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5 09:25:00 499 人看过

一、盐城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船舶必须持有船舶登记证书

二、盐城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第五条

船舶必须持有船舶国籍证书,或船舶登记证书,或船舶执照。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号)

第十二条

渔业船舶在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申请船舶登记,并取得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或者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后,方可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

【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农业部令第8号,农业部令第5号修正)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法人所有的渔业船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法人以光船条件从境外租进的渔业船舶,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登记。

三、盐城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办理时间

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7日 21: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船舶所有权相关文章
  • 宜春市船舶登记受理条件是什么
    一、宜春市船舶登记受理条件是什么(一)予以登记的条件:1.申请人合法取得船舶所有权;2.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相关规定;3.属当地管理机构登记管辖;4.进口船舶符合国家有关进口船舶船龄限制规定并且进口手续合法、完备;5.船舶已取得经海事管理机构核定的船名和船舶识别号。(二)不予登记的情形:1.申请人不能提供权利取得证明文件或者申请登记事项与权利取得证明文件不一致的;2.第三人主张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且能提供依据的;3.申请登记事项与已签发的登记证书内容相冲突的;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二、宜春市船舶登记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正)第五条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船舶由二个以上的法人或者个人共有的,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
    2023-05-18
    466人看过
  • 铜仁船舶所有权登记办理需要多少费用
    一、办理费用不涉及收费二、办理机构铜仁市地方海事局三、法律依据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四、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五、办理材料[格式文本下载]?[示范文本下载]
    2023-11-30
    288人看过
  • 船舶所有权登记程序汇总
    一、项目名称:船舶所有权取得、转让、消灭登记所有权登记、项目编码:220交通05—01。二、行政审批许可、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三、项目审批许可、办理类别:承诺件。四、行政审批许可、申请受理机关:市航务海事、局。五、行政审批许可、决定机关:市航务海事、局。六、行政审批许可、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向海事部门申请办理。七、行政审批许可、条件:1、申请人合法取得船舶所有权;2、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二条的规定;3、属当地海事管理机构登记管辖。八、申请材料:1、经核准的船舶名称申请书;2、船舶所有权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3、所有权共有情况证明文书适用于共有情况;4、船舶所有人的身份证明;5、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委托他人办理;6、船舶所有权取得合法证明文书(船舶买卖合同和交接文件或购船
    2023-04-25
    87人看过
  • 船舶产权登记怎么办理
    一、具备条件当地市海事局辖区船舶。二、申请主体船舶所有权人。三、提交材料(1)经核准的船舶名称核定申请书;(2)《船舶所有权国籍登记申请书》;(3)所有权共有情况证明文书及其复印件(适用于共有情况);(4)船舶所有权取得合法证明文书及其复印件(船舶买卖合同和交接文件或购船发票和交接文件或船舶拍卖文书和交接文件等),建造中的船舶需提供船舶建造合同及船舶所有权归属证明文书及其复印件;(5)原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船舶所有权注销登记证明书(适用于原已登记过的船舶);(6)未进行抵押的证明文书或抵押权人同意被抵押船舶转让他人的文书及其复印件;(7)船舶技术资料及其复印件;(8)4吋或5吋船舶照片5张(船头2张、船尾2张、侧面1张);(9)船舶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10)委托证明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申请建造中船舶所有权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1)船舶所有权登记申请书;(2)船舶
    2023-02-28
    321人看过
  • 船舶所有权转让是否登记
    1、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2、船舶所有权的转让。主要包括船舶买卖、赠与,所以船舶所有权证书就跟车辆所有权一样,只要不存在登记转移都是长期有效的。船舶所有权的特点:1、以船舶为客体。船舶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船舶,但此种船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船舶。《海商法》第3条规定:“本法所称船舶,是指海船和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但是用于军事的、政府公务的船舶和20总吨以下的小型船艇除外。前款所称船舶,包括船舶属具。”可见,船舶所有权的范围包括船舶本身及其属具。2、以登记为公示方法。船舶的性质属于动产,但此种动产具有其特殊性。因此,《海商法》第9条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船舶所有权的转让,应当签订书面合同。”3、船舶所有权人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一方面船舶所有权人负有特殊的法定义务,另一方面
    2023-02-15
    390人看过
  • 船舶船名登记有哪些要求?
    船舶船名登记有以下要求:1、一艘船舶只准使用一个名称。2、船名由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核定。3、船名不得与登记在先的船舶重名或者同音。4、受船型或者尺寸限制不能在前款规定的位置标明标志的船舶,应当在船上显著位置标明船名和船籍港。《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三十一条船舶应当具有下列标志:(一)船首两舷和船尾标明船名;(二)船尾船名下方标明船籍港;(三)船名、船籍港下方标明汉语拼音;(四)船首和船尾两舷标明吃水标尺;(五)船舶中部两舷标明载重线。受船型或者尺寸限制不能在前款规定的位置标明标志的船舶,应当在船上显著位置标明船名和船籍港。
    2024-05-05
    273人看过
  • 有哪些船舶需要登记?
    一、有哪些船舶需要登记?下列船舶应当依照规定进行登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但是,在该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商出资的,中方投资人的出资额不得低于50%。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务船舶和事业法人的船舶。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认为应当登记的其他船舶。军事船舶、渔业船舶和体育运动船艇的登记依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二条下列船舶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进行登记:(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但是,在该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商出资的,中方投资人的出资额不得低于百分之五十。(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务船舶和事业法人的船舶。(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认为
    2023-05-20
    170人看过
  • 盐城办理森林所有权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盐城办理森林所有权登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第四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第六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第七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等机构办理;直辖市、社区的
    2023-05-13
    244人看过
  • 黔西南州船舶所有权登记办理是什么前提
    一、办理条件《船舶登记工作规程》(海船舶【2017】46号)第三十一条船舶所有权登记由船舶所有人提出申请。共有船舶由全体共有人共同提出申请。第三十二条申请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船舶所有权取得证明材料;(二)船舶技术资料;(三)船舶正横、侧艏、正艉、烟囱等照片;(四)共有船舶的,还应当提交船舶共有情况证明材料;(五)船舶所有人是合资企业的,还应当提交合资企业出资额的证明材料;(六)已经登记的船舶,还应当提交原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船舶所有权登记注销证明书。前款所称的船舶技术资料是指新造船舶的建造检验证书,或者现有船舶的船舶检验证书,或者境外购买外国籍船舶的技术评定书。二、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三、办理费用不涉及收费四、办理地点黔西南州兴义市桔山街道办桔乡路3号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海事窗口B区04。可乘3路、4路、6路、203路公交车,在桔山广场、政务中心公交站点上/下车。五
    2023-05-28
    217人看过
  • 防城港渔业船舶租赁登记在哪办理
    一、防城港渔业船舶租赁登记在哪办理防城港行政服务中心渔政窗口,防城港市防城区防港大道153号二、防城港渔业船舶租赁登记办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六条、第十四条、规定:1.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2.渔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三、防城港渔业船舶租赁登记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3年)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具体负责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港监督机关(以下称登记机关)依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第六条: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
    2023-05-19
    169人看过
  • 宿迁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宿迁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时间是什么时候上午上班时间为8:00-12:00,下午为:13:00-18:00二、宿迁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法人所有的渔业船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法人以光船条件从境外租进的渔业船舶,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登记。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具体负责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港监督机关(以下称登记机关)依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三、宿迁办理渔业船舶登记办理流程1、申请2、受理3、审核4、审批5、制证四、宿迁办理渔业船舶登记需要什么资料1.渔业船舶登记许可申请书2.组织机构代码证3.法人证4.申请人身份证
    2023-05-13
    389人看过
  • 盐城办理农机事故责任复核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盐城办理农机事故责任复核受理条件有哪些当事人有异议的农机事故认定二、盐城农机事故责任复核办理材料农机事故复核认定书三、盐城农机事故责任复核办理地点盐城市黄海东路40号,市政务中心农机分中心四、盐城农机事故责任复核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五、盐城农机事故责任复核办理期限法定办结时限:20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0工作日六、盐城农机事故责任认定设定依据?【行政法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十九条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
    2023-05-13
    323人看过
  • 盐城保安员证核发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盐城保安员证核发受理条件有哪些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申请人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二、盐城保安员证核发办理费用收费40元三、盐城保安证办理相关法律规定《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第十六条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申请人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提取、留存保安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一)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二)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三)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四)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第十八
    2023-05-13
    468人看过
  • 盐城办理爆破作业人员许可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盐城办理爆破作业人员许可受理条件有哪些a)一般要求爆破作业人员申请条件一般要求为:——无妨碍爆破作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刑事处罚记录;——无涉恐、吸毒等其他不适合从事爆破作业的情况。b)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申请条件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资格条件为:——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70周岁;——申请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初级/D的,应取得理学或工学学科范围大学专科学历且从事爆破相关工作3年以上,或者取得理学或工学学科范围大学本科学历且从事爆破相关工作1年以上;——申请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中级/C的,应取得理学或工学学科范围硕士研究生学历且从事爆破相关工作2年以上,或者取得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初级/D后连续从事爆破相关工作4年以上且主持过不少于3项D级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申请爆破工程技术人员高级/B的,应取得理学或工学学科范围博士研究生学历且从事爆破相关工作2年以上,或者取得爆破
    2023-05-13
    335人看过
换一批
#海事海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船舶所有权,是指船舶所有人依法对其船舶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按取得原因的不同,船舶所有权可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原始取得是根据法律的规定直接取得所有权。船舶的原始取得主要是建造。当新船建造完毕,即可按有关规定进行所有权登记... 更多>

