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仲裁所属的部门是哪个?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30 21:41:50 204 人看过

土地仲裁是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职责范围。该委员会由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代表、有关人民团体代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农民代表和法律、经济等相关专业人员兼任组成,其中农民代表和法律、经济等相关专业人员不得少于组成人员的二分之一。仲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原则,依据事实和法律做出裁决。

土地仲裁可以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在当地人民政府指导下设立。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其日常工作由当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承担。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由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代表、有关人民团体代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农民代表和法律、经济等相关专业人员兼任组成,其中农民代表和法律、经济等相关专业人员不得少于组成人员的二分之一。仲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原则,依据事实和法律做出裁决。

土地仲裁申请条件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土地的仲裁申请需要条件有如下几个方面:需要有确切的仲裁申请人,有具体的申请土地仲裁的原因,申请仲裁的事项需要在当地相关的仲裁机构的管辖的范围之内,然后需要土地仲裁申请人准备好合适的仲裁申请书,写清楚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信息包括年龄,居住地,个人信息等等,以及申请土地仲裁的事项和原因。需要申请人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到当地的相关土地仲裁机构领取仲裁申请书。填写完毕上交之后,便由仲裁机构核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十二条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根据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实际需要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可以在县和不设区的市设立,也可以在设区的市或者其市辖区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在当地人民政府指导下设立。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其日常工作由当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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