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裁定执行异议的方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19:22:15 473 人看过

魏某诉沈某民间借贷纠纷案,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沈某向魏某偿还1000万元借款及利息。2015年8月本案强制执行后,法院查明沈某与前妻叶某已离婚,叶某名下的房屋被政府征收后置换为两套安置房屋,该两套安置房尚登记在**地产公司名下。执行过程中,叶某愿意以上述两套房屋为沈某的债务作担保,同意法院处置用于偿付魏某的债权。**地产公司向法院书面承诺,上述两套房屋已提供给政府作为安置房调换给叶某,经叶某请求,**地产公司同意法院查封拍卖。执行法院遂作出裁定,查封**地产公司名下已调换给叶某的两套房屋,经司法评估,执行法院对上述两套房屋进行司法拍卖。拍卖中,**公司提出异议称,其诉**地产公司借款合同案正在其他法院审理,该案诉前保全在执行法院后轮候查封了**地产公司的上述两套房屋。执行法院将该两套房屋作为沈某的财产予以查封并委托拍卖不当,损害了其债权受偿,请求对异议房屋停止拍卖,解除查封。

【分歧】

对于本案执行异议应按执行行为异议还是案外人异议审查以及如何裁定,存在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应按执行行为异议审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异议规定》)第五条规定,当事人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违法,妨碍其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债权受偿的,可以作为利害关系人提出执行行为异议。本案异议房屋登记在**地产名下,**公司以**地产公司在诉债权人身份,提出对该房屋查封和拍卖可能侵犯其轮候查封的债权受偿权,请求停止拍卖和解除查封的异议成立。

第二种意见认为应按案外人异议审查,**公司提出异议针对的是执行标的的实体权属,提出异议的目的在于排除对登记在其债务人名下异议房屋的执行,对执行标的实体权属争议的异议应按案外人异议审查,对审查结果不服的,异议人或当事人可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而**公司作为**地产公司尚未确定的债权人,对争议房屋不享有足以排除执行的实体权利,应裁定驳回**公司的异议申请。

【解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第一,本案按案外人异议审查为宜。

《异议规定》第五条对利害关系人能够提出行为异议的情况进行了列举,第一类即为轮候查封的他案债权人。**公司作为轮候查封的他案债权人,提出法院的查封拍卖损害了其债权受偿,似乎无疑属于该种类型,应按执行行为审查。但笔者认为,执行行为异议旨在纠正执行程序和执行措施的违法,并不以排除执行为必要;执行行为异议以程序审查、形式审查为原则,一般不涉及执行标的权属争议的实质审查。执行行为异议如果涉及审查执行标的权属争议,审查结论异议人或当事人只能通过复议解决,不能另行提起诉讼查明权属争议。本案**公司提出异议的实质目的在于排除法院对登记在其债务人名下的两套房屋的执行,阻却法院对该两套房屋的拍卖转让,并非单纯为纠正执行法院的违法执行行为。从**公司提出异议的目的以及审查该异议必定涉及对执行标的实体权利的争议来看,本案按案外人异议审查为宜。如果异议人或当事人对审查结论不服,还可以通过执行异议之诉查明执行标的权属争议。由此,因本案涉及对执行标的实体权属争议的审查,虽不是典型形式的案外人异议,但为后续保障异议人和当事人对执行标的实体权属争议的解决,应按案外人异议审查为宜。