    #船舶所有权
    相关咨询
    • 船舶所有权的登记,船舶所有权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0-23
      船舶所有权需要登记。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必须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的未登记的,不得与第三者对抗。船舶由两个以上的法人或个人共的,应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的未登记的,不得与第三者对抗。
    • 哪里可以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船舶所有人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应当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交验足以证明其合法身份的文件,并提供有关船舶技术资料和船舶所有权取得的证明文件的正文、副本。 就购买取得的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应当提供下列文件: (一)购船发票或者船舶的买卖合同和交接文件; (二)原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船舶所有权登记注销证明书; (三)未进行抵押的证明文件或者抵押权人同意被抵押
    • 船舶所有权登记不上需要受理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1-06
      船舶所有权可以登记为个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船舶由二个以上的法人或者个人共有的,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船舶登记条例》第五条
    • 船舶所有权登记登记条件是什么,船舶实施登记要符合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04
      船舶所有权登记审核规定为:船舶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合法身份的文件、船舶技术资料和船舶所有权取得的证明文件的正文及复印件;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应当对登记申请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应当在7日内颁发登记证书。
    • 已办理新建船舶船舶登记的船舶应当办理什么登记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27
      新建船舶按照办理船舶登记的顺序,需要办理的船舶登记业务有:1、申请船舶识别号;2、申请船舶名称核定;3、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4、申请船舶检验证书;(向船舶检验处申请)5、申请船舶国籍登记和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非机动船舶.非营业性游艇不需要申请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除第四项向船舶检查所申请外,其馀事项向政务中心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