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被驳回后能否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09:50:19 320 人看过

一、执行异议被驳回后能否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可以。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执行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二十七条案外人异议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执行复议裁定能否再审执行异议裁定可以再审。

如果不服执行异议裁定,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如果不服是针对原判决的,应当申请法院再审。

关于执行行为的理解,一般认为是指一个执行案件从立案到执行结案,执行机关作出的一切与该案有关的司法的行为,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行为,拍卖、变卖、划拨等处分性行为,以及变更、追加当事人等裁判性行为,在性质上既有行政性,又兼具司法性。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案件,若执行行为违法,侵害了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利害关系人都有权利请求执行法院予以救济。

三、驳回申请后申请执行人如果不服应当通过什么程序救济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06: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执行异议相关文章
  • 她的执行异议因何被驳回?
    2006年,王晓荣的父亲王某某向鹤峰某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21000元。因逾期未还,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将王某某告上法庭。经过审理,鹤峰法院判决王某某于2008年12月31日以前还清借款本息共计23000元。因王某某一直未按法院生效判决履行,2009年11月4日,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遂向法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执行人员经查询得知王某某在某银行尚有存款8000元,就依法冻结了该笔存款。在外打工的王晓荣获悉后,于2009年11月10日向执行法院提出了书面执行异议。其异议理由为:该笔存款系其在外打工所得,因自己在外存钱不方便,故汇回家乡交由其父亲帮忙代为存入银行。法院只能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执行案外人的财产。执行法院收到王晓荣的书面异议后,对其异议进行了审查,由于其异议与国务院颁布的《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不符,且所称该笔存款系其打工所得的事实没有证据证实,故依法驳回了其异议。王晓荣父
    2023-06-06
    451人看过
  • 执行之诉与执行异议之诉
    我国执行异议制度的以上问题,与两大基本的诉讼价值——公正与效率直接相悖,并且从很大程序上造成了司法资源的浪费。在执行员审查案外人异议时,由于法律没有规定具体的程序,实践中主要由执行员一人负责调查与处理,复杂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以书面方式为主要形式,也可以召集利害关系人参加简易的听证。具体选择何种方式由执行员自主决定。如果执行员认为没必要请示院长批准中止执行,或者为了追求结案率及其他目的不想中止执行,那么他可以自行决定继续执行。执行员在没有任何监督制约的情况下就凭个人感觉作出是否继续执行,以及在缺乏系统法律业务知识的情况下就对异议理由作出判断,有极大的随意性和片面性,发生执行错误在所难免,有失司法公正。笔者个人认为,在实行“依法治国”战略目标的今天,司法公正这一概念,不仅应包括司法机关对案件进行处理时在程序和实体上做到公平、合法,还应包括司法机关在诉讼中的行为不侵害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
    2023-06-13
    162人看过
  • 被执行人配偶能否提起案外人异议之诉
    一、被执行人配偶能否提起案外人异议之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上述法条指引可知,被执行人的配偶是可以提出案外人异议之诉的。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实际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下的财产,被执行人的配偶可以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为由提出异议的,若其不服案外人异议程序处理的结果,可以提出案外人异议之诉。二、被执行人应该履行的义务(一)负有在收到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后按照其指定的履行期限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的义务。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义务的,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
    2023-06-06
    182人看过
  • 被驳回执行异议的后果是什么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同一执行行为有多个异议事由,但未在异议审查过程中一并提出,撤回异议或者被裁定驳回异议后,再次就该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案外人撤回异议或者被裁定驳回异议后,再次就同一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什么是执行异议?执行异议指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执行异议被驳回怎么办?执行异议申请被法院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023-02-15
    145人看过
  • 驳回执行异议的情况
    执行异议申请被法院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所有权或者有其他足以阻止执行标的转让、交付的实体权利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第十七条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提起诉讼,对执行标的主张实体权利,并请求对执行标的停止执行的,应当以申请执行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所主张的实体权利的,应当以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第十八条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提起诉讼的,由执行法院管辖。第十九条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提起诉讼的,执行法院应当依照诉讼程序审理。经审理,理由不成立的,判决驳回其诉讼
    2023-06-13
    461人看过
  • 商铺能否提起执行异议诉讼
    关于商业用房租约中所产生的纠纷解决方式如下所述:首先,对于已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事宜,应当依照其书面约定予以执行。其次,若在合同内容中未包含相关约定,那么应遵从“协议优先”的基本原则进行处理。再者,如果双方未能经由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调解机构的协助以化解矛盾冲突。然而,即使调解过程失败依然拥有向司法法庭提出诉讼的权利。此外,当合同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或者仲裁条款时,他们都有权利将争议提交至相应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裁决。同样地,当事人亦有权选择不经过调解环节而直接行使诉讼或仲裁请求权。《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2024-05-08
    120人看过
  • 异议申请被驳回后,是否应该马上执行?
    申请执行异议驳回后可以恢复执行。法院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还可以再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如果超过两年申请执行的期限,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恢复执行的情由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这是民诉法第234条第2款直接规定的。所谓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也可称为恢复执行的事由或理由,这类情形大体上有以下几种:(1)申请执行人表示不再延期执行,要求恢复执行的;(2)因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而中止执行后发现其又有财产可供执行的;(3)案外人提出的异议经审查最后确认为理由不成立的;(4)被执行人死亡后经过一段时间已经明确了财产继承人的;(5)人民法院受理的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后,经过审查认为该债务人不符合宣告破产条件,不予宣告破产,或破产案件审理终结,债务人未被宣
    2023-07-03
    99人看过
  • 支付令异议被驳回可否强制执行
    一、支付令异议被驳回可否强制执行法院驳回支付令异议申请后,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支付令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一十七条债务人异议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刑事诉讼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
    2023-06-17
    120人看过
  • 执行异议被驳回的救济途径
    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执行法院收到执行异议后三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受理裁定,或者受理后无正当理由超过法定期限不作出异议裁定的,异议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异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指令执行
    2023-06-13
    149人看过
  • 执行异议后能否另行起诉确权
    执行异议后可以另行起诉确权。民事诉讼法并未禁止当事人另案确权之诉,当事人可以另案提起确权之诉。案外人在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时,没有提起确权之诉的,执行异议之诉的裁判对执行标的权属并无既判力,案外人可以就确权纠纷另案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05-16
    431人看过
  • 申请执行异议驳回后是否应立即恢复执行
    申请执行异议驳回后可以恢复执行。法院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还可以再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如果超过两年申请执行的期限,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一、判决书不执行几年法院判决书永远是合法有效的。只不过超过两年法院就不强制执行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二、抚养费强制执行一般有多长时间可以给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
    2023-02-15
    64人看过
  • 追加被执行人异议之诉能否撤回追加被执行人申请
    你好,追加配偶被执行人申请书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可以变更、追加被执行人的情形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意见第271条至274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6条至82条、85条规定了可以变更和追加被执行人的条件和范围:1、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的,其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受;被撤销的,如果依有关实体法的规定有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可以裁定该权利义务承受人为被执行人。2、其他组织在执行中不能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对该其他组织依法承担义务的法人或者公民个人的财产。3、在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
    2023-03-09
    251人看过
  • 执行异议之诉可以追加被告吗,执行异议之诉的期限
    一、执行异议之诉可以追加被告吗执行异议之诉可以追加被告,原告根据自己利益的需要,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追加被告。但是,在原告没有申请追加被告的情况下,被告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是否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加第三方为共同被告,这一问题目前尚无定论。二、执行异议之诉的期限执行异议之诉的期限是十五日。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由执行法院管辖。执行异议之诉,是指当事人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实体权利存有争议,请求执行法院解决争议而引起的诉讼。执行异议之诉是执行救济的重要途径之一。《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
    2023-06-06
    130人看过
  • 执行异议申请被驳回如何处理
    执行异议被驳回,异议人应当先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如果复议被驳回,再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不能未经复议直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可以提出执行异议的情况:这种情况下,被执行人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之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零四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由执行法院管辖。第三百零五条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2023-03-30
    464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执行异议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改正执行的请求,或案外人对被执行的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主张权利并要求人民法院停止并变更执行的请求。前种异议为执行行为异议,后种异议为案外人... 更多>

