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嫁女子女征地补偿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12-10 08:07:22 102 人看过

一、外嫁女子女征地补偿诉讼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外嫁女子女征地补偿法律依据是我国《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二、农村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原则

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村民自治必须是真正的大多数村民的集体意志;

2.平等原则,充分保障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享有平等的待遇;

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集体成员在享有分配利益的应当考虑其对集体所尽义务的大小。

三、征地补偿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征地补偿合同协议书应当写明如下内容: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至于每一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还应视拆迁补偿方式不同而不同。对于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中应主要载明补偿金额、搬迁期限;对于实行产权调换的,协议主要载明安置用房的结构、面积和地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四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和互换、转让  第三十一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0日 21: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海口外嫁女征地补偿有没有
    一、海口外嫁女征地补偿有没有海口外嫁女能不能分配到土地征收补偿款,不同的情形有不同的规定,首先要确定外嫁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有资格的就有补偿款。依据《关于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补偿费分配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4、“外嫁女”及随其生活的未成年子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1)“外嫁女”婚后户籍虽仍在原集体经济组织,但其在嫁入地已分配到承包地或虽未分配到承包地,但在嫁入地已分配到征地补偿费的,应当认定其不再具有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随其生活的未成年子女亦不具有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2)“外嫁女”嫁入城镇,但户口未迁出的,也未被纳入城镇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应当认定其具有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随其生活的未成年子女未取得非农业户口的,亦应当认定具有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3)“外嫁女”嫁入城镇,已取得非农业户口并被纳入城镇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应当认定其不再具有原
    2023-05-04
    331人看过
  • 外嫁女的子女能否参与分配征收土地补偿款
    [案情]原告李某等21人均为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丙州村外嫁女的子女(不属于入赘的子女),其户口均落户在该村。2006年8月,丙州村的土地、虾池被征收而获得相应补偿款。丙州村委会以原告李某等21人为外嫁女的婚生子女为由,拒绝分配给他们土地补偿款。李某等21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分歧]对该案的处理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应支持原告的请求。第二种意见认为应驳回上述21个原告的诉讼请求,理由:一是该方案属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的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范畴;二是该方案反映了村民的自治情况。[评析]该案处理的关键在于原告李某等21人是否取得被告同安区西柯镇丙州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即是否属于同安区西柯镇丙州村的村民。笔者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取得,应当以该成员是否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并依法登记常住户口为基本判断依据。其取得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原始取得;二是加入取得。原始取得
    2023-06-05
    316人看过
  • 外嫁女,也应当获得征地补偿啦。
    随着城镇化推进,征地拆迁工程也在全国各地兴起,越来越多的征地补偿问题也随之凸显。而如果对被征收人的征收补偿纠纷解决不好,不仅影响被征收人的实际利益,也势必会影响地方的秩序。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多年代理的征收拆迁案件中,很多被征收人都非常关心外嫁女的补偿问题。下面就由在明律师来说说外嫁女的补偿问题。最高法公布了这样一件关于外嫁女的判决案件:基本案情1999年11月18日,原告李某与被告罗山县龙山乡某社区居民委员会某居民小组的居民曾__登记结婚,婚后其户口迁入被告处,且从2005年起在被告处分有责任田。2011年9月8日,原告与曾__登记离婚,离婚后原告的户口一直在被告处,其在被告处分的责任田一直未调整。2012年被告村民组的土地被征用,经该组集体讨论决定该组村民每人分得土地补偿款31000元,但被告以原告已与本组村民曾__离婚为由,未将该款分配与原告。裁判结果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经审
    2023-04-18
    67人看过
  • 外嫁女征地补偿委员会的电话