第二,本案应裁定驳回**公司的异议申请。

针对认为本案**公司不是基于其自己对执行标的拥有实体权利而主张排除法院对执行标的的执行,不符合案外人异议的理由。笔者认为,虽然本案**公司不是基于自己对执行标的拥有实体权利,但对其异议审查却必然涉及对执行标的实体权属的争议认定。如果按执行行为异议审查,法院以形式审查原则和物权登记原则对执行标的权属作出认定后,异议人或当事人不能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为保障异议人和当事人在对异议结论不服时能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执行标的实体权属争议的权利,还是应按标的异议审查。而审查结论则是基于**公司对执行标的不享有足以排除法院执行的实体权利而驳回其异议申请。也即**公司对执行标的不享有足以排除执行的实体权属是驳回异议的理由,而不是不应按案外人异议审查的理由。所以本案应裁定驳回**公司的异议申请,当事人对裁定结论不服的,可提起案外人异议之诉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12: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执行异议相关文章
  • 执行案件被指定执行,提出异议的如何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利害关系人提出执行行为异议:(一)认为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违法,妨碍其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债权受偿的;(二)认为人民法院的拍卖措施违法,妨碍其参与公平竞价的;(三)认为人民法院的拍卖、变卖或者以物抵债措施违法,侵害其对执行标的的优先购买权的;(四)认为人民法院要求协助执行的事项超出其协助范围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五)认为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人民法院违法执行行为侵害的。由此可见,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人民法院的执行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法律救济,需要人民法院审查。一般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后,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执行的,可以中止执行。一、强制执行程序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
    2023-04-11
    267人看过
  • 执行异议案件的结案方式包括哪些
    执行异议案件的结案方式包括准予撤回异议或申请,即异议人撤回异议或申请的;驳回异议或申请等。《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四条执行异议案件的结案方式包括:(一)准予撤回异议或申请,即异议人撤回异议或申请的;(二)驳回异议或申请,即异议不成立或者案外人虽然对执行标的享有实体权利但不能阻止执行的;(三)撤销相关执行行为、中止对执行标的的执行、不予执行、追加变更当事人,即异议成立的;(四)部分撤销并变更执行行为、部分不予执行、部分追加变更当事人,即异议部分成立的;(五)不能撤销、变更执行行为,即异议成立或部分成立,但不能撤销、变更执行行为的;(六)移送其他人民法院管辖,即管辖权异议成立的。执行异议案件应当制作裁定书,并送达当事人。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对执行异议案件可以口头裁定的,应当记入笔录。提起执行异议需要哪些材料1、异议书,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异议书应当记明以下内容:(
    2023-04-17
    231人看过
  •  法院执行局如何应对执行异议?
    当事人、案外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时,需向立案部门提交异议书及相应材料。申请人需提交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营业执照或其他注册登记资料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代理人申请时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应材料。如果需要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并向法院提交申请书,那么人民法院将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15日内进行审查。如果异议理由成立,法院将裁定中止执行。如果异议理由不成立,法院将驳回异议。当事人、案外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包括执行异议和案外人异议),应当向立案部门提交以下材料:1、异议书,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1份提交。2、申请人是公民的,提交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或其他注册登记资料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3、委托代理人申请的,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委托代
    2023-11-10
    70人看过
  • 重新审视驳回执行异议裁定
    驳回执行异议的裁定能再审。对驳回执行异议裁定书不服的,认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错误并且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根据相关规定,不服驳回执行异议裁定,申请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法院对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的,可以作出书面的裁定,也可以作出口头的裁定。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对法院的管辖权有异议的,可以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由法院对异议作出裁定。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零三条(一)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后,未中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执行的,执行法院对第三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提出的执行异议,应予审查。第三人不服驳回
    2023-07-04
    386人看过
  • 执行裁定后被执行人逾期异议有效吗
    一、《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两审终审制度。所谓两审终审制度是指某一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即告终结的制度。二、地方各级法院对于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对由它审判的第一审(初审)案件做出判决或裁定以后,当事人不服法院判决,应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并在最迟上诉期满后7日内预交上诉费,逾期视为没有提起上诉,一审判决生效,不得上诉。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有错误,向原审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处理,也就是申诉。四,申诉条件: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2023-06-14
    412人看过
  • 执行异议裁定失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执行异议裁定失效的情形有哪些1、执行异议裁定失效的情形如下:(1)对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人民法院判决不得对执行标的执行的,执行异议裁定失效。(2)对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人民法院判决准许对该执行标的执行的,执行异议裁定失效,执行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恢复执行。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一十四条对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人民法院判决不得对执行标的执行的,执行异议裁定失效。对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人民法院判决准许对该执行标的执行的,执行异议裁定失效,执行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恢复执行。二、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构成要件(一)主体原告:案外人(案外人必须对执行标的物享有所有权或者足以阻止标的物转让、交付的实体权利,如所有权人、共有权人,案外人的债权人为了保全债权亦可。)被告:申请执行人/当被申请执行人反对案外人
    2023-06-16
    357人看过
  •  仲裁法效力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果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他们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如果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他们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机构确认仲裁协议效力,另一方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确认仲裁协议无效,如果仲裁机构先于人民一法院接受申请并已作出决定,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仲裁机构接受申请后尚未作出决定,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同时通知仲裁机构终止仲裁。 仲 裁 庭 与 法 院 仲 裁 协 议 效 力 确 认 权 冲 突 解 决如果您申请确认涉
