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构成商业秘密的信息具体是指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7 21:11:39 230 人看过

商业秘密可以分为两大类,即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技术信息

主要包括:技术设计、技术样品、质量控制、应用试验、工艺流程、工业配方、化学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计算机程序等。作为技术信息的商业秘密,也被称作技术秘密、专有技术、非专利技术等。

2、经营信息

主要包括:发展规划、竞争方案、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产销策略、财务状况、投融资计划、标书标底、谈判方案等。

一、商业秘密的特征有哪些?

1、非公开性

商业秘密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一般不对外公开;而专利权等其它知识产权都是公开的。

2、非排他性

商业秘密一般不具有排他性,即若其它公司以合法方式获得了同一商业秘密内容,那么该公司同样成为该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商业秘密拥有者无法阻止另一个拥有者使用、转让该商业秘密。

3、利益相关

商业秘密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通常能为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优势,进而给商业秘密的拥有者带来利益。

4、期限保护

商业秘密的保护工作由权利人自行承担,因而商业秘密的保护期不是法定的,而是由权利人自行决定。如果权利人认为该商业秘密价值大,采用得力的保护措施,商业秘密则可以保守很长时间。

二、侵犯商业秘密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9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们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4日 14: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业秘密相关文章
  • 哪些条件是构成商业秘密必不可少的
    一、哪些条件是构成商业秘密必不可少的商业秘密要有如下条件:1.价值性,即商业秘密应当具有一定的经济性、实用性等特征;2.防护性,即商业秘密应当是已经被采取必要保护措施的商业信息;3.秘密性,即商业秘密必须为尚未公开的信息;4.商业秘密要有的其他条件。二、侵犯商业秘密的行政处罚是什么《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经营者以及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违反本法第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三、侵犯商业秘密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在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审判程序中,商业秘密权利人提供初步证据,证明其已经对所主张的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且合理表明商业秘密被侵犯,涉嫌侵权人应当证明权利人所主张的商业秘密不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权利人提供初步证据合理表明商业秘密被侵犯,且
    2023-09-18
    399人看过
  • 泄露国家秘密罪中的国家秘密具体指哪些
    泄露国家秘密罪中的国家秘密指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包括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和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等。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九条下列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一)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三)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
    2023-08-12
    468人看过
  • 商业秘密范畴:经营信息中的哪些内容属于商业秘密?
    经营信息中的商业秘密:(1)新产品的市场占有情况及如何开辟新市场;(2)产品的社会购买力情况;(3)产品的区域性分布情况;(4)产品长期的、中期的、短期的发展方向和趋势;(5)经营战略;(6)流通渠道和机构等。商业秘密特征包括哪些1、商业秘密和其他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相比,有着以下特点:(1)、非公开性,商业秘密的前提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而其他知识产权都是公开的,对专利权甚至有公开到相当程度的要求;(2)、非排他性,商业秘密是一项相对的权利。商业秘密的专有性不是绝对的,不具有排他性。如果其他人以合法方式取得了同一内容的商业秘密,他们就和第一个人有着同样的地位。商业秘密的拥有者既不能阻止在他之前已经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息,也不能阻止在他之后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息;(3)、利益相关,能使经营者获得利益,获得竞争优势,或具有潜在的商业利益;(4)、保护期限,
    2023-07-20
    176人看过
  • 商业秘密经营信息包含哪些
    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即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两种。根据《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可知,商业秘密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特许经营中的商业秘密保护措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特许经营是指通过签订合同,特许人将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特许经营权是特许经营的核心,主要由商标、商号、专有技术、商业渠道、供求信息、经营管理诀窍等构成。其专有技术、商业渠道、供求信息、经营管理诀窍、产品配方、工艺流程、经营手册等属于特许人的商业秘密,是一种特许人自己开发或者通过实践掌握能为其
    2023-07-22
    426人看过
  • 获得商业秘密的具体方式都有哪些
    一、权利人怎样获得商业秘密(一)独立开发商业秘密权利人以外的人过经独立的技术开发获得与权利人相同或近似的商业秘密的,不属于侵权商业秘密。(二)反向工程也称逆向工程。商业秘密权利人以外的人,对市售或者其他合法渠道取得的产品进行解剖与分析,从而推知该商业秘密产品的具体技术方案,不构成侵权。(三)权利人自己泄密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其所拥有的商业秘密未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导致商业秘密泄露,则商业秘密将失去法律的保护,他人获得后加以利用,不构成对商业秘密的侵犯。比如,权利人发表论文、参加学术讨论会等,无意中泄露了商业秘密的内容,则他人加以运用并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四)获得实施许可他人取得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合法受让或者实施许可后,即可依照实施许可的约定,使用商业秘密。(五)善意取得取得人主观上并非有意取得该信息,而是由于商业秘密权利人的疏忽,使取得人无意中了解了该信息,且无保密义务,故取得人对商业秘密的使
    2023-02-19
    460人看过
  • 想要构成商业秘密需要具备哪些要素
    一、想要构成商业秘密需要具备哪些要素商业秘密必须具备的要件是:不为公众所知悉(也称为秘密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属于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合法等。二、商业秘密泄密的途径商业秘密泄密的途径,包括以下几种:1.离职或在职员工泄密一些掌握企业重大商业秘密的骨干员工,往往因为各种原因离开原来的企业,直接造成了原来企业的商业秘密的流失。个别企业员工因为经受不住利益的诱惑,将自己掌握的企业的商业秘密泄露给他人。2.工(商)业间谍越来越多的公司,甚至包括具有良好国际信誉的公司,利用工(商)业间谍非法获取竞争对手的商业秘密。3.接待外来人员采访、参观、考察、实习中疏忽大意采访、参观考察等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公众形象,但同时这也是商业秘密失密的重要渠道。4.供应商与客户即使是最讲信用的供应商,也可能是泄漏商业秘密的潜在危险源,尤其是关键环节的供应商。5.技术著述的公开发表和
