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债权保全阶段未提出异议,在债权变价阶段提出异议,该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4 17:30:21 263 人看过

建议规定:“该他人在债权保全阶段未提出复议、异议,而在债权变价阶段提出异议的,除有明确证据证明不存在到期债权或者数额有误外,视为未提出有效异议,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借条已到期借款人不还怎么办

如果能够协商可尽量协商,无法协商在诉讼时效内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有对方的财产线索可向法院提供申请保全。

纠纷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但是债务纠纷中一些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那么如何保护债务纠纷中的债权,

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14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3、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债权人命令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15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即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强制执行

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这就可以很好的保护债务纠纷中的债权。

二、哪些债权不能申报呢

债权如果无效不能申报,讼时效已经届满的债权不能申报,无证据或者证据为虚假的债权、有相反证据证明为虚假的债权不能申报。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债权被申报的,管理人有权提出异议。

申报人坚持申报的,管理人可以在债权表中另页记载,井载明所发现的问题,以供债权人会议作出决定。

必要时,管理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不予确认。

三、破产债权申报的一般规则

1、根据破产法的一般规定,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只有在依法申报债权并得到确认后,才能行使破产参与、受偿等权利。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但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等,不必申报。

3、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无利息的债权,无论是否到期均以本金申报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也可以申报其债权。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5、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此外,补充申报的债权人对其申报债权前已经进行完毕的各项破产活动,不得再提出异议。需注意的是,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有些产生于破产案件受理后的债权也属于破产债权,如管理人行使合同解除权后对方当事人因合同解除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等。

