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的解除与变更需要注意的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09:22:26 94 人看过

运输合同依法成立以后、全部履行以前,由于合同双方主客观情况的变化,使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宜履行的,法律允许当事人变更或解除合同。

根据民法典的基本原理,合同变更有合同主体变更合同内容变更。无论是主体变更、内容变更或解除,运输合同均有特殊的规则。

1、承运人不得单方变更解除

基于运输业经济活动的性质和要求,承运人在运输合同成立后不得单方变更解除,但相对方违约和不可抗力的除外。这一规则表现在二个方面,第一,承运人无权转让自已的给付义务,即运输合同的承运人主体,在合同成立以后,不得改变,第二,承运人无权请求旅客和托运人转让其权利。

2、旅客和托运人享有单方变更解除权

运输合同成立以后,旅客和托运人情况变化,有权变更或解除合同,即不须承运人同意即可变更或解除,但需告知承运人,而承运人无权过问相对方变更和解除合同的原因,只要旅客和托运人提出变更和解除的,均应予以变更和解除。但旅客和托运人变更和解除合同,应当依法赔偿承运人的损失并承担因变更和解除合同所发生的费用。

第一,旅客运输合同中,旅客在合同成立即购票以后,合同履行(验票登车、机、船)之前的任何时间均有权变更或解除合同。不记名客票可随意转让或退票,如国内公路、铁路、内河客运的客票转让和退票,不受承运人的约束。记名客票,如机票、国际海运客票等转让,须经承运人同意,退票不受承运人限制。承运人开始履行后,旅客不能任意解除,如提前下车下船下机的,承运人不退还票款;延长旅程的,旅客须补交票款。

第二、货物运输合同中,托运人在合同成立以后,没有履行或没有全部履行前,有权变更或解除合同。运输法对托运人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权利作了非同一般合同的规定,主要体现在托运人不须承运人同意即可在开航、起飞前任意解除或变更合同。如我国《海商法》第五百五十六条规定:“船舶在装货港开航前,托运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此处虽使用了“可以要求”字样,但实质上,托运人的解除要求,承运人必须同意,因此仍属单方任意解除。《航空法》第五百九十一条规定:“托运人在履行航空货物运输合同规定的义务的条件下,有权在出发地机场或者目的地机场将货物提回,或者在途中经停时中止运输,或者在目的地点或者途中要求将货物交给非航空货运单上指定的收货人,或者要求将货物运回出发地机场。”

第三、提单运输中,由于提单具有物权凭证、可以转让的性质,因此,转让提单等同于转让运输合同,托运人的权利义务等全部内容一并转移于提单持有人。因此,提单运输中,在货物已经起运后,一般不能改变运输合同的内容

第四、运输合同因不可抗力而解除。因不可抗力而解除合同是各类合同共有的规则。运输合同中,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者不属于合同当事人的原因,致使运输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互相不负赔偿责任,除合同有特别约定外,承运人应退还旅客票款和托运人已支付的运费,装卸费用由托运人承担。崐如果不可抗力和其他不能归责于承运人的原因发生在运输途中的,承运人有权中途解除合同,但应考虑托运人和收贷人的利益并有通知义务。