    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结婚的女性即使和镇上的居民结婚,户籍也没有转移的情况下,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没有失去资格,可以申请土地补偿费,一般得到法院的支持。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外嫁女”如何与村民享有同等征收补偿待遇?“外嫁女”作为农村婚俗惯例而来的习惯性称谓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律用语。我国法律对“外嫁女”能否享受与普通村民同等安置补偿待遇的问题,没有明确不同于普通村民的特殊规定。住房作为家庭的一项重大财产,是维持家人共同生活的基本需要。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保障户有所居是征收部门在补偿安置中所应遵循的原则,避免被征收人流离失所也是其在征收补偿中应予考虑的因素。就“外嫁女”而言,她们的情况可能表现为出嫁后户籍仍然留在娘家,抑或离婚后户籍重迁回娘家,具体包括“外嫁女”嫁农村男、“外嫁女”嫁城市男以及离婚等情形。在司法实践中有法语指出,无论何种情形,
    2023-08-05
    425人看过
  • 当地离婚、外嫁女不给征地补偿怎么办?
    一,当地离婚、外嫁女不给征地补偿怎么办?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外嫁女在征收决定作出前拥有村集成员资格的,可以分配征地补偿款,如果不给补偿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维权。二,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
    2023-06-02
    314人看过
  • 出嫁女征地补偿款分配的法律规定
    1、《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2、《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条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第三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
    2023-07-02
    434人看过
  • 法院依法扣划存款出嫁女征地补偿款兑现
    9月23日,申请执行人覃海艳应享有的6349元承包地征收补偿费分配款,经广西田阳法院依法扣划,该补偿款全部到位,使该案得以执结。覃海艳出生于田阳县那坡镇敢亮村第一村民小组。2005年南宁至百色高速公路因建设需要,征用了敢亮村第一村民小组的土地,该组以覃海艳已出嫁为由,拒绝分给应得的补偿费分配款,因而引起纠纷,覃海艳于2007年12月向田阳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与敢亮村第一村民小组村民享有的承包地征收补偿分配相应的份额。2008年1月29日,广西省百色市田阳法院经开庭审理认为:覃海艳作为敢亮村第一村民小组的村民,1997年1月1日,覃海艳及家庭成员与那坡镇敢亮村第一村民小组签订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书》,相应获得了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组的土地依法被征收后,应与本组其他成员一样参加集体分配取得相应份额,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2023-06-08
    290人看过
  • 外嫁女户口在本村有征地补偿吗
    外嫁女能否获得村集体土地征收的经济补偿,一个重要的衡量标准是:她们是否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村的妇女结婚后,户口未迁出,未在男方所在村组分配承包土地,分配土地补偿收益的;男方系城镇的职工、居民的,这两种情况中,因为她们最基本的生存保障,仍然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她们仍然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所以她们要求分得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的请求应当得到支持。离婚、丧偶的妇女将户籍迁回本集体经济组织,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土地生产、居住、生活的,他们也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应该享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益。如果户口已迁出,则不具备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不能享受征地补偿款。律师补充:法律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
    2023-05-06
    214人看过
  • 外嫁女对征地拆迁的补偿是不是能够分
    一、即明拆迁律师普法:外嫁女能分征地拆迁补偿款吗?最近有不少“外嫁”的朋友,向即明拆迁律师咨询到同一个问题:“律师,我真的没有资格参与村里的征地拆迁补偿分配吗?”深入解析这个问题后,我们深深地意识到,除了这些将疑问说出口的朋友之外,一定还有很多“外嫁女”因为缺乏法律意识,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正在权益受损的边缘挣扎。今天即明拆迁律师就来说说,“外嫁女”到底有没有资格参与村里的征地补偿款分配,以及应该从哪个村要补偿这两个问题。嫁人了就没资格拿征地补偿款了?这话说的没道理农民朋友们要知道,咱们之所以有权参与村里的征地补偿款分配,是基于咱们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这个成员资格是男女平等的,不能以性别论高低,也不能以婚否定是非。所以,不管某个女孩子是不是嫁了人,也不管她嫁到了哪里,只要她有成员资格,她就享有和其他任何村民平等的分配权利。那么成员资格是哪里来的呢?通常来说,对一个人的成员资格基本判
    2023-03-01
    210人看过
  • 女方征地赔偿款外嫁女能分到吗?
    外嫁女一般不能享受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农村的土地是归集体所有,因此土地征收补偿费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按法律规定是要分配给集体的所有成员的,判断是否有分配资格的鉴别标准是户籍,因此外嫁不是限制条件,户口是否迁出才是判定依据。一、农村拆迁和户口问题有关么农村拆迁和户口是有关的,能否在农村拆迁中享受拆迁待遇,首先要求具有农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是否具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第一看户口在不在村里。第二看是否长期在村里生产、生活。第三看是否以农村承包地作为基本生活保障。所以,户口是能否享受拆迁补偿的必要条件,但是也有一些例外情形:比如因政策性原因户口迁出,比如上大学,服兵役,服刑等,这种情况下,户口虽然不在村里,但依然享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可以得到拆迁补偿。还有一些户口迁入小城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并没有丧失,在拆迁的时候仍然可以享受相应待遇,因此,并不是户口迁出,老家房子拆
    2023-02-25
    284人看过
  • 离婚外嫁女的征收补偿权法律有保护吗?
