人、来势汹汹的强制拆除行为,被征收人又该如何应对?掌握征收大局,强拆性质不难了解强拆无非分两种:合法的和违法的。强拆主体无非有两类:法院和政府。通常认为,只有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实施的法院强拆,才可能是合法强拆,而其他的均应归于违法。(前提是被征收房屋是合法的)要应对强拆,首先需要知道你所面对的强拆行为的法律性质,这样才能做到有的放矢。而这,就需要被征收人对整个征收项目的进展情况有充分的了解和掌握,即清楚地知道针对自己房屋的征收进行到了哪一步。合法的强拆,以征收补偿决定为前提。补偿决定没出来,此阶段的强拆就都是违法的。了解情况,心中不慌
    2023-05-22
    120人看过
  • 法律规定拆迁属于什么纠纷类型
    一、法律规定拆迁属于什么纠纷类型法律规定拆迁属于民事纠纷或者是行政纠纷,具体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实践中,发生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的,一般属于民事案件,在双方达成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后发生纠纷的,一般属于行政案件。二、拆迁房屋手续要准备哪些资料房屋被拆迁,不管是采取协商、还是起诉等方式处理纠纷,需要提供过渡时期临时用房给被拆迁人的证据等,此外还需要提交以下证据: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5.已达成前拆补偿协议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协议;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7.拆迁许可证;8.房屋拆迁公告及张贴公告的照片资料;9.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
    2023-11-18
    137人看过
  • 拆入资金用于什么方面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商业银行禁止利用拆入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或者用于投资,拆入资金用于弥补票据结算、联行汇差头寸的不足和解决临时性周转资金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六条同业拆借,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禁止利用拆入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或者用于投资。拆出资金限于交足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和归还中国人民银行到期贷款之后的闲置资金。拆入资金用于弥补票据结算、联行汇差头寸的不足和解决临时性周转资金的需要。商业银行破产的后果有哪些1、有可能自己的存款只能拿回来一部分中国目前《条例》具体是这样的: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银行所有存款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加起来在50万元以内的,全额赔付;超过50万元的部分,从该存款银行清算财产中受偿。央行测算,50万元的偿付上限可以覆盖99.63%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换句话说就是国家不再为储户在商业银行的
    2023-04-17
    491人看过
  • 属于违法拆迁的情形
    1、拆迁名义违法,职能越权即没有合法名义或合法职权,盗用名义拆除合法房产。2、拆迁方式违法(偷拆)。3、拆迁程序违法,房屋拆迁必须严格遵守《房屋拆迁条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严格执行申请房屋拆迁许可,公示,评估,订立协议等程序。对达不成协议的应该严格遵守《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规定的听证,行政裁决和证据保全等程序。然而实践中,从违法颁发拆迁许可证,到拆迁过程中违法征收土地,不积极推行听证程序、公告程序,到发生纠纷后的救济和裁决程序,都存在不同的法律困境和受到现实条件的制约。诉讼解决拆迁纠纷面临很多现实的尴尬,行政诉讼解决房屋拆迁纠纷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和不彻底性。4、补偿数额及方式违法,是指拆迁人没有和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达成一致意见下实施的拆迁行为。这种违法拆迁行为本质上是民事侵权行为,这和民事普通侵权没有多大的差别,因此,面对这种侵权行为,拆迁户可以通过民事程序就可以维护其合法的
    2023-08-17
    80人看过
  • 面对拆迁,怎么与拆迁方谈判
    一、面对拆迁,怎么与拆迁方谈判(一)要有一个完整的规划筹备期。面临拆迁谈判最重要的就是要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对谈判的整体框架了然于胸。1.谈判的内容(我们想要说的内容主体是什么,最好有一个明确的提纲,做到心中有数。)2.谈判步骤(谈判要经过哪几个阶段,每个阶段我们要如何把握重要节点才可以控制局面。)3.谈判条件(我们要如何将自己想要表达的东西加固,传输给征收方,进而对征收方产生震慑力,使其接受。)(二),要有一个良好的沟通机制和氛围。以最平和的状态和拆迁方“聊”安置补偿,从博弈心理出发,转换思维模式,以“和”致胜。(三)要有说服的谈判言语功底。拆迁谈判有时候又衍生为辩论,在了解对手的基础上反击和对抗,利用对手的薄弱点展开攻势,据理力争,以高压的气势和犀利的辩词姐姐追击。(四)要有证据保底。证据是法律实践的重要“角色”,有了证据的存在,法律就可以完美的实行,尤其在谈判过程中,如果可以举证分析
    2023-04-30
    428人看过
  • 强行拆迁怎么办,什么情况属于强行拆迁
    一、强行拆迁怎么办首先做好证据保全工作,把房屋、土地的证件保留好,不要跟拆迁方正面冲突,保持冷静,及时的录音拍照录视频方便以后维权;其次,及时报警,如果警察不出警不作为,为日后追究责任,增加争取补偿的砝码做好准备。最后,做好维权准备。可以通过复议、诉讼等方式自己去维权也可以找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走法律途径维权。二、什么情况属于强行拆迁市政府做出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后,被征收人不复议不诉讼,根据行政强制法征收手续齐全,向法院申请并通过的强拆是合法的。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七种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既然是强制就一定要有法律授权和法律依据,没有法律授权和法律依据任何人都不能采取强制行为。因此,强制拆迁的主体必须是法律授权的有权采取强制拆迁的机关,被强制对象必须达到法律
    2023-02-14
    56人看过
  • 拆迁户属于什么户口性质