第五、因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而解除。运输合同一方不履行义务,另一方依合同或法律规定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12: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外贸运输合同的变更
    法律综合知识
    第五节运输合同的变更(新增熟悉)一、运输合同的变更权发货人和收货人可以各自变更一次运输合同。二、运输合同的变更范围发货人可以变更的情况有:1、在发站将货物领回2、变更到站3、变更收货人4、将货物返回发站收货人可以变更的情况有:1、在到达国范围内变更货物的到站2、变更收货人三、运输合同的变更时限1、发货人的运输合同变更权,从收货人收到运单时起,或从货物到达到达路进口国境站时起,即告终止2、收货人只可在到达国进口国境站,且在货物尚未从该站发出时,办理变更。货物一旦通过了国境站,收货人只能按到达路的国内规章办理变更。我国规定,一旦货物从国境站发出,不再办理变更。四、运输合同变更的规定和手续注意一点:变更运输合同时,不准将一批货物分开办理
    2023-06-09
    351人看过
  • 劳动合同变更和解除的常见问题解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的;(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战争等;(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5)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劳动能力丧失或部分丧失、所在岗位与其职业技能不相适应、职业技能提高了一定等级等,造成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如果继续履行原合同规定的义务对劳动者明显不公平;(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1、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2、双方若有一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甲方应在满三十日前出具解除劳动合
    2023-07-06
    126人看过
  • 单方解除合同的效力问题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关于单方解除合同的效力应该注意: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解除权;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负损害赔偿责任。但须具备以下条件:发生方有证明责任,证明不可抗力已发生;及时通知了对方;不可抗力并非发生在迟延履行时。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在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法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一方当事人就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这就是合同的单方解除。《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条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异常事件等。(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
    2023-07-06
    369人看过
  • 拘传的变更和解除问题
    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被拘留者需要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拘留期间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不批准的,应当立即结束拘留。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强制措施的,应当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并在拘留期限内办理变更手续。拘传的适用条件是拘传的适用条件如下:1、拘传的对象是必须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的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2、被执行人主张无履行能力,但没有举证又没有说明理由,而执行法院查明其真实情况的;3、执行人员发现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但无确切证据,被执行人又不提供证据和情况的;4、必须是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如果出现不能抗拒的事由等特殊情况,则不能适用拘传。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提出问题。
    2023-08-07
    385人看过
  • 危险货物运输应中注意的问题
    1.应实事求是地对待危险货物的托运和申报,切勿不报、漏报、错报、瞎报。危险货物由于运输要求高,运价也比普通货物高。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情况下,我们既要考虑核算成本,减少费用开支,也应当考虑风险因素,确保航运安全,二者必须兼顾。在日常的工作中,在托运危险货物时,确实出现过一些货主或货运代理为节省运费把危险货物当作普通货物托运的做法,也有一些货主和货运代理缺乏危险货物运输的知识和经验,将可不作危险货物运输的货物当作危险货物托运,既浪费了运费,又增加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这现象应当克服和纠正。(1)《国际海运危规》明细表中有列名的,不一定都是危险货物。众所周知,确定一种货物是否属于危险晶,应根据其含量的多少、生产工艺、理化特性、危害程度等一系列因素来确定,不能单纯地以品名来衡量。(2)《国际海运危规》明细表中无具体列名的,不能说不是危险货物。危规不是万宝全书,它不可能包罗万象,把世界上所有危险货
    2023-04-24
    345人看过
  • 承诺变更应注意的问题
    1、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2、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相关法条《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承诺的变更】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2023-06-15
    360人看过
  • 与别人合作需注意的问题
    1、自己吃点小亏,让他占点便宜世间任何事情没有绝对的公平,你抽中华让他抽前门我看不妥,你不抽烟也不让他报销一盒烟我看也不妥,如果你不抽烟让他抽足中华烟,我看这个事就好商量了。对待合作者要让他一些便宜,一方能让对方也会让,双方都让一些利益给对方,最终大家都吃不了多少亏,不要任何事情都计较是长远大计。2、先小人,后小人我国历来有句俗话叫:先小人,后君子。意思是说双方凡有金钱方面的合作或交往一定要先把丑话说在前面,以免将来反悔。经我多年实践发现了更加真理的真理,就是先小人,后君子还是不行,将来反悔的也不少,最好在合作的任何时间内都要做小人,不要做君子,也就是:先小人,后小人。就是说,在合作的全过程中,合作的任何一方都要要求白纸黑字地立下规矩,如现在正规股份公司的每次董事会会议记录,随时准备做小人,否则就一定最终做不能君子,只有这样把小人做到底,到解散的那一天,合作的任何一方才能仍然坐到一张桌子上
    2023-06-06
    467人看过
  • 排除妨害需要注意的问题
    排除妨害纠纷应当区分不动产和动产确定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3条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的不动产所在地在营区内,且当事人一方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案件,地方当事人向军事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提出申请的,军事法院应当受理。动产的排除妨害纠纷,应以妨害行为实施地或者妨害行为实施人所在地或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适用本案由时,要注意区分其与返还原物纠纷的关系,在排除妨害纠纷中所有权或他物权人并未丧失对其物的占有;而在返还原物纠纷中,物已为他人无权占有或被他人侵夺占有。排除妨害主要是金针于对妨碍物权行使的行为或事实状态一而采取的种措施,当物权的行使受到现实或可能的妨害时,物权人均可以请求排除妨害。需要注意的问题。1、批发环节纳税人应注意的问题。(1)纳税义务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
    2023-08-17
    219人看过
  •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解除与普通合同的解除有何不同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解除方式包括:托运人在装货港开航前可要求解除合同,但需支付一半约定运费及相关费用;另外,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非承运人和托运人责任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不负赔偿责任,或船长可在目的港邻近的安全港口卸货,视为合同履行完毕。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解除方式有哪些? 根据我国《海商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船舶在装货港开航前,托运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但是,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托运人应当向承运人支付约定运费的一半,货物已经装船的,并应当负担装货、卸货和其他与此有关的费用。 此外,《海商法》还规定,船舶在装货港开航前,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归责于承运人和托运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互相不负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归责于承运人和托运人的原因,致使船舶不能在合同约定的目的港卸货的,船长有权将货物在目的港邻近的安全港口或者地点卸载,视为合同履行完毕。 在海上运输合同纠纷处理方面,根据《中华
