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出现哪些情形可能会被监视居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2 15:23:38 463 人看过

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监视居住只对满足逮捕条件,并有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适用: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另外,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又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犯罪嫌疑人也可以监视居住。

犯罪嫌疑人出现什么情况会被撤销假释?

犯罪嫌疑人出现以下情况会被撤销假释:

1、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

2、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

3、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7: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监视居住相关文章
  • 哪些情形出现后可以拘留犯罪嫌疑人
    1、可以拘留犯罪嫌疑人的情形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2、拘留的时候需要出示拘留证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一、交通事故怎样才被拘留普通的交通事故不会被拘留,涉嫌刑事犯罪的才会被拘留。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
    2023-03-07
    385人看过
  • 嫌疑人被监视居住了会逮捕吗
    一、嫌疑人被监视居住了会逮捕吗一般不会,但违反监视居住规定的是可以逮捕的。被监视居住人在监视居住期间需要遵守的义务: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最新《刑事诉讼法》第75条规定:被监视居住的,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二、监视居住违法规定情节严重指的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逮捕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五)项规定,违反监视居住规定“情形严重”是指:1、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2、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审查起诉的;3、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干扰证人作证行为
    2023-04-28
    394人看过
  • 监视居住后,犯罪嫌疑人能判缓刑吗?
    如果嫌疑人被监视居住,并不意味着他将不再被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仍将被法院判刑。监视居住只是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对符合逮捕条件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监视:(一)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哺乳婴儿的妇女;(三)是唯一不能自理的人的赡养人;(四)由于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控居住措施更为合适;(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完成,需要采取监控居住措施的。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有机会判缓刑吗监视居住与最终刑罚是否缓刑并无直接必然联系,也没有因果关系,所以两者无比较的客观条件。监视居住的适用对象:新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
    2023-08-07
    441人看过
  •  涉嫌犯罪,会被监视居住吗?
    指定监视居住的执行地点有明确规定,一般在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住所执行,但如果没有固定住所,可以在指定的住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指定监视居住不会受到攻击,监视居住应该在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住所执行;如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没有固定的住所,可以在指定的住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指 定 监 视 居 住 安 全 吗 ?指定监视居住安全吗?从法律角度来看,指定监视居住是一种强制措施,目的是确保被监视居住的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但是,在实践中,指定监视居住的安全性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由于指定监视居住是由公安机关执行的,执行机关的执法水平、人权保障措施以及执法环境都可能存在一定的问题。其次,指定监视居住
    2023-09-12
    281人看过
  • 嫌疑人被监视监视居住的地点是哪里
    监视居住的地址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应遵守哪些规定?根据法律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应该遵守的规定有:1、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会见他人或者通信,需要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2、在执行机关传讯的时候要及时到案;3、不能干扰证人作证,或者毁灭、伪造证据和串供;4、需要将护照、身份证件、驾驶证件等交给执行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2023-07-22
    92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什么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能监视居住?
    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下列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能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2024-05-12
    117人看过
  • 嫌疑人被强制监视居住方法有哪些
    嫌疑人被监视居住一般情况下应当在住所执行,没有固定住所的,可以指定居所执行,对犯罪嫌疑人执行监视居住的场所应当是犯罪嫌疑人在办案机关所在地市、县内生活的合法住处或者是根据案件情况,为犯罪嫌疑人在办案机关所在地市、县内指定的生活的居所。一、在家被监视居住时间是否抵刑期在家的监视居住能折抵刑期,但是要分情况。1、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采取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2、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应当折抵刑期。监视居住的场所一般有两种:1、一种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2、另外一种是指定的场所,如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的场所指定为宾馆等场所。二、刑事诉讼法无法通知具体依据是什么刑事诉讼法无法通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
    2023-03-20
    262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为什么是可以监视居住的?
    有下列情形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3)唯一不能自理的人的扶养人;(4)由于案件的特殊情况或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控居住措施更为合适;(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完成,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六)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检察院为什么会批捕犯罪嫌疑人检察院批捕犯罪嫌疑人是有一定的证据或者是下一级的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提交上来的案件,会做出批捕的决定。但是移交到检察院的案件不一定批准逮捕,可以取保候审,具体看案件情况。如果公安局已经申请批准逮捕,一般的情况下不超过10天就有结果。《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
    2023-08-16
    137人看过
  • 嫌疑人可以被监视居住的情况是怎样的
