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年3号)第三条列举了一下福利费内容: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注:含独生子女费,不含地区补贴、物价补贴和误餐补助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明确要求企业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职工福利费核算
企业关心的是上述的列举是部分列举还是全部列举,这关系到企业发生的不在列举范围内的属于福利费的支出是否能税前扣除的问题。
从“《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这句话的表述看,应当是部分列举,如果是全部列举应该这么表述“《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以下内容:”3号文用了“包括”二字,应当理解为部分列举。正如总局所得税司巡视卢-云在2012年4月11日在线访谈中指出:没有列举的费用项目如确实是为企业全体属于职工福利性质的费用支出目的,且符合《税法》规定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以及对支出税前扣除合法性、真实性、相关性、合理性和确定性要求的,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企业在发放职工福利时,应当注意福利费的普惠性原则。为少部分人专有的、专享的,即使是属于福利费列举的内容,也不属于福利费税收扣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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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应付福利费的问题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15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4%,允许扣除。2007年企业职工福利费仍按计税工资总额的14%扣除,未实际使用的部分应累计计入职工福利费余额。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前年累计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企业所得税法扣除。企业上一年度累计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已税前扣除,属于职工权益。如果用途发生变化,应调整和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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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福利费标准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031、对于员工的福利费用以及福利标准和范围,国家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这个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来进行自己的调整,例如在一些企业当中,可以对于员工的近亲属给予医疗上的补助。 2、除了这些对于正常员工的奖励性,鼓励性措施之外,对于一些困难的员工,公司也是要给予一些补助的,对困难或者是离职退休的员工给予一些生活上的帮助。 3、像这些开办幼儿园,学校,医疗补助困难员工帮助的标准,国家都是没有统一确定的,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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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福利费标准?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30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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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福利费的标准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28目前我国并没有统一的企业职工福利费标准,因为每个企业经济状况不一样,括拨交的工会经费,按标准提取的工作人员福利费,独生子女保健费,公费医疗经费,未参加公费医疗单位的职工医疗费,因工负伤等住院治疗,住院疗养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病假两个月以上人员的工资,职工探亲旅费,由原单位支付的退职金,退职人员及其随行家属路费,职工死亡火葬及费用,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以及由“预算包干结余”开支的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