    2024-01-05
    208人看过
  • 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况如何,变更劳动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
    根据本条规定,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可以变更。也就是说:首先,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通过协商达成的协议。当然,也可以通过协商进行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第二,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采取自愿协商的方式,合同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劳动合同。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更改合同内容,则该合同在法律上无效。变更的内容对另一方不具有约束力,这种未经授权变更合同的做法也属于违约。第三,劳动合同的变更只是对原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补充或删除,而不是全部内容。劳动合同变更部分,双方必须协商一致。如果任何一方在谈判过程中对变更内容有异议,则本部分合同变更无法成立,原合同仍具有法律效力。最后,在变更过程中,我们必须遵循与签订劳动合同相同的原则,即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本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订立劳动合
    2023-05-07
    264人看过
  • 解除技术开发合同注意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五十七条的规定,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技术开发合同的履行没有意义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在适用情事变更原则时,合同解除是指履行合同实在困难,若履行即显失公平,法院裁决合同消灭的现象。这种解除与一般意义上的解除相比,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法院直接基于情事变更原则加以认定,而不是通过当事人的解除行为。(一)合同解除一般只适用于单方违约的情形,在双方违约的情形下则比较复杂,要看哪一方的违约是根本违约,解除权的行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二)从自我保护意义来讲,并不是只要对方违约就要解除合同,而要判断这种违约是不是根本违约,是否不采取解除措施就可能避勉给自己造成更大的损失。也就是说,合同解除权的行使要符合正当目的。(三)从交易成本角度来分析,合同解除意味着交易失败,一方违约就解除合同,将给市场交易带来沉重的交易成本,并给市场交易秩序和安全带来冲击和破坏。(四)一
    2023-03-06
    142人看过
  • 运输合同法律问题:规定与实践
    对货物运输合同,可按不同标准划分为不同类型:(1)按所运货物的不同可分为普通货物运输合同、危险货物运输合同与鲜活货物运输合同;(2)按运输过程中运输部门是否有协作关系可分为一般货物运输合同与联运货物运输合同;(3)按运输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公路货物运输合同、水路货物运输合同、航空货物运输合同与管道货物运输合同。运输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运输合同纠纷较一般合同纠纷复杂,它涉及到承运人是否正确履行合同、是否造成货物毁损、是否按时运到,收货人是否履行收货义务等。从便利审判与诉讼以及存在实际联系的角度出发,运输合同纠纷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是适宜的。目的地是指客、货运输的最终到达地。运输合同可能是单一的运输工具来完成,比如由路上运输或者水上运输或者空中运输单独完成,也有可能采取的是多种运输工具联合运输,路上运输还存在公路运输和铁路运输之分。采用不同的运输工具,就可能形
    2023-07-07
    448人看过
  • 新疆货车运输至河南需要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
    由城北主干道(含)—吐乌大高速—轮台路(含)—米东大道(含)—辽源街(含)—东二环—南二环—乌奎连接线围合的区域,全天二十四小时止重型柴油货车行驶。其次就是对于中心城区的禁货措施中,过去是对于中小型货车采取高峰期禁行或者白天禁行,而此次调整之后,将细化到车型禁行,比如高峰时段中心城区所有货车禁行,而除高峰时段外,只有微型、轻型的厢式货车可以通行。货车进武汉规定是什么外地货车进武汉的规定:三环线内所有桥隧禁行货车的政策实施仅21天,外埠货车严禁进入三环线内;除少量特许车辆持证通行外,本埠货车只能夜间通行城区指定道路。三环线及区域内道路全天禁止外埠载货货车通行;汉正街周边区域,水果湖周边区域,以及长江大道、沿江大道、武汉大道等9条景观干道全天禁行货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
    2023-07-17
    167人看过
  • 合同解除与撤回问题
    撤回是民法上的重要概念,但与合同撤销亦有不同。第一,撤回权,只依法律规定发生;解除则可依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意思发生。第二,撤回原则上只就已经成立但尚未生效的法律行为或意思表示为之(如要约之撤回、遗嘱之撤回等),效力发生后的撤回是例外(如经相对人承诺的选择意思表示的撤回);解除只对于已经成立且已发生效力的契约适用(但附有停止条件契约解除是例外)。第三,撤回不须有原因;解除则以原因为必要。第四,撤回原则上无溯及力,只向将来阻止法律行为效力发生;解除有溯及力。
    2023-06-09
    86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这主要...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运输员变更运输合同怎么解除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4-27
      托运人并非可随时要求变更或解除运输合同,其请求变更或解除货物运输合同的时间应是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在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随时要求解除运输合同,但是应赔偿承运人因解除合同而遭受的损失。
    • 托运人变更解除运输合同的规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7
      托运人并非可随时要求变更或解除运输合同,其请求变更或解除货物运输合同的时间应是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在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随时要求解除运输合同,但是应赔偿承运人因解除合同而遭受的损失。
    • 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变更劳动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9-12
      一、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 1、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 2、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的组织仍然存在,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于生产方向的变化,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与发展变化的情况不相适应,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 3、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企业的生产任务,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产量、质量、生产条件
    • 主体变更后合同的解除问题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2-10
      主体变更不是合同解除。主体变更不等于主体灭失,非经与对方协商一致,否则不得轻易变更或者解除此前签订的合同,双方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解除合同单位要注意哪些问题,解除劳动合同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3-14
      每年年底,都会出现解除劳动合同的“解约潮”。有的是因为劳动者想换新工作,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有的则是因为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等待遇,导致劳动者“被迫离职”,还有一部分是因为用人单位经营困难导致大规模裁员。那么解除合同单位要注意哪些问题,解除劳动合同注意的问题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