    以原来的户口性质为准。即拆迁前是什么户口,拆迁后依旧是之前的户口。拆迁户是指划入国家建设征地范围内,或根据城市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需改造的地区,原住房需拆除重新安置住房的住户。他们应有合法居住房屋和与之相符的房屋使用证明、户口簿、粮食供应证等。一、修建高铁征收拆迁如何补偿(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被拆迁人除了应得的房屋补偿费以外,还可得到:搬家补偿费;设备迁移费;过度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如果包括耕地,那么还应有: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
    2023-03-08
    495人看过
  • 拆迁虚增面积补偿费属于犯罪吗?
    一、拆迁虚增面积补偿费属于犯罪吗?1、拆迁虚增面积可能会涉嫌犯罪。每一个城市的拆迁补偿的标准都是不同的,但是有的人在拆迁补偿的过程中会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如果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来骗取拆迁补偿款的话,这种情况往往是涉嫌犯罪的。2、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来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中约定补偿方式、补偿金自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约定了支付期限,期限届满后就可以起诉主张权利。没有约定补偿款支付履行期限的,签订补偿协议之后,可以随时主张权利。3、写个人征地协议时要注意以下事项:(1)在签订的过程中,严格审查签订协议的主体是否合法,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2)要注意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协议的当事人是否有能力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3)要明确约定协议履行的程
    2024-01-23
    296人看过
  • 拆迁人违法强拆属于犯罪吗
    拆迁人违法强拆可能会构成犯罪,如果拆迁人没有经过批准,也没有办理拆迁手续,违法强拆他人房屋的,可能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如果还有非法入侵他人房屋的还可能会构成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标准故意毁坏财务数额标准: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为5000元以上;数额巨大为5万元以上。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故意毁坏财务罪的法定最高刑期是7年有期徒刑。另外,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3-04-03
    460人看过
  • 什么属于犯罪的客观方面
    犯罪客观方面是刑法规定的具有社会危害性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以及由此行为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社会的结果。在某些犯罪中还包括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等因素。中国刑法理论中犯罪构成的四大要件之一。任何犯罪,必然以一定的行为表现出来,如果只有犯罪思想而无犯罪行为,不能认为是犯罪。行为可以以积极的行为即作为或消极的行为即不作为表现出来。对于出现危害结果的犯罪,必须査明犯罪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犯罪行为的方式是复杂的,行为人以不同的方式实施的犯罪行为,构成的罪也不同,因此,查明犯罪行为是区别此罪与彼罪的重要环节。一、敲诈勒索罪属于行为犯么敲诈勒索是行为犯,只要有敲诈勒索的行为就可以依法定罪,不以敲诈勒索既遂为要件。(一)行为犯行为犯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这类犯罪的既遂并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
    2023-03-05
    29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拆迁方暴力拆迁属于犯罪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4-25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
    • 拆迁合同属于属于什么关系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1-11
      预拆迁协议属于行政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行政合同有以下这些,其中就包括房屋等征收征用补偿协议: (一)政府特许经营协议; (二)土地、房屋等征收征用补偿协议; (三)矿业权等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出让协议; (四)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的租赁、买卖等协议; (五)符合法律规定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协议; (六)其他行政协议。
    • 被拆迁户前后的地面积属于被拆迁户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05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
    • 什么样的拆迁项目属于公益拆迁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6
      公益性拆迁的项目包括: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
    • 城市福利房属于拆迁总面积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0
      按照《房地产管理法》的要求,所购商品房应具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俗称“小土地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两个证书,商品房转让时也必须同时出具这两个证书。目前,全国有的城市采取两证分别发的办法,有的采用土地证、房产证“两证合一”的方式。没有土地证只有房产证的房屋不能得到法律完全的保护。不及时办理土地使用证,购房人的土地合法权益可能会有以下影响: 1、住房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不能得到法律确认,无法判定所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