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强拆”频发拷问新拆迁条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5:21:28 297 人看过

新华社昨天播发《强拆事件频发:引公众对新法规更多期待》一某透露,近日,记者在河南、安徽、黑龙江等地采访,各地群众普遍希望以新的拆迁法律法规规范征地与拆迁行为。

又现拆迁命案太原抓获六人

10月30日凌晨,太原市晋源区的古寨村村民武某元和孟某贵在家中遭到拆迁公司组织的社会人员暴力殴打。武某元受伤住院,孟某贵被殴致死。

武某元和孟某贵的房子处于太原市滨河西路南延工程范围内。这条正在修建的道路建成后将成为与滨河东路、滨河西路同级的城市一级主干道,原本预计于11月初具备通车条件。该工程涉及晋源区4个乡镇的11个行政村,分为附属物拆迁和房屋拆迁,拆迁工作由一家名叫同心的拆迁公司负责。

据武某元所言,由于补偿等很多问题没谈拢,拆迁一直没有进行。怕有人趁夜里偷拆房子,这段时间,两人便住在一起看房子。

太原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李某奇介绍,已有六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抓。经过初步审查得知,负责该处拆迁的同心旧建筑拆迁公司为了加快拆迁进度,组织了一些社会人员在当天凌晨,突然闯入被拆迁人的院子里,对留守人员暴力殴打,然后准备将这些房子拆迁。

事件发生后,太原市政府已经责成当地政府对受害者家属进行安抚,目前,当地已经成立6个专项工作组展开工作。

然而,事件真相仍有待进一步调查。

比如,这一涉及公共项目的拆迁,为何任由拆迁公司滥施暴力?政府是否提前介入规范拆迁行为?

民间立法建议前景模糊

当务之急是制定新的征地、拆迁法律法规。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某安认为,通过系统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公共利益的具体范围,确保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落到实处,只有完善法律规范体系,各方利益诉求才能有序、充分博弈,尤其是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护。

姜明安建议,新的拆迁条例,首先应明确按市价补偿的原则,由双方共同选定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另外,还应按房价+地价的方案补偿,现在各地补偿只讲房价、不讲地价是不合理的。

但是,被称为新拆迁条例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自今年1月公开征求意见至今,千呼万唤不出来。

简直就是肆无忌惮!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某亮获知发生又一起暴力拆迁事件后非常愤慨。

外号王拆迁的王某亮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曾代理宜黄拆迁一案。

今年10月底,王某亮会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中国建设管理与房地产研究中心,共同起草了《不动产征收征用管理法(立法建议稿)》,期望在新法规难产的情况下以民间立法提案的形式建议人大立法。

我们给人大法工委打过电话,但是法工委说现在没有把这个列入立法计划的意向。全国律协日前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全国律协正试图联系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拟将此草案在明年全国两会期间以议案或提案的形式提出。

农村征地如何完善

上述通报的暴力拆迁事件发生在农村。

为改善失地农民的境况,国土资源部7月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标准。《通知》强调,做到先安置后拆迁,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行为。

昨天(1日),在北京大学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举办的法律经济学与中国研讨会上,北大法学院讲师陈某英告诉本报记者,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补偿标准没有现成的法律来规定,修改已有法律也有些障碍,等的时间会很长。不过陈某英的另一个判断是,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条例的修改,能推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有关法律的修改。

无论观点如何碰撞,各界对于完善拆迁管理所表达的愿望是一致的。

《人民日报》日前刊某,指出一些强拆论值得警思。某章强调,拆迁中,政府、老百姓、开发商都有各自的诉求,这原本都很正常。当这些诉求发生冲突时,诉诸既定的法律,是法治国家的常态。

新拆迁条例的内容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国务院总理温总理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

按照统筹兼顾工业化、城镇化需要和房屋被征收群众利益,把公共利益同被征收人个人利益统一起来的总体要求,条例草案规定:

一是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和补助、奖励。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除给予补偿外,政府还要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二是征收范围。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旧城区改建还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三是征收程序。扩大公众参与程度,征收补偿方案要征求公众意见,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还要组织听证会并修改方案,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是政府是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主体。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具体工作的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五是取消行政强制拆迁。被征收人超过规定期限不搬迁的,由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此外,条例草案还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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