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工期要怎么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4:22:43 500 人看过

计算施工的工期如下:

1、从开工到竣工按全部日历天数计算,不扣除停工日数,称为“日历工期”;

2、从全部日历天数中扣除节假日未施工的天数及因设计、材料、气候等原因停工的天数,称为实际工期。

一、解除劳动合同年假怎么算

解除劳动合同年假的算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除以365天乘以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减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二、离职当年年假怎么算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三、事业单位工资怎么扣

1、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未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未超过15天(不含公休节假日,下同)的,原工资照发。

2、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超过15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

3、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30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50%计发。

4、工作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60天的,超过天数停发本人全部工资。

5、工作人员凡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者假满未经续假而逾期不归的,按旷工论处。旷工6天及以下的,扣除本人旷工天数的基本工资;旷工7天以上的停发本人当月全部工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8日 22: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用人单位相关文章
  • 施工员加班工资怎么计算的
    施工员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加班,劳动者可以获得300%的工资报酬,并不得以调休、补休替代。在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调休或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如果单位未向员工明确调休或补休时间,员工皆有权要求两倍工资报酬。在工作时延长劳动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节假日加班的,应该要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每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百分之三百的加班工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加班的,可以安排劳动者补休,不支付加班工资。用人单位不给予补休的,应该要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每日工资或者每小时工资百分之二百的加班费。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支付高于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加班费。在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需要支付正常工资一点五倍以上的加班工资,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且不安排补休的,需要支付正
    2023-03-02
    280人看过
  • 工程施工后没有结算怎么处理
    工程施工纠纷的解决方式有以下几种: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法庭等进行调解。3、仲裁。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4、诉讼。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除了上述一般特点之外,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外合同纠纷,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外国法律、而不是中国相关的合同方面的法律。一、劳务纠纷没有用工合同怎么处理劳务纠纷没有签订劳务合同时,出现劳务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
    2023-03-19
    498人看过
  • 施工合同终止后还计算工期吗
    工程合同的工期计算涉及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开工日期即是工期计算的起始点,竣工日期即是工期计算的终点。建设工期的计算,就是工期计算的终点减去计算的起始点。一、开工日期怎么算(一)开工是指承包人进场开始施工。开工日期,是建设工程工期的起算点,也是控制工期风险的第一个重要节点。一般而言,开工日期的确定方式有以下几种:1、合同中约定具体的日期作为开工日期;2、以发包人开工通知中写明的日期作为开工日期;3、以监理人的开工通知写明日期作为开工日期;4、以承包人递交的开工报告或开工申请被批准的日期为开工日期。当前使用较多的九部委2007年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将开工日期确定为“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实践中,当事人就开工时间经常发生争议,其原因是约定的开工日期与实际开工日期不一致。(二)在此情形下,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认定开工日期:1、承包人有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则应认定该日期为开工日期(
    2023-02-21
    476人看过
  • 施工合同索赔时效期间怎么计算的
    由于索赔时效攸关索赔权利的得丧,决定了索赔结果,因此,索赔时效期间的计算,尤其是索赔时效期间的起算时间的确定就显得十分重要。确定索赔时效期间起算点的一个重要问题是,确定是索赔事件发生时间为起算点,还是以索赔事件结束时间为起算点。尽管任何事件的发生或长或短都有持续时间,但是索赔时效期间的起算时间应该是索赔事件发生的当时。在上例仲裁案中,申请人北京某建筑集团公司提出,被申请人逾期未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行为是持续的事件,只有在事件结束后才能评估具体的损失(即索赔额),因此,申请人主张,虽然其提交索赔报告的时间超过了按事件发生时间起算的期间,但并未超过按事件结束时间起算的期间,由此认为其索赔要求并未超过索赔时效期间。仲裁庭指定的鉴定人指出,被申请人拖欠工程款是一个持续的事件,甚至在争议提交给仲裁庭时,事件仍有可能处于继续状态,如果按申请人的逻辑,索赔时效期间甚至尚未开始计算,其索赔要求甚至还不能提出。
    2023-04-27
    66人看过
  • 线路施工赔偿费怎么算
    线路施工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赔偿费怎样计算,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例如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一、地面施工侵权责任如何分配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为地面施工致人损害责任。该责任纠纷以施工人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为条件,适用过错推定责任,由施工人举证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
    2023-04-04
    314人看过
  • 工程施工公司算什么业
    一、工程施工公司算什么业从营业税看,税务部门把建筑设计单位、建设监理单位、建筑咨询单位等的营业税率归服务行业一类,又因为他们并不生产物质产品,所以不能算工业生产,仅这一点不同于施工企业。从行业行政归口管理看,建筑设计单位、建设监理单位、建筑咨询单位等都属于建筑工业行业。所以,只能说建筑设计是建筑行业的服务业。二、建筑工程设计主要业务1、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核;2、建设项目概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并配合设计方案比选、优化设计、限额设计等工作进行工程造价分析与控制;3、建设项目合同价款的确定(包括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合同价款的签订与调整(包括工程变更、工程洽商和索赔费用的计算)及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的编制与审核等;4、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鉴定和仲裁的咨询;5、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等。三、建筑工程企业资质(1)