依据《企业破产法》规定,

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后,由破产管理人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债权人对债权表没有异议的,报法院裁定确认后就确认破产债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19: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保全相关文章
  • 如何保全债务人执行阶段的债权
    要对债务人实行债权保全,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或代位权的方式。如果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代位权之诉;如果债务人具有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的,则债权人可以依法提起撤销权之诉。一、合同保全是什么意思合同保全意思是一种保护债权的行为,具体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不增加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允许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或代位权,以保护其债权。合同保全的基本方法是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行使。二、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有哪些?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有:第一,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能够行使但是不行使其权利。所谓应当行使是指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已到期,若不及时行使,则权利可能消灭或丧失;能够行使是指债务人客观上有能力行使;不行使是指债务人客观上消极不作为,而不论其对该不作为是否有过错。怠于行使必须是
    2023-03-12
    136人看过
  • 如何对债权人的股权分立议案提出异议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进行合并的,应该在合并决议作出之前10内通知债权人,如果对合并有异议的,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一、公司吸收合并的工商登记手续1、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2、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3、实施合并:移交资产、召开股东会、修改章程等4、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新设的,办理设立登记)。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合并毕竟是属于重大变更事项,因此股东会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行。同时,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若债权人对公司合并有异议的,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合并后,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一般由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的公司承继。二、公司合并解散要清算和登记吗公司合并解散,不需要清算和登记。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2023-06-28
    336人看过
  • 专利实质审查阶段可以提异议吗
    欧盟专利会实质审查,欧洲专利申请后初步审查通过后会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申请人应在提出申请同时或在专利局出具的检索报告公布日起6个月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一、什么是专利实质审查专利实质审查是指专利局在对申请案进行审查时,不仅要对申请案的形式要件进行审查,还要对申请案中的发明创造是否符合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实质性要件进行审查。根据中国专利法,对发明专利实行实质审查制,而对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实行形式审查制。后者也需符合实质性要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二、专利审查的内容(1)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条中规定的发明定义,即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2)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五条的规定,即申请专利的主题是否有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况;(3)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即申请专利的主题是否属于不能授予专利权的范围;
    2023-03-02
    256人看过
  • 执行阶段债权人变更
    可以。债权转让协议已依法达成且已依法通知债务人,可作为申请变更案件执行人的依据的认定是正确的,作出裁定相互冲抵符合法律的规定。执行阶段是指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执行阶段财产保全不需要提供担保吗民事案件到了执行阶段,就不能申请财产保全了,财产保全应当在起诉前或者诉讼中申请,到了执行阶段,应当向法院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线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适用条件和程序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
    2023-07-24
    500人看过
  • 如何在强制执行中转让阶段债权
    强制执行阶段,新债权人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变更申请主体,申请恢复执行。有执行案件的,即被执行人无财产或者财产不足而终止执行的。债权人转让给新债权人的,不受两年执行期限的限制。但是,债权人转让债权时从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的,可以肯定的是,新债权人的执行申请期为两年,从原债权人依法应当申请执行时起计算。执行阶段债权人变更可以。债权转让协议已依法达成且已依法通知债务人,可作为申请变更案件执行人的依据的认定是正确的,作出裁定相互冲抵符合法律的规定。执行阶段是指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法院强制执
    2023-07-01
    197人看过
  •  能否在提前阶段解除合同协议?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这意味着,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解除合同,即使这并不违反任何事先存在的合同条款。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这意味着,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解除合同,即使这并不违反任何事先存在的合同条款。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 民 法 典 合 同
    2023-09-04
    465人看过
  • 恶意诉讼能否在二审阶段提出?
    可以。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碍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发现恶意诉讼如何做发现恶意诉讼应在答辩期内提起反诉,并提供证据。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存在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暴力、威胁、贿赂、贿赂、贿赂、胁迫他人行为;有关人员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训诫,责令悔过、罚款、拘留等。发现恶意诉讼可能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九条有下列扰乱法庭秩序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一)聚众哄闹、冲击法庭的;(二)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的;(三)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四)有毁坏法庭设施,抢
    2023-07-03
    371人看过
  • 当事人可以对债权提出异议吗
    当事人可以对债权提出异议。在执行程序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异议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裁定撤销或者改正执行行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如何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
    2023-03-04
    239人看过
  •  执行程序阶段如何解决管辖权异议问题?
    管辖权的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法院没有管辖权处理该案件的主张。这种异议可以在诉讼阶段或执行程序阶段提出。在诉讼阶段,当事人有权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在执行程序阶段,当事人可以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15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如果当事人不提出异议,则视为承认法院的管辖权。当事人向执行法院提出该院对案件无管辖权的主张,就称为管辖权权异议。管辖权异议可以在诉讼阶段提出,也可以在执行程序的阶段阶段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撤销执行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管辖权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依据上述规定,当事人提
    2023-09-17
    306人看过
  • 对于恶意保全怎么提出异议
    可以向法院起诉。1、严格条件审查。法院要加大对财产保全申请的审查力度,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三条之规定要求债权人提供初步证明材料,对债务人确有转移、隐匿、毁损其所有财产可能的,方可采取保全措施;否则,应驳回债权人的保全申请。要建立集体讨论制度,把好财产保全关口,有效避免财产保全权利的滥用。2、改进保全方法。坚持债权人与债务人利益兼顾、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按照不动产、动产、银行存款的顺序选择使用保全措施,给暂时陷入困境的债务人留出路,尽量不影响其生产经营活动,避免因保全方法不当而造成负面作用。3、完善法律规定。完善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要明确规定财产保全的适用情形,细化具体条件,规定财产保全的实质要件;同时对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具体要求以及滥用财产保全造成对方损失如何赔偿等问题要作出明确规定,适当提高财产保全“门槛”,增强可操作性,严防当事人滥用保全权利。一、法律规定《中华人
    2023-02-16
    434人看过
  • 债权人对破产管理人身份提出异议时要如何处理
    但实践中有可能对破产管理人产生异议,这个时候允许重新选择。破产管理人破产管理人的选择(一)《企业破产法》第26条规定,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管理人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的,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但在债权人会议成立之后,继续或停止债务人营业的决定权由债权人会议行使。在破产程序中,我们一直认为法院应当充当中立、公正的一种角色,不应过度地干预私法领域内的事务。(二)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的,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管理人依照本法规定执行职务,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人应当列席债权人会议,向债权人会议报告职务执行情况,并回答询问。破产管理人的法律义务(一)主动申请回避与如实说明的义务。依据该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在进入指定管理人程序后,律师事务所或者律师发现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
    2023-06-14
    240人看过
  • 管辖权异议提出的时间,管辖权异议过期未提的处理
    一.管辖权异议提出的时间管辖权异议是当事人向诉法院提出该院对案件无管辖权的主张。《民事诉讼法》对管辖权异议的规定主要见于第38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我国民事诉讼法未明文规定法院作出裁定的期限)根据本法条,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即在被告接到起诉状副本15日内提出。按期提出的,人民法院才审查,逾期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审查。二.管辖权异议过期未提的处理根据《民事诉讼法》76条:对于确有正当理由未能在答辩期间提出管辖异议的,允许当事人在障碍消除后10日内申请顺延期限。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司法解释,“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答辩期内对法院管辖权提出了异议,但在法院就有无管辖权问题作出裁定前又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接受受诉人民
    2023-04-28
    147人看过
  • 在公安阶段如何提高取保成功率
    可能会被逮捕。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侦查阶段取保候审由谁决定取保候审是相关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暂不羁押的处理。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一般由公安机关执行。但要想取保候审相关行为人是需要符合相关条件并按照相应的取保候审流程进行取保候审申请的,申请成功后在取保候审期间行为人也是需要遵守相应规定的。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八条: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
    2023-07-17
    91人看过
  • 对诉讼保全提出异议处理期限
    对诉讼保全的异议,法院应当在10日内进行审查。一、起诉离婚开庭视频经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二、纳入被执行人当事人如何处理纳入被执行人当事人的处理方式是,被纳入被执行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纠正的,执行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纠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纠正理由不成立的,决定驳回。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自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
    2023-03-29
    476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保全
    相关咨询
    • 当事人在执行阶段能提管辖权异议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3
      权异议是指当事人向执行法院提出的该院对案件无管辖权的主张。管辖权异议可以在诉讼阶段提出,也可以在执行阶段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撤销执行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裁定
    • 已经到执行阶段,对方提出异议影响执行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30
      被告提出执行异议,执行工作暂缓进行,待法院裁定。法院不采纳异议的,会发裁定书,执行工作继续进行。
    • 案外人在被执行阶段能否提出确权诉讼, 执行异议被驳回后该怎么处理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3
      案外人在被执行阶段不能提出确权诉讼,执行异议被驳回,可以提出第三人撤销之诉或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第二十六条规定,审判机构在审理确权诉讼时,应当查询所要确权的财产权属状况,发现已经被执行局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中止审理;当事人诉请确权的财产被执行局处置的,应当撤销确权案件;在执行局查封、扣押、冻结后确权的,应当撤销判决或者调解书。《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 债权人对债务提异议后如何处理-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09
      债权人可以在债权人会议上对自己或他人的债权提出异议。债权人提出异议后,由管理人进行重新审查,如债权人仍然有异议的,被提出异议的债权人民法院会暂不裁定确认,同时要求债权人提起诉讼。
    • 债权人变更执行阶段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7-26
      可以。债权转让协议已依法达成且已依法通知债务人,可作为申请变更案件执行人的依据的认定是正确的,作出裁定相互冲抵符合法律的规定。执行阶段是指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