    随着城镇化推进,征地拆迁工程也在全国各地兴起,越来越多的征地补偿问题也随之凸显。而如果对被征收人的征收补偿纠纷解决不好,不仅影响被征收人的实际利益,也势必会影响地方的秩序。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多年代理的征收拆迁案件中,很多被征收人都非常关心外嫁女的补偿问题。下面就由在明律师来说说外嫁女的补偿问题。最高法公布了这样一件关于外嫁女的判决案件:基本案情原告李某与被告罗山县龙山乡某社区居民委员会某居民小组的居民曾__登记结婚,婚后其户口迁入被告处,且从被告处分有责任田。原告与曾__登记离婚,离婚后原告的户口一直在被告处,其在被告处分的责任田一直未调整。被告村民组的土地被征用,经该组集体讨论决定该组村民每人分得土地补偿款31000元,但被告以原告已与本组村民曾__离婚为由,未将该款分配与原告。裁判结果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虽然与被告村民曾__离婚,但原告自结婚后其户口一直在被告
    2023-06-27
    186人看过
  • 土地确权的外嫁女被征地后有补偿吗?
    根据户口是否迁出来确定的,“外嫁女”享有合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倘若“外嫁女”的户籍仍在父母所在村集体的话,根据法律规定,其应该具有父母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因此是应该享受征地补偿的。倘若外嫁女在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已经具有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那么她是能够得到经济补偿的。倘若对方拒绝支付经济补偿,“外嫁女”可以将行政诉讼提起,来使自己的利益得到维护。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能够按照法律规定的议定程序,对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得到的土地补偿费做出决定。在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如果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提出了对相应份额进行支付的请求,应该给予支持。但是已经报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的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和自治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外嫁女本身的户籍还属于父母所在的村集
    2023-06-25
    416人看过
  • 征地补偿标准如何照顾外嫁女权益
    关于这个问题,我国的法律没有明确的条款规定。但是,被征收人是否能够作为合法的身份享受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一个关键点在于被征收人是否是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于认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标准,目前我们法律也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但是《民法典》中的物权编、《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及一些地方法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有一个原则性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一般而言,主要是从三个方面认定一个人是否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员:是否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并依法登记常住户口,三者是一致,就可以认定这个人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征地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
    2023-07-03
    367人看过
  • 农村的外嫁女可以得到征地补偿吗
    农村的土地是归集体所有,因此土地征收补偿费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按法律规定是要分配给集体的所有成员的,判断是否有分配资格的鉴别标准是户籍,因此有没有外嫁不是限制条件,也就是说,只要户口没有迁出,那么所有人享受的权利是平等的,是享有征收、拆迁安置补偿款的。而要是户口迁出去的外嫁女,视情况而定,要是属于丧偶或离婚,将户口又迁回原集体经济组织的,那么也是具有征收、拆迁安置补偿款的。而要是将户口迁入丈夫家,而又没有丧偶或离婚这个因素时,是没有资格享受征收、拆迁安置补偿款的。一、农村外嫁女的户口三种情况下的补偿规定1、嫁非农户口。外嫁女嫁入夫家后,若没有将户口迁出,那么还是享有原户籍集体土地权益,当原集体遇到征地拆迁时,计算安置补助费应包含此外嫁女。如果户口已迁出,则没有资格。2、嫁农村户口。外嫁女嫁入农村夫家后,会随丈夫一同拥有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不论是否迁户口,都会取得新的集体经济组织
    2023-04-01
    37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外嫁女征地补偿申请书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1-18
      如果一些人在得到的征地补偿上产生了疑问,并且条件比较特殊,那么外嫁女子女征地补偿诉讼申请书内容包括什么?根据相关的规定,应该由当事人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书中也要有相关的个人信息证明,并且还要有相关的证明来进行合法的征地补偿。详情请看下文。
    • 有外嫁女儿有继承权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0-27
      外嫁女儿有继承权。女儿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即使嫁出去了,仍然是有继承权的。根据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外嫁女的子女征地赔偿怎么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0-25
      外嫁女的子女是否可以获得经济补偿,要看其户口是否在娘家所在的村,如果在的话,其仍然是娘家所在村的成员,子女当然也一样,因此,既然有征地补偿,子女当然也有一份。
    • 子女在外地赡养依据是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30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子女在外地赡养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条:追索赡
    • 外嫁女迁入子女户口能不能享受征地补偿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8-02
      外嫁女的子女是否可以获得经济补偿,要看其户口是否在娘家所在的村,如果在的话,其仍然是娘家所在村的成员,子女当然也一样,因此,既然有征地补偿,子女当然也有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