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一般有哪些管辖误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6 17:42:42 100 人看过

一、“分居二年即可自行离婚”

这种认识?有法律根据。因为离婚是配偶双方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只能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或到法院诉讼离婚,此外?有其他途径。同时,民政部门和法院认定离婚的法定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这要从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有无和好可能等诸方面综合认定,是否分居只是其中的一个参考因素。

二、“先提出离婚会吃亏”

夫妻双方在案件中地位平等,离婚时,法院首先会分清当事人的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和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进行处理。因此,先起诉不等于一定能判离,更不等于原告必须在财产分割方面作出让步,二者?有必然联系。

三、“不和家人商量,法院不能判离婚”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是民法典的一项基本原则,离婚诉讼解决的是夫妻双方而非其父母、近亲属之间的纠纷。因此,法院对不涉及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虽然依法慎重审理,但一般不会主动征求当事人双方父母、近亲属的意见,更不会以双方父母、近亲属的意见决定最后的结果。

四、“只要?判离,就有权接妻子回家”

在离婚诉讼中,有的男方当事人认为,只要法院还未判决离婚,自己作为丈夫就有权把妻子接回家。应当说这种试图重归于好的想法是积极的,但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丈夫必须经过妻子的同意才能接其回家。如果强行“抢”妻子回家,不仅难以使妻子回心转意,双方难以重归于好,而且同时构成了妨害诉讼的Υ法行为,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五、“判离就可以和子女一刀两断”

有的当事人认为,只要法院把子女判归对方抚养,自己就不需再向子女尽义务,就是和子女断绝关系了。这种想法不仅Υ背了起码的家庭道德,同时还Υ反了法律规定。因为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谁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要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如出现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生活或子女患病、上学等新的情况,子女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育费。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病、伤残等无力继续抚养,或有虐待子女等行为,另一方还有权主张变更子女归自己抚养。拒绝按法律文书抚养子女的一方会被法院处以拘留或罚款,情节严重的还能构成遗弃罪。所以,离婚后父母仍然必须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

六、“既然离婚,见面礼就应该返还”

有些地方有结婚前男方送给女方见面礼的风俗习惯,离婚后,有些男方当事人就认为送见面礼的目的在于和女方结婚,既然很快又离婚,见面礼就失去实际意义而理应返还给男方。法院在审理时,对女方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如果双方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男方生活困难,会判决女方酌情返还给男方财产。法院对女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则按赠与处理。而法律规定赠与一经成立,赠与人不得要求返还,因此离婚案件的见面礼一般都是不会返还的。

七、“假离婚可逃避债务”

有些家庭对外欠了巨额债务,夫妻自作聪明地商量办理假离婚手续,约定财产和债权归一方所有,债务由另一方负责偿还,以为这样就可以逃避不还债了,但这在法律上却行不通。如果债权人将夫妻二人起诉到法院,占有财产的一方以离婚约定为由拒绝还债,另一方同意还债却无履行能力,法院查明上述事实后,会认定双方离婚的真正目的是要逃避夫妻共同债务,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Υ法行为,该约定无效,法院有权责令或强制这对离婚夫妻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此,假离婚并不能逃避债务。

八、“骚扰前妻不犯法”

