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房协议和商品买卖合同的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9 14:31:36 163 人看过

预售合同与认购协议书区别极大。预售合同与预售认购书的区别如下:1.法律效力不同。预售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条款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而认购书属于预约性质,本质上尚不构成合约,对双方没有强制性约束。

2.本质不同。商品房预售合同属于本约,其法律效力与正式买卖合同一样。而预售认购书属于预约,不产生强制性法律效力。3.核心目的不同。预售合同是对房屋基本信息及价格等核心条款进行确认。而认购书只是对房屋进行确认,表达的是对购买房屋的意向。

一、拒绝履行认购书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

双方在签订认购书后,存在购房者拒绝与开发商签订预售合同、开发商“撕毁”认购书而以更高的价格卖给第三人等两种可能。

由于大多数认购书主要是通过定金方式约束双方当事人,因此,若房地产开发商或者购房人拒绝按照认购书约定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均应依据定金罚则,违约方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或其应向对方当事人双倍返还定金。

实践中,一旦房地产开发商违反认购书而拒绝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并违反预约将认购书中约定的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在房价上涨时,其就会从中获取额外的利益,而该利益的获得可以说是违法所得。根据任何人不得从其自身的不法行为中获得利益的法理,显然违约方利益的获得与该法理相违背。而绝大多数认购书只规定定金条款,没有对违约责任及其计算方法予以明确约定。而此时违约方给相对方造成的损失,主要还是房屋价格上涨或下跌所产生的差价。因此,仅仅用定金罚则是无法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如果司法实践中仅仅按照定金罚则处理该类行为,不仅无法弥补守约方的损失,也会在客观上不能有效制约违反认购书的恶意行为,不利于鼓励诚信交易秩序的建立。因此,笔者认为,应当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从预期利益的角度出发,在一方当事人违反认购书的情形下,应当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给相对方造成预期利益的损失进行赔偿,但鉴于双方仅处于预约阶段,购房者未全额支付对价,从利益平衡和公平原则出发,违约方应该就相对方的机会损失进行赔偿。对于具体的赔偿标准,因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均未作出明确规定,法官可行使自由裁量权,从制裁违约和平衡利益出发,综合考虑守约方的履约情况、违约方的过错程度、合理的成本支出等因素,酌情作出判定。

