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被征收后补偿款应归属于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02 20:54:17 408 人看过

一、宅基地被征收后补偿款应归属于谁

宅基地被征收后补偿款应归属于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二、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原则有哪些

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村民自治必须是真正的大多数村民的集体意志;

2.平等原则,充分保障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享有平等的待遇;

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集体成员在享有分配利益的应当考虑其对集体所尽义务的大小。

三、宅基地拆迁补偿太低怎么办理

宅基地拆迁补偿太低的处理办法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二章 受案范围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n(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n(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n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n(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n(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n(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n(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n(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n(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n(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n(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n(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n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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