    2023-12-18
    496人看过
  • 企业可采取保护商业秘密的措施具体有哪些
    企业可采取保护商业秘密的措施:1、采取加密、分别保存等方式增加其保密性;2、用人单位可以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订立保密协议,并约定违约责任;3、企业可采取保护商业秘密的其他措施。一、离职通知有竞业限制吗离职时公司的通知并不是竞业限制,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共同协商签订的协议,对劳动者离职后就业进行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
    2023-04-11
    328人看过
  • 如何判断某个信息是否构成商业秘密
    一、如何判断某个信息是否构成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是:1.特征要件。该商业秘密不为公众所知悉价值要件;2.实质要件。商业秘密所有人已经对该秘密采取了必要的保护措施;3.该商业秘密具有经济性、实用性等价值。《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经营者恶意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二、如何判断侵犯商业秘密是否构成犯罪符合下列要件认定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1.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2.
    2023-09-21
    286人看过
  • 商业秘密是如何构成的
    法律综合知识
    一、商业秘密是如何构成的商业秘密构成要件为:1.秘密性,即“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有关信息不为其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普遍知悉和容易获得。实践中,对秘密性的考察通常基于两个因素:第一,商业秘密开发者投入的人力和物力;第二,他人正当获取相同商业秘密的难易程度。2.价值性和实用性,所谓价值性和实用性,即“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有关信息具有现实的或者潜在的商业价值,能为权利人带来竞争优势。3.保密性,即“保密措施”,是指权利人为防止信息泄漏所采取的与其商业价值等具体情况相适应的合理保护措施。二、企业如何采取措施保护商业秘密企业在对商业秘密进行保护时主要应考虑商业秘密如何管理,保密措施如何采取等问题,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保密措施的实施:1.确定本企业商业秘密的范围并加以分类;2.设立或指定专门的商业秘密管理机构并确立管理人员;对于商业秘密文件进行标识并实行分级管理;3.制定保密
    2023-09-27
    323人看过
  • 哪些信息内容可能受商业秘密保护
    商业秘密可以保护哪些信息内容?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两部分。如管理办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信息等业务信息;生产配方、工艺流程、技术诀窍、设计图纸等技术信息。第九条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泄露,(三)违反约定或者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泄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的。第三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商业秘密权利人的雇员、原雇员或者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有前款所列违法行为的,取得、泄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本法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具有商业价值并为权利人保密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阅读完本文内容后,您需要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去理解,才能知道哪些信息内容可以在商业秘密中得到保护。这是实践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我们不清楚的朋友应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来理解。你明白吗。如
    2023-05-07
    206人看过
  • 商业秘密包括秘密的经营信息和
    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即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两种。根据《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可知,商业秘密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一、合同涉及到商业秘密咋办在一般的合同订立过程中,不涉及商业秘密的问题。因此,没有必要将当事人双方在合同谈判的过程中交换的信息都作为商业秘密来处理。这些信息可能是很有用的,也很有价值。如果不是商业秘密,当事人均可以使用这些信息。但是,如果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知悉到商业秘密,情况就有很大不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
    2023-04-12
    464人看过
  • 哪些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可以作为商业秘密保护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修正)》规定,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不正当竞争案件几个问题的解答(试行)》(京高法发[1998]73号),商业秘密包括(1)技术信息,包括完整的技术方案、开发过程中的阶段性技术成果以及取得的有价值的技术数据,也包括针对技术问题的技术诀窍。(2)经营信息,指经营策略、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投标标底等信息。国家科委《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第二条规定:本单位所拥有的技术秘密,是由单位研制开发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掌握的、未公开的、能给单位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具有实用性且本单位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含草图),试验结果和试验记录、工艺、配方
    2023-04-30
    302人看过
  • 商业秘密侵犯罪具体刑罚有哪些具体规定
    一、对于商业秘密侵犯罪具体刑罚有哪些具体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量刑标准是: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二、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损失数额如何进行
    2023-08-19
    424人看过
  • 商业秘密的分类以及商业秘密的特点有哪些
    商业秘密分为关键性商业秘密(绝密级),重要性商业秘密(机密级),一般性商业秘密(秘密级)与其他情报资料。1、关键性商业秘密(绝密级)一个具有竞争力的企业,至少都有一部分具有价值的商业秘密,比如配方、生产工艺等等。这些商业秘密是企业赖以生存的基础,一旦泄密,就会遭致灭顶之灾,所以,必须将其划出并予以特别保护。当然将这类商业秘密无限扩大也是一个误区,企业管理者必须准确清醒地认识到危及企业生存的商业秘密是什么。2、重要性商业秘密(机密级)这一类商业秘密也是有重大价值的,它的泄密虽然不象关键性商业秘密会给企业带来灾难性后果,但是也会使企业大伤元气,遭受巨大经济损失。3、一般性商业秘密(秘密级)其他具备商业秘密要件的情报资料,都可以归入这一类。一般性商业秘密对竞争者也是有价值的,但是竞争对手得到它不会使权利人遭受不可弥补的损害。4、其他情报资料有些虽有价值但并不属商业秘密范围。但是由于这些可利用的资
    2023-04-17
    183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更多>