    犯罪嫌疑人存在下列情况的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六)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一、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的区别?(一)、适用条件不同1、取保候审:①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③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幼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④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⑤持有有效出境证件,不需要逮捕但又可能逃避侦查的。2、监视居住: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①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②怀孕
    2023-06-22
    75人看过
  • 对犯罪嫌疑人指定监视居住的条件有哪些
    一、对犯罪嫌疑人指定监视居住的条件有哪些1、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逮捕条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监视居住:(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零七条二、监视居住是由谁决定的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决定监视居住,应当向其本人宣布,并由被告人在监视居住决定书上签名。人民法院决定对被告人监视居住,应当在宣布后立即将监视居住决定书、监视居住执行通知书,送达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人民检察院应当将监视居住执行通知书送达公安机关执行,并告知公安机关
    2023-06-17
    431人看过
  • 监视居住期间可以逮捕嫌疑人的情形有什么?
    被监视居住人违反监视居住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请批准逮捕:(一)涉嫌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二)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干扰证人作证、串供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工作正常进行的;(三)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四)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的;(五)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情节严重的,或者两次以上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的;(六)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人或者通信,情节严重的,或者两次以上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人或者通信的;(七)经传讯无正当理由不到案,情节严重的,或者经两次以上传讯不到案的。如果符合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正常情况下都是在家里执
    2024-01-05
    288人看过
  •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有哪些情形的,公安机关应当提起批准逮捕?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提起批准逮捕:1、在监视居住期间逃跑的;2、以暴力、威胁方法干扰证人作证的;3、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4、在监视居住期间又进止犯罪运动的;5、实施其他违反行为,情节严重的。情节严重的未经执止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会见同居住人及其聘请的律师以外的其他人,在传讯的时候未实时到案。以各种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监视居住的人应当遵守什么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没有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被指定的居所,所谓固定住处,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生活的合法住处。所谓指定的居所是指办案机关在其所在的市、县内给被监视居住人指定的生活居所。如果被监视居住人有正当理由要求离开住处或指
    2023-08-06
    473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实行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五种强制措施中的一种,它比取保候审严厉,但在对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限制上则比拘留、逮捕宽得多。具体来讲,它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为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通过限制犯罪嫌疑人的活动区域和住所,并监视其行动而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1998年4月20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94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监视居住:(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这两种情况是适用监视居住的基本条件,即监视居住主要适用于犯罪情节较轻的犯罪嫌疑人。包括可能判处《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中的管制、拘役以及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但除这两种情况以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形也
    2023-06-11
    118人看过
  • 嫌疑人可以多次监视居住么
    一、嫌疑人可以多次监视居住么可以,但必须是不同机关作出的。监视居住条件有: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根据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
    2023-05-01
    251人看过
换一批
#取保候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视居住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 更多>

    #监视居住
    相关咨询
    • 哪些情形会导致犯罪嫌疑人的监视居住?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2-29
      犯罪嫌疑人在下列情形下可能被监视居住:(1)拘留期届满,案件尚未完成,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2)是不能照顾自己的人的唯一支持者;(3)由于案件的特殊情况或处理案件的需要,更适合监视居住措施;(4)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5)患有严重疾病,不能照顾自己。
    • 哪些在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具有犯罪能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5
      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 嫌疑人监视居住在哪些情况下视为无罪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1-29
      嫌疑人监视居住不是属于无罪。监视居住适用于审讯期间,如果侦查机关认定其构成了犯罪(还只能说是有嫌疑),同时认为其罪行较轻,一般是改为取保候审,即放人回家等待审判;如果认为其罪行较重,一般是改为刑事拘留,直到逮捕。即把人关到看守所。
    • 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和被监视居住的被告人有哪些,会受到什么处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1-07
      一、监视居住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强制手段,它与刑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是适用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此被采取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不代表会被免除刑法,而是要被(较大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二、被监视居住的人应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这是其法定义务和责任,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规定,
    • 什么是监视居住,被监视居所的犯罪嫌疑人应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13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被监视居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