    #执行异议
    相关咨询
    • 执行异议被驳回后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执行异议复议如果再被驳回下一步该怎么办还能在执行异议之诉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4-08-27
      如果该执行异议还是同一执行标的,那么法院不会受理,因此不能第二次再提。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如下: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同一执行行为有多个异议事由,但未在异议审查过程中一并提出,撤回异议或者被裁定驳回异议后,再次就该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案外人撤回异议或者被裁定驳回异议后,再次就同一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民事诉讼法
    • 被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有效吗,被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17
      关于执行异议追加被执行人中现实司法实践中,当被执行人有转移财产至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名下以规避执行的情形时,申请执行人往往依常理,,直接提出追加被执行人的申请。这是申请执行人一大法律“误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条:下列案件,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执行异议案件予以立案:…(四)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变更被执行人的;…。因此,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被执行人,不是直接向负责执
    • 执行异议被驳回的情形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10
      不符合条件的就会被驳回。提出执行异议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第一,有权提出执行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案外人,而不能是当事人。在执行中,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执行人也可能会对法院执行有不同意见,但这不是执行异议。如果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执行人认为执行根据确有错误,可以向执行人员反映,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解决。 第二,必须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果案外人仅仅是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或者建议,这不是
    • 问一下执行异议被驳回后果
      山西在线咨询 2024-09-1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同一执行行为有多个异议事由,但未在异议审查过程中一并提出,撤回异议或者被裁定驳回异议后,再次就该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案外人撤回异议或者被裁定驳回异议后,再次就同一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为哪些执行异议之诉驳回起诉裁定书?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19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执行员应当按法定程序进行审查。理由不成立的,予以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