    2023-09-25
    151人看过
  • 申请人如何提执行异议
    一、申请人如何提执行异议执行申请人不可以提出执行异议。提出异议,一般应由案外人以书面形式提出,案外人即指诉讼双方当事人之外的人。书写确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提出,由书记员记录在案,但要说明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权利的理由,并提供必需的证据。二、提出执行异议必须符合三个条件第一,有权提出执行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案外人,而不能是当事人。在执行中,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执行人也可能会对法院执行有不同意见,但这不是执行异议。如果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执行人认为执行根据确有错误,可以向执行人员反映,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解决。第二,必须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果案外人仅仅是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或者建议,这不是执行异议。第三,执行异议必须在执行程序结束之前提出,如果执行程序已经结束,案外人再提异议的,则属于新的争议,应通过新的诉讼程序解决,而不能作为执行异议处理。三、对执行异议的处理结果执行异议没有
    2023-06-06
    356人看过
  • 执行异议复议申请如何提交
    异议人对不予受理或者驳回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相关知识:提出执行异议必须符合三个条件:第一,有权提出执行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案外人,而不能是当事人。在执行中,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执行人也可能会对法院执行有不同意见,但这不是执行异议。如果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执行人认为执行根据确有错误,可以向执行人员反映,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解决。第二,必须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果案外人仅仅是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或者建议,这不是执行异议。第三,执行异议必须在执行程序结束之前提出,如果执行程序已经结束,案外人再提异议的,则属于新的争议,应通过新的诉讼程序解决,而不能作为执行异议处理。提出异议,一般应由案外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书写确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提出,由书记员记录在案,但要说明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权利的理由,并提供必需的证据。对执行异议的处理结果:在
    2023-06-12
    436人看过
  • 执行异议债权如何转让
    执行中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仍让可以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一、债权转让债务人不同意如何解决通知既对债务人发生效力,不同意不影响债权转让的效力。除根据合同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或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情形外,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转让给他人,且无须经债务人同意。但是债权转让必须要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二、债权转让第三人安全吗债权转让无需债务人同意,其确保了债务人之利息不受债权转让的影响。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即对债务人的生效要件,并非让与当事人之间发生债权转移效果的要件。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债务是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效力,但债务可以全部或者转让给第
    2023-06-23
    395人看过
  • 执行异议裁定生效时间是多久
    一、执行异议裁定生效时间是多久1、执行异议裁定生效时间一般是60天。如果是对执行法院的执行行为有异议,应该在该案的执行程序终结之前向执行法院提出;如果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执行异议,需要在执行标的被执行结束之前提出;如果是对终结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要从收到终结执行法律文书60天内提;如果当事人没有收到法律文书,就从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人民法院终结执行之日起算60天。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三十四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
    2023-08-18
    335人看过
  • 执行阶段能否对裁定提出异议
    该厂签收法律文书后未提出任何异议。案件进入执行阶段,造纸厂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称胡某在其厂没有运费款,其厂与胡某个人未发生运输合同关系,要求撤销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分歧:执行阶段案外人造纸厂能否对财产保全裁定提出异议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属于对审判阶段采取的财产保全裁定提出的异议,应该在审判阶段提出。在执行阶段对财产保全措施能否提出异议民诉法未作出规定,故造纸厂已经错过提出异议的时间,法院对此应不予理涉。第二种意见认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诉讼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进入执行程序后,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因此,造纸厂的异议属于对执行措施的异议,法院应当按照民诉法有关执行异议的规定进行审查处理。评析:笔者同意第一种意见。民事诉讼程序一般可分为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两个阶段,并且随着审执分立原则的确立及相关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这种阶段性特征更为明显。司法实践中,执行法官一般都不会理会
    2023-02-17
    160人看过
  • 执行异议裁定书什么时候生效
    一审判决以后,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为上诉期,未上诉的,十五日过后就生效。根据判决书会说明被告的给付时间的,一般表述为:判决生效之日起或判决生效之日之内支付多少钱。即满足上述两个条件,判决书说明给付日期,判决生效。届时被告不履行支付义务的,即凭判决书判决生效文书强制执行申请书到该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有效期限为判决生效之日起两年。二审判决略有不同,从二审判决时即为生效之日。凭一审和二审判决书,以及强制执行申请书到一审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有效期限为二审判决之日起两年。一、判决书下来多久可以去看守所探望判决书下来可以去看守所探望的时间标准是:1、一审刑事案件宣判后,判决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十日内为上诉期。上诉期内一审判决书的效力待定。上诉期内无上诉、抗诉情形的,上诉期满后的那一日判决生效;如果上诉期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之日;2、二审判决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等到判决书
    2023-06-23
    285人看过
  • 胜诉执行异议的可能性如何?
    执行异议是否胜诉,主要看案外人提出的异议是否合理合法,证据充足。执行异议是执行过程中,当事人、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所提出的不同意见。执行程序开始后,如果当事人、案外人认为所执行的标的自己有全部或部分的请求权,或认为执行可能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异议人对不予受理或者驳回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裁定撤销原裁定,指令执行法院立案或者对执行异议进行审查。执行法院收到执行异议后3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受理裁定,或者受理后无正当理由超过法定期限不作出异议裁定的,异议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异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指令执行法院在3日内立案或者在15日内作出异议裁定。执行异议中是否可以采取强制措施需要审查,依据结果而定。1、在法院强制执行的过程中,被执行人提出
    2023-07-06
    135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执行异议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改正执行的请求,或案外人对被执行的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主张权利并要求人民法院停止并变更执行的请求。前种异议为执行行为异议,后种异议为案外人... 更多>