二、商品房销售合同认购书有效吗

商品房销售签订的认购书的效力:1、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2、认购书应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之间是预约与本约的关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0日 18: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定金条款相关文章
  • 阐述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的概念
    一、阐述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的概念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的概念:商品房预售也称楼花买卖,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其实质是房屋期货买卖,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一张期货合约。它与成品房的买卖已成为我国商品房市场中的两种主要的房屋销售形式。二、商品房销售合同成立的条件1.卖方必须要具有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非房屋所有人和土地使用人不得出卖他人的房地产。2.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3.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可信。行为人对房地产买卖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或合同显失公平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撤销或变更合同。4.房地产买卖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也即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如果购房者通过划拨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房屋转让必须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或者将其中的土地收益按规定上缴国家,否则不得买卖。5.房地产买
    2023-09-09
    219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与商品房现售有什么区别?预售和现售分别需符合哪些条件?
    、商品房预售与商品房现售有什么区别?预售和现售分别需符合哪些条件?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又称卖楼花。商品房现售与商品房预售主要差异在于,商品房预售要求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总投资的25%以上即可,而商品房现售要求已通过竣工验收,预售合同签订以后,可能出现某种原因会导致商品房无法建成或交付,或建成后的商品房存在各种质量瑕疵,因而买房人无法实际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商品房预售对买房人而言存在更大的风险。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现售的条件为:(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这个条件主要为了确保现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
    2023-06-10
    465人看过
  • 商品买卖合同和预售指那些内容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件,其中涵盖了众多关键要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及其对应的预售房屋的详实信息;其次,理清购房款的具体构成及其支付方式和时间节点;再次,明确合同的履行地点、方式以及可能出现的违约责任;此外,还需明确解决争议的途径和方式;最后,关于合同的生效条件以及在特定情况下,如停滞、终止或解除合同时应遵循的程序和规定,也需要在合同中予以明确。除此之外,合同中的变更与转让条款以及其他禁止性条款也是不可忽视的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2024-05-17
    355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是规范商品房预售行为的重要文件,其详细规定了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了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合法。本合同示范文本明确了预售商品房的基本信息、交付与支付条款、违约责任等内容,为买卖双方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保障。二、买卖双方与楼宇信息1.在买卖双方与楼宇信息部分,详细列明了出售方和购买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国籍、身份证号码等。2.明确了预售商品房的详细信息,如楼宇位置、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土地面积等。这些信息对于买卖双方了解交易对象、确保交易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三、交付与支付条款规定交付与支付条款规定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核心内容之一。1.本合同示范文本明确了商品房的交付时间和延期交付的特殊原因,如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等。2.还规定了购房款的支付方式、付款时间和违约责任等。这些规定确保了交易的顺利进行,并保护
    2024-04-07
    127人看过
  • 商品房的预售和现售的区别包括什么
    一、商品房的预售和现售的区别包括什么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二者之间的区别在于:1、销售条件不同:商品房预售要求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总投资的25%以上即可,而商品房现售要求已通过竣工验收。2、承担的风险不同:预售合同签订以后,可能出现某种原因会导致商品房无法建成或交付,或建成后的商品房存在各种质量瑕疵,因而买房人无法实际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商品房预售对买房人而言相比于商品房现售存在更大的风险。3、交房时间不同:商品房预售时房子还没有修建完成,是在合同时间内修建完成再交房;而商品房现售签完合同就可以立刻交房。二、商品房现售的条件是什么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这个条
    2023-04-19
    389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合同和期货买卖合同的比较分析和研究
    将商品房预售合同称之为期货买卖合同是错误的,是对期货买卖合同的一种误解。所谓期货买卖合同,是指期货交易所为进行期货交易而制订的统一规定商品的等级或证券的种类和数量、交货期限和地点等的合同。期货买卖合同具有如下主要特征:(1)期货买卖标的物的价格不是当事人事先约定的,而是在期货交易所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而确定的;(2)期货买卖的标的是合同本身,而不是期货买卖合同中所约定的货物。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举证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讼争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的资料。二、证明房屋买卖法律关系成立及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普遍适用于各种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
    2023-07-06
    115人看过
  • 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适用于商品房预售、销售)
    出卖人: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买受人:_________姓名:_________国籍: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姓名:_________国籍: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
    2022-11-01
    163人看过
  • 预售合同效力分析——商品房买卖合同效力争议
    【来源】判决研究,2005年,第一卷【撰写年份】2005年【正文】一、本案简介2000年10月1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合同采用普通空白格式文本进行商品房买卖,包括普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款和内容。在此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双方约定原告购买了被告的一套商品房。房屋建筑面积320平方米,单价1万元,房屋总金额320万元。该房屋于2001年10月31日前交付,并约定了相应的违约责任。原告与被告于同日签订补充协议,约定买受人在出卖人未取得国家批准的销售证明的情况下自愿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和补充协议。买受人同意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将购房款的50%汇至出卖人指定的银行,买受人在出卖人指定的地点办理银行抵押手续。补充合同还规定,双方同意在卖方取得合同签订后政府颁发的销售证明后7天内,签署由北京市国土资源和住房局监管的《北京市商品房销售合同》,并按原合同规定的时间持合同及相关证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
    2023-05-07
    150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预告登记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有何区别
    二者的法律效力不同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制度是一种行政管理制度,而预告登记是不动产登记制度,二者的法律效力完全不同。《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依此规定,经预告登记的不动产买卖合同买受人的债权已经添附了预期物权,债权人可以享有产权已过户后的部分权利,包括可以对抗前手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司法机关也不能将已预告登记的不动产当作出卖方的财产施以强制执行;而经过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仅表明该买卖行为已纳入行政监管,在没有其他法定事由的情况下,该合同的效力优于出卖人一房多卖的时间顺序在后的同一标的物预售合同,在产权过户登记前商品房预售
    2023-04-17
    464人看过
  • 新房买卖合同预售协议怎么写
    1.明确合同各方的名称或署名,详细注明各自的居住地址;2.明确房产商品的具体种类、数量及品质要求;3.明确房产商品的基本配套装修以及附属设备装置之详细信息;4.明确合同执行的具体时间期限、执行场地与执行方式;5.明确验收的标准和方法,确保商品符合约定;6.明确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具体方式及其期限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2024-05-13
    230人看过
  • 买房合同和购房协议的区别
    购房协议一般由中介公司提供,或者双方私下约定使用购房事引发纠纷;购房合同是房管局交易中使用的正式文本,相对正式。购房协议一般是在与购房者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的协议,具有保证购房合同签订的效力。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购房协议还应符合购房协议的生效条件。只有购房协议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按照购房协议的约定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在购房协议中,如果开发商和购房者对房屋的序号、面积、价格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做出明确约定,那么购房协议可以作为预约的房屋买卖合同。与购房协议相比,购房合同更加正式和详细。买房合同的违约情形买卖合同中的违约主要表现在:一是一方无正当理由不交或不收货;二是一方无正当理由不适当履行。(一)卖方不履行按照客观的计算方法,损失额的计算应以货物的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标准,在以客观标准计算损失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这一标准仅适用于合同标的物价格不断上涨
    2023-08-18
    336人看过
  • 商品房赠与和买卖的区别
    一、商品房赠与和买卖的区别房产赠与和房产买卖在性质、公证、产权证和税费方面有所区别。1、性质不同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买卖是指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买卖。2、公证方面不同房产赠与可以做房产赠与公证,而房产买卖不需要做房产赠与公证。3、产权证不同房屋买卖,自己的名下的房产必须具备房屋产权所有证。而房产赠与则没有这个要求,只要是自己名下的房产就可以赠与。4、税费方面不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而二手房交易税费很低,普通住宅,征收房屋成交价的1.5%的契税,反之则按3%。印花税,买卖双方各缴纳房价款的0.05%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
    2023-03-22
    229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只有预售合同是合法的吗
    商品房预售合同所蕴含的法律约束力极为强大,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违反了这个合同,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及责任。简而言之,商品房预售合同是由商品预售方与预购方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其中,商品预售方承诺在约定的有效期内将已经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让给预购方,作为交换条件,预购方需要向预售方支付定金或者部分购房款项,并按照约定的时间接受商品房。这种协议属于常见的合同类别之一,受到了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严格监管和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024-05-05
    277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合同怎么写,预售合同的经过要看协议吗?
    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书面,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手续。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证,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实施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可委托代理人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商品房预售合同能否为附期限的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能为附期限的合同。附期合同是指以一定期限的到来作为合同效力开始或终止的合同。延期合同已经成立,但没有法律效力。双方不需要履行义务,也无权要求对方履行义务。有终止期限的合同不仅成立,而且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已开始履行义务。到期时,双方不再履行义务,合同终止。在商品房预售合
    2023-08-05
    25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定金条款主要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合同本身的完全履行,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主合同的担保。定金合同除具备一般合同的生效要件外,还需具备以下特殊要件: 1、定金合同以主合同的有效为前提。主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时,定... 更多>

