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长期未经营能否解散
在实践中,当公司严重亏损,又在短期扭亏无望时,公司股东是可以自行协商解散公司的,只要按照法定的流程走,就可以了。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解散原因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二、公司解散的流程
《公司法》规定的解散流程如下:
1、成立清算组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告和通知中应当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日期。
3、召开债权人会议
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应当在债权申请期限届满后15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或者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
4、确认破产财产
破产财产指用以清偿债务的全部财产,主要包括: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已作为担保物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应由该财产的权利人通过清算组取回。
5、确认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指宣告破产前就已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开清偿的可强制性执行的财产清求权。主要包括:
(1)宣告破产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2)宣告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但是应当减去至期日的利息;
(3)宣告破产前成立的有关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如果该项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的价款的,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式的费用不得作为破产债权。
6、拨付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指在破产程式中为破产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由破产财产中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
(1)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
(2)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费用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
7、破产清算的结束
经过上述破产清算程式后,清算组应当编制破产清算结束报告,并出具清算期内的各种报表连同各种财务账册,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后,报授权部门审批。
8、登报声明
经批准后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注销登记并在省级或者市级以上报纸上刊登公告。
-
从事非法经营的公司能否解散
468人看过
-
违法经营行为是否能让公司解散?
211人看过
-
公司解散能否继续经营,公司依法解散后必须清算吗
329人看过
-
股东可否以公司经营困难长期负债为由请求解散公司
313人看过
-
股东能否以公司经营亏损为由起诉解散公司
368人看过
-
股东退出经营公司能够解散吗
385人看过
-
经营不佳,我能否解散公司?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3《公司法》第183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据此,你持有的股份不足10%,无权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
公司能否因为经营困难为由解散股东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21股东不能根据公司经营困难的长期负债解散公司。 公司管理中严重困难的重点是公司管理中存在严重的内部障碍,如股东会机制失败、 不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做出决定等。,不应片面理解公司资金不足、严重损失、长期负债等经营困难。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以下原因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公司两年以上不能召开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
-
公司经营困难解散是否要赔偿湖南在线咨询 2023-10-28公司经营困难解散需要赔偿。公司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公司不再经营如何解散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41、清理公司财产清算组成立后,即应着手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必要时对公司财务进行审计,对公司财产进行评估。 2、通知和公告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同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于六十日内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3、债权申报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
-
有限责任公司解散后, 经营期限未到, 对方又不配合解散该公司怎么办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6这个要看你们公司章程对解散公司是如何规定的。如果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处理。公司法第181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经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