有些男方当事人与妻子离婚后,还经常找借口干扰前妻的正常生活。他们认为对方曾经是自己的妻子,闹点纠纷不算啥。实际上,夫妻双方一旦解除了婚姻关系,双方就恢复了再婚自由,相互间不再具有忠诚、扶养、同居等义务,财产也重新作了分配。离婚后,男方侵犯其前妻的人身权利或财产权利,当然会构成Υ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23: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诉讼相关文章
  • 离婚案件争议的离婚诉讼误区有哪些
    以下误区是在离婚诉讼过程中会出现的:1、先提出离婚的,人民法院会据此作出对原告的不利判决;2、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会随之改变;3、共同债务,只要一方不知情,就没有偿还义务;4、离婚诉讼中的其他认识误区。一、关于子女抚养费纠纷存在哪些误区关于子女抚养费纠纷存在的误区:误区一:抚养费的数额经法院判决之后,就不能再要求增加了。误区二:抚养费只是子女的日常生活费,教育和医疗等费用要另外支付。误区三:不让探望孩子,就可以不给抚养费。误区四:孩子日常所有的花销,父母都要承担。误区五:抚养费还要包括对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补偿。二、结婚一个月想离婚对方不同意该怎么办结婚一个月想离婚,对方不同意的,当事人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直接去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在调解无效后,会准予离婚。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必须向人民法院证明,与
    2023-03-09
    84人看过
  • 诉讼离婚时都存在哪些误区
    离婚时,一方急于结束不幸的婚姻,草率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离婚后,分配利益较少的一方后悔,想重新分割财产或确定子女抚养权,由于原离婚协议书签订的较为简易,法院往往不会对离婚条件重新认定。今天,我们请来专业离婚律师为我们普及诉讼离婚的误区。一大误区:“青春损失费“赔偿误区有女性当事人认为,在离婚时男方应当给予一定的青春损失赔偿.,这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按照我国民法典规的规定,离婚损害赔偿只有存在家庭暴力,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等情况下法院才能判决过错方给予受害方赔偿。最高院关于婚姻案件的问答中,也明确指出,女方要求“青春损失费”是于法无据的。二大误区:“我不同意离就别想离”有的当事人误认为只要自己坚持不同意离婚就不会判决离婚;事实上,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感情已经破裂,即使不同意离婚法院也会判决离婚。因此,一旦对方已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另一方应积极备应诉,及时保护自己的合法
    2023-06-04
    113人看过
  • 离婚诉讼中怎么区分管辖院?
    在司法实践中,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一、什么是离婚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离婚管辖权规定如下: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离婚起诉到哪个部门起诉离婚要到有管
    2023-06-24
    298人看过
  • 离婚诉讼一方在监狱管辖
    一方被羁押期间提出离婚管辖法院是被告所在地,一方被羁押的,另一方可以向自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向被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对于夫妻一方触犯了刑事法律而被羁押的,也另一方想要提出离婚诉讼请求法院也依旧会受理。此时的管辖法院是原告所在地,提出诉讼的同时,也需要提交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婚姻不忠诚等证据。一、女方怎么直接从网上起诉离婚不能在网上起诉离婚,需要去法院才能起诉离婚。诉讼离婚,一方可以直接向被告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夫妻中任意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自己的诉求,也就是解除婚姻关系。一般来说,离婚诉讼的原告,也就是提出离婚的一方,应该向对方的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但如果对方并不是居住在户口所在地,那就要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了。起诉的时候,原告应该提交诉状和相关文件,比如说双方的个人信息,诉讼的请求和相关的原因、实际情况,并且呈上相关的证
    2023-03-14
    286人看过
  • 离婚诉讼有哪些时间限制以及离婚诉讼由哪个法院管辖
    一、离婚诉讼有哪些时间限制离婚诉讼有以下时间限制: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2.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该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以上所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3.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4.因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当事人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5.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被告起诉的,不受该期限限制。二、离婚诉讼由哪个法院管辖离婚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
    2022-08-06
    166人看过
  • 一般离婚诉讼时管辖权异议书多久出来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通常情况下,管辖权异议是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在提交答辩状时提出的质疑。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后,法院有15天的审查期限。一审裁定出来后,被告有10天的上诉期。一审法院接着会向二审法院移送案卷,二审法院有35天的审理期。如果维持裁定,会把案卷移送回一审法院。一、管辖权异议的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管辖权异议,是当事人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当事人正确行使该项权利,有利于帮助人民法院正确确定对案件的管辖权。管辖权异议应当具备几个条件。1、当事人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无权就管辖问题向法院提出意见,也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诉讼。提出异议
    2023-06-29
    380人看过
  • 诉讼离婚法院管辖的特殊情形有哪些
    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国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采取强制性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等等。一、有债务纠纷如何起诉债务纠纷可以到合同约定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去起诉。通常情况下要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也可以向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如果是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按照合同约定,还可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法律规定,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形: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二、债务纠纷找谁债务纠纷可以到法院去起诉。通常情况下要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也可以向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如果是合同中约定了