    #定金条款
    相关咨询
    • 商品房买卖中的预售有何区别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28
      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即出卖人将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售人,买售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它是商品房交易中最为重要的凭证,是确定开发商和消费者权利义务的依据。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预售是商品房销售的方式之一,与商品房现售相比,有以下区别: 1、房屋标的在出卖时是不存在的,或者是在建设中尚
    • 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仲裁裁定书和买卖合同有区别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09
      但是裁定书的内容跟执行和解的内容有区别,执行和解协议中不包含夹层(夹层在预售许可证中是独立的,且可以独立办证),但裁定书中包含了夹层(B公司并未收到裁定书,而是去法院查档案时才发现这个问题的),请问这样B公司就不能要回夹层的归属问题(并且在执行和解协议之前,该夹层就已出售,款已付完,但未到房管局登记备案)
    • 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商品房现售相比有什么区别?怎么区分商品房预售?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20
      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即出卖人将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售人,买售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它是商品房交易中最为重要的凭证,是确定开发商和消费者权利义务的依据。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预售是商品房销售的方式之一,与商品房现售相比,有以下区别: 1、房屋标的在出卖时是不存在的,或者是在建设中尚
    • 商品房预售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两者之间存在什么区别呢?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20
      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即出卖人将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售人,买售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它是商品房交易中最为重要的凭证,是确定开发商和消费者权利义务的依据。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预售是商品房销售的方式之一,与商品房现售相比,有以下区别: 1房屋标的在出卖时是不存在的,或者是在建设中尚
    • 商品房预售违法的买卖协议有效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1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如不符上述条件,买受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宣告该买卖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