    #商业秘密
    相关咨询
    • 商业秘密指的是哪些领域的秘密?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2-07
      主要涵括如下诸方面的内容: 1、产品 它是指由公司自己开发的,并具有商业价值的产品,在未获得专利之前,便可以称得上是一项商业秘密。即便产品本身不是商业秘密,组成产品的成分及组成的方式等也可能成为商业秘密。 2、配方 工业配方是商业秘密中的一种常见形式。很多食品的配方及其化学合成,化妆品的确切成分及各种含量度的比例都是很有价值的商业秘密。如“可口可乐”饮料配方作为一项商业秘密闻名于世。 3、工艺程序
    • 商业秘密的种类有哪些,具体包括哪些类型经营信息和商业秘密的种类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5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的列举以及其他各国关于商业秘密的法律文件和各国学者的观点,一般可以将商业秘密划分为以下类型: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指在生产者在生产的实验、生产、装配、维修和操作等过程中所总结或发现的不享有一般知识产权保护,尤其是专利权保护的某种技术性成果。其主要寓于图纸、资料、胶卷、软件等载体中。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
    • 哪些信息可以被认定为商业秘密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2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总结出商业秘密的定义和构成要件。一、定义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因此,只要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满足相应条件就可以构成商业秘密,比如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二、构成要件相关信息构成商业秘密必须具备以下条
    • 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包括哪些, 以及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05
      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包括哪些的回答如下:一、不为公众所知悉(秘密性)秘密性,这是商业秘密的核心特征,也是认定商业秘密的难点和争议的焦点。法律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即指商业秘密的秘密性,是指权利人所主张的商业秘密未进入“公有领域”,非“公知信息”或“公知技术”。秘密性是商业秘密与专利技术、公知技术相区别的最显著特征,也是商业秘密维系其经济价值和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一项为公众所知、可以轻易取得的信息,
    • 构成商业秘密的要件都具备哪些表现?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2-18
      一、商业秘密之构成要件都有哪些 1、不为公众所知悉(秘密性) 秘密性,这是商业秘密的核心特征,也是认定商业秘密的难点和争议的焦点。法律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即指商业秘密的秘密性,是指权利人所主张的商业秘密未进入“公有领域”,非“公知信息”或“公知技术”。秘密性是商业秘密与专利技术、公知技术相区别的最显著特征,也是商业秘密维系其经济价值和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一项为公众所知、可以轻易取得的信息,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