    2023-03-20
    66人看过
  • 国内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问题有哪些
    一、民事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在被告有经常居住地时,则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优先于住所地的法院管辖。二、法律关于离婚案件管辖法院的特殊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
    2023-03-06
    99人看过
  • 一般民事诉讼管辖权种类
    一、民事诉讼管辖主管只划定了民事审判权作用的范围,只解决了哪些纠纷可以作为民事诉讼受理,而未解决具体由哪个法院来受理这一纠纷。我国的法院有四级,除最高人民法院外,每一级都有许多个,因此,在解决了某一纠纷属于法院民事诉讼受案范围的问题后,接着就需要对属于法院民事诉讼受案范围的纠纷作进一步划分,将它们具体分配到各个法院。主管与管辖是民事诉讼中具有密切联系的两个概念。主管先于管辖发生,它是确定管辖的前提与基础,只有首先确定某一纠纷属于民事诉讼受案范围后,才有必要通过管辖将它具体分配到某个法院,而管辖则是对属于法院民事诉讼主管范围案件的具体落实,确定由哪个法院来具体行使审判权。二、一般民事诉讼管辖权种类(一)级别管辖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的第一审民事案件;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二)地域管辖1、一般地域管辖;2、一般地
    2023-06-08
    416人看过
  • 离婚诉讼在哪个地方管辖?
    离婚诉讼的管辖适用民事诉讼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一般都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不经常居住在住所地,那么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以被告经常居住地为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一、不当得利法院执行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不当得利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我国民事诉讼法确定
    2023-03-30
    252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离婚诉讼管辖
    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管辖地规定如下:1、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诉讼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或户籍地进行起诉)。一、自己去那里办离婚手续一定要回本地办吗1、协议离婚的需要回当地离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
    2023-03-05
    326人看过
  • 诉讼离婚的程序和离婚诉讼管辖
    离婚诉讼程序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上述地域管辖是离婚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特殊情况下,按照《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以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辖。调解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
    2023-05-31
    252人看过
  • 离婚诉讼管辖法院,离婚诉讼流程
    离婚诉讼管辖法院是被告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离婚诉讼的流程是当事人提起诉讼申请,法院立案后按照规定审理,调解不成的,开庭审理作出是否离婚的判决。一、离婚诉讼管辖法院离婚诉讼管辖法院是被告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一般来说,离婚诉讼是原告就被告原则,需要在被告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被告经常居住地和户籍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此外,还存在一些特殊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有: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例如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生效的离婚协议明确约定了管辖法院的,以约定为准。二、离婚诉讼流程离婚诉讼流程:1.提起诉讼申请。2.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
    2023-05-29
    362人看过
  • 提起离婚诉讼适用特别管辖规定有哪些
    离婚案适用特别管辖规定的情形具体如下:1、对被监禁的配偶一方提起的诉讼;2、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4、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涉外离婚诉讼必知的特别程序规定对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外国组织或者国际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办理。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
    2023-07-29
    421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离婚诉讼
    相关咨询
    • 离婚管辖一般的原则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4
      涉外离婚的管辖原则有:法定原则,原告就被告原则; 如果当事人是在国内办理的结婚登记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是在国外结婚并定居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离婚诉讼中有哪些有效的诉讼离婚案件管辖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04
      离婚纠纷移送管辖的情况只有受理起诉的法院发现案件不属于婚纠纷移送管辖。一般当事人对管辖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申请管辖异议。人民法院发现缺陷不属于法院管辖的,移送管辖。
    • 关于诉讼离婚的误区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9-22
      1、谁先提出离婚谁就吃亏。 2、有婚外情就可离婚,有婚外情并不是离婚的法定条件。 3、分居2年就可离婚,或认为只有分居2年才能离婚。 4、对产权登记存在认识误区。 5、财产转移隐匿误区。6.“青春损失费“赔偿误区。7.“我不同意离就别想离”。8.小孩抚养误区—抚养费和抚养权。9.其他。
    • 的诉讼管辖一般是哪里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06
      一般由被告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具体到专利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离婚诉讼的法定管辖有哪些,如何解决离婚诉讼的法定管辖权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07
      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具体情形有: (一)在一般情况下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即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二)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