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不预付费怎么担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8 14:30:23 223 人看过

1、委托人预付费用与否与委托合同为无偿或有偿无关,与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也不成立对价关系,不能因此而产生受托人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即受托人不得以委托人未予付费用作为自己不履行受托义务的免责条件。但是依委托事务的性质有必要与付费用的情况下(例如委托律师起诉而预付案件受理费),委托人不与付费用的,受托人可以拒绝处理委托事务而不承担责任;

2、如果委托人不预付费用,受托人并不因此享有预付费用之强制履行请求权。盖因费用时为委托人的利益而支出的,受托人并不对费用享有利益。再者原则上委托人和受托人都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申请强制执行预付费用也无实际意义。委托人可随时解除合同以免除自己预付费用的义务,受托人也可通过解除合同的方法对抗委托人不预付费用的行为,且此时合同解除的过错在与委托人,因此,若委托人受有损失的由其自己承担,受托人受有损失的可要求委托人赔偿。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包括什么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主要包括两种情形:

(一)委托人违反费用支付义务的违约责任。委托人须按委托合同的约定预付费用,如果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了必要的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如委托人违反上述义务而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委托人违反报酬支付义务的违约责任。委托合同已有偿为原则,以无偿为例外。当事人如未在合同中约定为无偿,则应推定为有偿。在委托合同为有偿且受托人完成了受托事务的情况下,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报酬。值得注意的是,受托事务的完成也许实现了委托人的目标或合同目的,也许没有活没完全实现,但目的的实现与否并不是判断事务完成的标准。判断标准只有一个,即受托人是否完全适当地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委托人的报酬支付义务可分为全部给付义务和部分给付义务。全部给付义务是指受托人完成受托事务的情况下,委托人应向其足额支付报酬;部分给付义务是指委托事务没有完成的情况下,委托人在一定条件下应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此处所指的条件,是指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致使委托合同解除或委托事务不能完成,亦即受托人在处理受托事务上没有过错,或者说不存在于合同解除有因果关系的过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5日 08: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受托人垫付的费用委托人需要支付吗
    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在偿还该费用之外,还应当偿还该费用的利息。利息自受托人垫付费用之日起计算。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对利率有约定的,事后就应按其约定,如果对利率没有约定或者约定的不明确时,就应当依照法定利率计算。例如,甲因出国数年将自己的房屋委托乙看管并出租。数年后甲回国,乙应将房屋及其历年的房屋出租费交付给甲,但甲应当将乙为管理该房屋支出的维修等必要费用,连同自乙支付时起的利息,偿还给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一条规定,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一、受托人为委托人垫付费用的原则委托人需要支付受托人为其垫付的费用,至于判断费用的支出是否必要,应当依据所委托事物的性质及处理时的具体情况来定,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考虑:1、直接性原则。受托人支出的费用应与所处理的事务有直接联系;2、有
    2023-03-25
    97人看过
  • 委托人对受托人损失承担责任
    第四百零七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解释】本条是对委托人对受托人损失承担责任的规定。受托人在委托权限范围内认真处理委托事务,在自己毫无过错和过失的情况下,使自己的财产或者人身造成损害的,有向委托人请求赔偿的权利。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过程中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遭受损害的情况有很多,如,由于委托人在受托人无过错的情况下,解除委托合同的;委托人未经受托人同意,又委托第三人处理同一事务致使受托人报酬减少的等等。
    2023-06-08
    148人看过
  • 民法典的委托费用的预付和垫付有什么规定
    一、民法典的委托费用的预付和垫付有什么规定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一条【委托费用的预付和垫付】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二、授权委托书的内容有哪些授权委托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委托人、受托人的基本信息、致送单位、委托事项、委托权限、是否可转委托、委托期限、委托人签名、委托书签订日期。1、委托人、受托人的基本信息委托人、受托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工作职务、身份证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建议尽量完备详细,这样便于第三人核对相关信息以及相关事项的通知。2、致送单位要固定致送单位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与之发生代理行为关系的第三人。3、委托事项要具体委托事项指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与第三人进行的具体法律行为。