    2023-04-14
    417人看过
  • 建筑工程施工工期保证措施怎样制定?
    建筑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工期保证措施一、施工进度计划1、编制依据及原则(1)响应合同文件工期要求。(2)以本工程内容、工程量大小、工艺、工法难易程度为依据;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为参考。(3)合理安排施工工序。(4)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分区组织流水施工。(5)充分考虑合同文件中与其它施工单位的配合,最大限度减少施工作业的相互干扰。(6)体现我单位专业施工技术水平,是资源配置合理利用。施工总工期2、总工期要求总工期控制在天内。3、总工期计划综合考虑总工期、节点工期要求及施工组织计划,制定本合同工期计划目标如下:假定在年月日开工,用天的时间完成护坡桩的施工,而冠梁、锚索、土方开挖密切配合护坡桩的施工,各工序交叉作业,以节省工期。以上工期计划是根据前述原则,结合我单位能力制定,施工中我单位将在保证质量、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的前提下,尽量提前。若有不可控力因素致使阶段工期滞后,将增加人力、物力投入
    2023-06-04
    106人看过
  • 施工企业增值税怎么算
    一般纳税人执行一般计税法的建筑企业: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销项税=含税价÷(1+10%)×10%;(2018年5月1日前为11%)一般纳税人执行简易计税方法(通常是《建筑施工许可证》规定开工时间为2016年5月1日前的老项目、清包工项目、甲供材项目)的和小规模纳税人建筑企业:应交增值税=含税价÷(1+3%)×3%;跨区域施工按照国税总局2016第17号公告:第四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二)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三)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
    2023-02-15
    183人看过
  • 路基工程施工需要多久,建筑工程逾期怎么处理
    一、路基工程施工需要多久进行路基工程施工时,需要多少时间,要依据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而定,承包人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工程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定义和种类】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二、建筑工程逾期怎么处理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由于承包方的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承包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支付利息以及违约给以包方造成的损失等等。建设工程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承担以下责任1、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按期开工
    2023-04-18
    149人看过
  • 开工日期与竣工日期怎么算
    辱骂国家公务人员构成犯罪吗辱骂政府官员构成违法、犯罪。《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辱骂政府官员情节恶劣、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如果情节轻微,偶尔行之,一般不予犯罪论处一般侮辱行为,情节轻微的,不以犯罪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公然侮辱他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但如果情节严重,多次辱骂等行为的。涉嫌触犯情节严重的法定行为之一有多次侮辱他人,使其人格、名誉受到极大损害;对执行公务的人员、妇女甚至外宾进行侮辱,造成恶劣的影响;等等。犯侮辱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合同无开工日期有效吗如果双方自愿,并且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同的签定时间不属于合同的必备条款
    2023-08-18
    468人看过
  • 工程施工与工程结算对冲是怎么一回事
    21科目性质的问题,这两个科目是施工企业单独的,其他的企业核算中是没有的,按照建造合同准则,工程施工下面一般设施合同成本与合同毛利这两个科目,在工程存续期间来归集发生成本费用及与合同发包方结算金额,也就是过渡性的科目。我们知道确认主营业务收入时:借主营业务成本合同毛利贷主营业务收入。到完工时,工程施工反映的是你合同成本(主营业务成本)跟合同毛利(毛利)的总额,工程结算反映的是你结算的总额(主营业务收入的总额),工程施工、工程结算的科目性质是资产、负债吗、所有者权益、成本、费用等科目性质吗?不能明确的说是与不是。在资产负债报表中,在未竣工结算施工的过程中,工程施工与工程结算比较大小,分别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或预收账款中,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就不是了。这两科目的应运,主要是因为建造合同产品的生产时间长,且成本确认与结算的时间差异、不对性,为了解决这一特殊核算问题,就使用了这两科目,完工后,
    2023-06-15
    391人看过
  • 施工方不能按期完工怎么处理
    下监理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从工、料、机、法、环五大方面采取措施赶工期。如实汇报业主,根据合同条款,采取相应处罚措施。如工程计价扣款等一、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有哪些无论何时,一旦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需按下列程序抓紧处理:一、事故发生后,承包商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同时立即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单”报告监理办公室;二、监理办公室接到质量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勘察,同时根据事故现场情况,下达指示;三、承包商根据驻地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查清事故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报监理办公室,并抄送有关各方;四、若为重大质量事故,驻地监理工程师应立即报监理办公室;五、监理办公室可视情况,组织由有关各方人员参加的联合调查组,查明原因,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六、若事故原因迟迟不能查明,驻地监理工程师认为事故隐患末予消除,则不发复工命令,直到事故原因查明后方可发出恢复施工,进行处理的指令。二、工期
    2023-06-28
    58人看过
  • 施工单位工期索赔报告怎么写?
    大家都知道,如果对一个工程要进行施工的话,那么是需要签订不少的工程合同的,而且在这些个工程合同当中,还需要对相应的工期的问题进行严格的规定,但是有时候在施工的过程当中,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这就会造成工期延期的情况,那么施工单位工期索赔报告怎么写?工期延误索赔报告书一、索赔成立理由1、与合同对照,工期延误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二、索赔的依据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合同文件及工程惯例,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期外借土方不到场情况,对工期进行索赔。三、索赔事项概述由我单位承建的某项目,于2013年12月27日举行开工典礼,于2013年12月28日我单位积极组织进场,投放大量机械设备和人员以确保施工工期。然而自2014年3月6日起,由于建设方联系的外借土方未到场,现场处于停工、半停工状态,至2014
    2023-05-01
    413人看过
  • 工程施工期末怎么处理延期问题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民法典》第八百零四条【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缓建所应承担责任】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一、合同未履行可否解除合同的解除可以是协商解除,也可以是法定的事
    2023-06-26
    474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用人单位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自其依法成立之时产生,自其依法撤消之时消灭。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 更多>