    #执行异议
    相关咨询
    • 如何得到撤回执行异议裁定书的裁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05
      关于准予撤回执行异议裁定书,它是案外人对法院执行行为有异议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申请,执行法院不受理申请的,异议人可向上级法院得出复议,复议也驳回的就可以提起诉讼。
    • 执行异议的民事裁定书应当如何写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01
      一、首部 依次写明以下事项:制作文书的法院名称、文书名称、文书编号。 二、正文 1.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的情况。表述为:“本院在执行一案中,案外人于年月日向本院提出了异议,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在其中的空白处依次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案外人的姓名或名称,提出执行异议的日期。 2.在“经审查,本院认为,”之后的空白处写明驳回执行异议的理由。如证据不足,异议理由不成立。 3.裁定的法律依据。 4.裁
    • 法院执行异议裁定书是如何书写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8
      申请人李XX,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住XXXXXXXX。 被申请人XXXX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董事长(总经理)。 联系电话:0531-XXXXXXXXX。 仲裁请求: 一、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自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之一倍; 二、裁决被申请人给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XXXX元(
    • 执行裁定书执行异议期限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1
      关于执行裁定书执行异议期限的相关内如下: 1:法院必须在收到当事人执行异议申请书之日起15日之内,以裁定书的形式给当事人答复。 2:《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
    • 执行异议之诉提起方式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20
      参考如下法条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