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城市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实施纲要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6:34:27 441 人看过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北海市城市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实施纲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三年元月十四日

北海市城市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实施纲要

为贯彻落实国发(2001)15号文件精神和根据城市经济发展需要,实现政府调控市场,推动经济良性发展的目标,实施我市城市规划区内土地统一储备、统一规划、统一出让政策,制订本施纲要。

一、国有土地储备计划

我市的国有土地储备计划按照全市的经济发展水平、房地产市场需求状况及土地使用情况确定为近、中、远期三个阶段。

(一)近期(2002年—2003年):

1、北海大道沿线未交款的国有闲置土地21宗,面积26.2公顷;

2、银滩中区市属行政单位国有闲置土地7.3公顷;

3、行政中心国有存量土地10.1公顷;

4、北海大学用地234.4公顷;

5、其他一些区位较好,条件成熟的零星用地,包括企业改制用地,半拉子工程用地,只交30%及以下地价款的闲置土地。

前四项土地面积共287.4公顷,通过政策性手段无偿或适当有偿进行收回、储备,为中远期的土地储备和土地经营预备资本。

(二)中期(2003年—2005年):1、北海大道一线国有闲置土地和未征用的集体土地101宗,面积217.5公顷;2、银滩中区闲置土地及未征用集体土地(规划用于项目建设的用地)104.9公顷;3、其他经评估可收购的零星土地。

通过收购和征用土地,进行储备土地的经营盘活,支持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

(三)远期(2005年—2010年):以北海大道沿线两侧闲置土地为重点,加大对银滩中区、银滩西区、新行政中心、四川南路沿线的土地盘整处置,进行收购储备和经营,土地储备量预计为666.7公顷。

该期的土地储备计划目标是:1、通过政策和市场结合的综合处置手段,盘活优量土地资产,推进城市化建设。2、建立城市土地供应的新机制,特别要建立高新技术产业用地的供给保障制度,建立经营性项目用地的公平竞争制度等。

二、实施国有土地储备

实施国有土地储备,建库是基础,确立融资(金)渠道是保障,储备经营是手段,提高国有土地利用效率是目的。

(一)建立土地储备库。按照我市的土地利用现状,迅速建立土地储备库。

近期内,对未交款、未发证的闲置土地和国有存量土地,进行清理,通过法律手段和政策手段,全部纳入土地储备,迅速建立土地库。

(二)确立稳定的融资渠道。市人民政府委托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将土地储备库土地与2-3家国内商业银行协作,建立长期的信誉贷款协定,寻求银行的信贷支持,以保障土地收购整理出让的资金来源。

(三)按照市场运作模式,进行储备土地的经营出让。由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和市场土地需求,逐年拟订年度土地收购储备计划,审批通过后实施。储备土地的经营出让原则按计划收购、整理、出让,确保土地收购储备的良性经营。

三、国有土地储备的保障措施

(一)机构保障。北海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代表市人民政府实施国有土地收购储备、整理和土地经营出让活动。

(二)制度保障。认真贯彻实施《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土地储备和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的通知》、《北海市处置闲置土地暂行规定》、《北海市闲置土地托管暂行办法》、《北海市土地储备暂行办法》、《北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完善我市的土地储备、整理、出让制度化和法制化,强化土地市场的公开性和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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