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名股票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20:30:11 202 人看过

1、记名股票应当载明的事项,要求转让记名股票时,不仅应当在股票上注明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地址,而且应当在公司股东名册上记载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公司必须变更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应当记载在股东名册上,股东应当按照股东名册记载的事项行使股东权利,股东名册应当记载下列事项: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各股东所持股份数;各股东所持股份数;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便于公司在发行、转让股份时办理开户手续,并为公司了解和掌握股东人数和股份流动情况

(2)记名股票转让规定。它对应于无记名股票。股权转让应办理过户手续根据本条规定,记名股票可以由股东背书转让。背书是指转让人将转让股票的意见记录在股票背面并签字印章和日期。记名股票的受让人必须依照本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手续,公司应当写明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公司的名称和住所记载在股份和股东名册上,违反本程序转让股份的,对公司没有影响。因为如果不依法处理股权转让手续办理后,公司股东名册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实际股权转让时,根据公司原股东名册记载,公司股东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仍然有效,股权受让人的权益不受本条保护,记名股票也可以受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制这主要是针对记名股票的无纸化转让法律规则。目前,沪深证券交易所已实现无纸化运作股票交易,如无纸股票,如已登记,则为无纸票据为防止个别股东利用分散或者集中的股权转让表决权达到操纵股东大会的目的,法律、行政法规可以对记名股票的转让方式另行规定,为使股利分配顺利进行,避免发生纠纷,本条还规定,公司在股东大会召开前30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基准日前5日内不得进行股利分配转让记名股票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不办理股份转让手续。在此期间的股份转让对公司没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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