    2023-04-12
    424人看过
  • 担保人受委托多长时间不承担担保责任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一、担保合同中怎么约定抵押质押担保期间担保合同中约定抵押质押的担保期间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保证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所以,签订保证合同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期间,无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保证期间,一般为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三、为别人担保被起诉要还钱吗?一般来说是需要还钱的,但是如果对方起诉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则可不用还钱。在我国,保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一般保证,一种是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对方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前提是主合同纠纷经审
    2023-06-24
    272人看过
  • 受托人为委托人垫付费用的原则
    委托人需要支付受托人为其垫付的费用,至于判断费用的支出是否必要,应当依据所委托事物的性质及处理时的具体情况来定,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考虑:1、直接性原则。受托人支出的费用应与所处理的事务有直接联系;2、有益性原则。受托人支出的必要费用应有利于委托人,目的是让委托人受益;3、经济性原则。受托人在直接支出费用时,应尽善良人的行为,采用尽量节约、适当的方法处理事务。也就是说,必须是客观上确有必要,才可以请求偿还,以防其滥用。不能以受托人主观上是否认为支出是必要的为标准。而应以受托人实施行为时的客观状态作为标准。一、追偿权纠纷的标准追偿权纠纷的追偿范围如下:1.在委托关系中,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2.未经委托而提供保证的,根据无因管理的原理,保证人的追偿应以主债务人所受利益为限,主债务人必须偿还必要费用。二、委托合同的特征有什么(一)委托合同是建立在委托人
    2023-03-06
    406人看过
  • 投标委托人所承担责任
    在授权的范围内进行的活动,你的行为即视为委托人的行为,产生的后果由委托人自行承担。超越权限的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要赔偿损失。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投标委托人能更改吗原则上说,法人代表授权应该是委托自己公司业务骨干或有投标经验人员,全权参与政府采购投标事宜,被委托人应该是本单位工作人员,然而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一种新情况,即外省市公司法人授予本地“土著人”参与投标,一旦中标后所有工作将由被委托人承担,虽然投标文件与合同签订的印章由委托放出具,但仅是形式而已,是由当地供应商为了拿订单而私下通融的结果,付款手续办理都由被授权人处理。因此出现了许多弊端:如投标项目供应商很少时,有外地不同企业授权本地几家供应商代表投标,有其提供中标产品,由于本地供应商被此熟悉,且政府采
    2023-07-22
    195人看过
  • 委托人承担无偿委托合同违约责任吗
    无偿委托合同受托人违约需要承担以下责任:1、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2、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一、门卫代收快递如果快递掉了谁负责1、快递公司责任:未经收件人同意,快递员擅自将快递交给小区物业、门卫签收,由此出现快递遗失的问题,快递公司应当承担全部责任。2、业主责任:收件人已经同意由小区物业、门卫签收快递,快递公司没有责任。物业公司在业主同意的情况下代收包裹,包裹出现问题,业主自己也要负一定的责任。我国并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小区门卫或者物业管理部门有代收快递包裹的义务,也就是说除非小区的物业管理协议上曾经特别标注了有此项服务。或者曾经有业主要求过,物业公司也同意,并且双方针对此事签订了相关的协议,让物业代收快递的行为属于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二、
    2023-06-29
    252人看过
  • 关于转委托责任怎么承担
    转委托是指代理人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将其享有的代理权的全部或一部分转委托给他人行使的行为。其中,接受转委托的人叫做复代理人或再代理人。相应地,代理人选任复代理人,并向其转授代理权的权利称为复任权。从各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总体讲,称做复代理关系。物业管理公司将自己的专项服务业务转委托给其他专业性公司后,并不能免除自己根据原物业管理合同对业主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受委托的专业性公司的服务达不到原物业管理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则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对业主承担责任。委托所得收益,应当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转委托是指代理人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在必要时将代理事项的一部或全部转委托第三人代为实施的行为,又称“复代理”。受转托人称为“复代理人”。转托代理的条件有:1.必须是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
    2023-06-17
    187人看过
  • 被委托人会承担法律责任吗,被委托人的责任有哪些?