    #用人单位
    相关咨询
    • 工程结算施工审查期限应怎么计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20
      1、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期限的规定如下:工程竣工结算以合同工期为准,一般情况下,500万元以下的,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算起,期限不超过20天。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发包人后30天内审查完成。 2、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第十七条工程竣工结算以合同工期为准,实际施工工期比合同工期提前或延后,发、承包双方应按合同约定的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工期要怎样算呢?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01
      有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有约定工期天数为150日历天,但没有具体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也没有写合同签订日期,施工单位借机故意拖延工期数个月,或要求提高工程造价(就是说工程价格很低施工班组做不了)。这属于有重大缺陷的合同,应当重新约定。如果协商不成,只能解除合同,或者诉讼解决争议。
    • 工地施工员工不稳定怎么算停工留薪期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05
      1.用人单位应按原工资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工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3.但在实际中,很多单位是按照底薪,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等发放,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
    • 怎么处理,工程施工费用怎么算,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1
      按照不同的工程类别,工程保险费取费标准的计算也有所不同。住宅楼、综合性大楼、商场、旅馆、医院、学校等民用建筑的取费标准一般占建筑工程费的2‰4‰。根据《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也是保护建筑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转移企业事故风险,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
    • 建筑工程施工工期应该怎样计算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7-05
      工期一般是以定额来确定的,是经过科学测定的合理工期。 计算施工工期有两种方法 ①从开工到竣工按全部日历天数计算,不扣除停工日数,称为“日历工期”例子:计划工期300个日历,意思是合同的起始日至结束日期,包括周末、大小月历天数的和。 ②从全部日历天数中扣除节假日未施工的天数及因设计、材料、气候等原因停工的天数,称为“实际工期”。一般承包合同规定采用日历工期,以便于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实际工期由于排除了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