    被委托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在授权范围内的需要承担责任,没有代理权限或者超出代理期限的,应当由代理人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委托人的责任是指令处理有关事务,亲自处理事务以及及时报告。一、被委托人会承担法律责任吗被委托人会承担法律责任。1.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2.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二、被委托人的责任有哪些被委托人有以下的责任:1.按照委托人的指令处理有关事务。受托人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指令,因为受托人按指令所得理的事务是委托人的事务,不得在授权范围以外从事有关活动。2.对委托事务要亲自处理。受托人接受委托人指令后应亲自处理委托事务,不得将受托的事务转托第三人处理。如遇必须要转托第三人办理
    2023-06-04
    60人看过
  • 委托人应当支付受托人的哪些费用
    1、委托合同无论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向受托人提供为办理委托事务而支付的费用。2、因此,双方当事人应当就委托费用的多少,费用使用的合理范围、项目以及预付的时间、地点、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并在合同中写明。律师补充:委托人报酬的支付方式:1.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履行了全部合同的义务,或因委托人的过错使得合同义务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履行而使委托合同提前终止的,委托人均应支付全部报酬;2.受托人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就已履行的部分的比例给付报酬。委托合同的解除需要要注意:1、在委托合同中,当事人双方即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均享有任意解除权,均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2、这主要是因为委托合同是以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为基础的,而信任关系属于主观信念的范畴,具有主观任意性,没有确定的规格和限制。【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2023-05-06
    321人看过
  • 如何承担法人委托人的责任
    只要代理人在委托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行事,被代理人应承担一切责任,享有一切权利。作为受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受托人在执行受托行为时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委托人只有在承担了行为人以委托人名义签订的合同的全部责任后,才能向受托人追究责任,而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未经被代理人同意,不得对被代理人产生影响,行为人应当承担责任。对方当事人可以催告委托人在一个月内承认。委托人未表示意思表示的,视为拒绝承认。合同成立前,善意相对人有权解除合同。取消应通知。代理权终止后,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对方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越权订立合同的,代理行为有效,但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越权的除外。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人经债权人追认取得处分权或者无权处分人订立合同的,合同有效,我们要按规定处理。这是有关方面非常重要的一点。只有这样
    2023-05-02
    398人看过
  • 委托法人要承担什么责任,由法人承担吗
    委托法人如果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要担责。由于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是由公司承担的。所以公司需要先承担法律责任,然后向法定代表人追偿。一、律师能否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对于公司我们大家都知道都会有一个人,那个人就是叫做法人。法人是至关重要的存在的,因为公司方面中的任何的一些事务基本上都是要通过法人来解决的,而且任何的法律问题也是要找法人的。那么律师能否做《公司法》定代表人呢?根据《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合伙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不得从事其他任何经营性活动。律师在执业期间不应担任企业职务,参与企业的管理,从事经营性活动。所以,律师不能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代表法人实施民事行为,并以法人的名义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签字人。担任法定代表人基本条件如下:其一,必须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其二,
    2023-03-22
    280人看过
  • 公司授权个人委托书预防免责怎样写
    一、公司授权个人委托书预防免责怎样写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某某某系某某某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公司职员某某某(身份证号码:)为我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以公司的名义与本公司经理级以下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人事管理活动,并负责处理劳动争议等业务过程中有关的事宜,我均予承认。受委托代理人:某某某性别:年龄:岁单位:某某某有限公司部门:人力资源部职务:经理受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二、什么是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被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而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被委托人如果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在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被委托人行使的全部职责和责任都将由委托人承担,被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三、委托书范本委托人:姓名:王先生性别:男身份证号码:12354541
    2023-06-08
    94人看过
  • 委托代理合同有什么法律责任,委托代理人承担责任吗
    一、委托代理合同有什么法律责任委托代理合同有以下法律责任:1.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负连带责任。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如果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2.代理人不履行代理职责,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责任。如果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或者同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进行民事活动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无权代理造成损害的责任。如果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法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二、合同上委托代理人承担责任吗合同上委托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一般不承担责任。但是也有其他例外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
    2023-05-06
    199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委托他人他人要不要预先支付委托费用?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3
      XX受托人在处理事务过程中往往需要花费一定的费用,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事先提供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和补偿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所垫付的必要的费用。XX由于委托合同的特点是受托人用委托人的费用处理委托事务,因此,受托人对于费用没有垫付的义务,预付费用可以说是委托人的义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如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就应当先预付诉讼费。因为费用是为了委托人的利益而需要支出的,它与合同约定
    • 委托他人必须预付费用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9
      受托人在处理事务过程中往往需要花费一定的费用,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事先提供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和补偿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所垫付的必要的费用。由于委托合同的特点是受托人用委托人的费用处理委托事务,因此,受托人对于费用没有垫付的义务,预付费用可以说是委托人的义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如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就应当先预付诉讼费。因为费用是为了委托人的利益而需要支出的,它与合同约定的报酬不
    • 委托人不付付委托人报酬怎么处理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7-05
      委托人不支付报酬的,受托人可以要求其支付报酬,因此受到损失的还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八条规定,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 法人受委托怎么担责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10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法人委托他人进行民事活动,代理人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代理
    • 委托合同中受托人支付的预付款是否应付诉讼费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15
      受托人在处理事务过程中往往需要花费一定的费用,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事先提供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和补偿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所垫付的必要的费用。由于委托合同的特点是受托人用委托人的费用处理委托事务,因此,受托人对于费用没有垫付的义务,预付费用可以说是委托人的义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如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就应当先预付诉讼费。因为费用是为了委托人的利益而需要支出的,它与合同约定的报酬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