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客体与保险合同标的是一样的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1 16:22:05 478 人看过

一、保险合同的客体是什么

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客体。

客体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主体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时共同指向的对象。客体在一般合同中成为标的,即物、行为、智力成果等。保险合同虽属民事法律关系范畴,但它的客体不是保险标的本身,而是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即保险利益。

《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二、保险合同纠纷的管辖

保险纠纷案件的管辖,《民事诉讼法》有原则的规定,即《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为了进一步明确涉及运输工具和货物运输的保险纠纷的管辖,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5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什么事项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保险人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六)保险价值;

(七)保险金额;

(八)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九)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十)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十一)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投保人和保险人在前条规定的保险合同事项外,可以就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作出约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10: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合同相关文章
  • 人身保险合同的标的物是人的身体吗
    人身保险合同是以人的寿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一、人身保险合同三要素人身保险合同的要素由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合同的内容三部分组成。1、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是指与人身保险他发生直接、间接关系的人(含法人与自然人),包括当事人、关系人和辅助人。当事人是订立合同、规定合同中权利与义务的主体,是与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直接关系的人;关系人是与人身保险合同有经济利益关系,而不一定直接参与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的人;辅助人是协助人身保险合同的当事人签署合同、履行合同,并办理有关保险事项的人。当事人包括投保人和保险人。关系人包括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辅助人包括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2、人身保险合同的客体人身保险合同的客体不是保险标的,而是投保人货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保险利益。3、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与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一样,是建立合同关系必不可少
    2023-02-17
    443人看过
  • 保险合同退保后客服归还原合同吗
    一、如何解除保险合同解除保险合同的方式是一般分为法定解除和协议解除两种形式。合同解除的条件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者其解除为法定解除。但是,下列情形下不得解除保险合同:1、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不得解除。2、当事人通过保险合同约定,对投保人的合同解除权做出限制的,投保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二、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包括什么?保险合同关系人是指在保险事故或者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满足时,对保险人享有保险金给付请求权的人,包括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200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第三十九条又规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在财产保险合同中,由于保险赔偿金的受领者多为被保险人本人,
    2023-03-17
    372人看过
  • 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以及内容是什么
    (一)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是指与人身保险他发生直接、间接关系的人(含法人与自然人),包括当事人、关系人和辅助人。(二)人身保险合同的客体:人身保险合同的客体不是保险标的,而是投保人货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保险利益。(三)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对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有广义和狭义的两种理解:广义的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是指人身保险合同的全部记载事项,包括合同的当事人、关系人、双方权利义务和合同标的及保险金额等;狭义的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仅是指人身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所约定的、由法律确认的权利与义务。《保险法》第十二条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
    2023-06-15
    416人看过
  • 足额保险合同与不足额保险合同
    这是依据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之间的关系为标准进行的分类。1.足额保险合同。是指保险金额等于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保险事故发生时,若保险标的全部损失,保险人按保险金额全部赔偿,若部分损失,保险人按实际损失额赔偿。2.不足额保险合同。是指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损失的赔偿责任仅以保险金额为限,超出保险金额以外的部分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实务中还有超额保险合同的情形,即保险金额大于保险价值。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
    2023-04-23
    229人看过
  • 保险单的签发与保险合同成立
    王某听取某人寿保险代理人介绍后,与之签署了《人寿(投资连接)保险投保书》,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100万元,附加了意外伤害保险,基本保险金额50万元。其后王某足额缴纳了首期保费。保险公司于次日出具了收据。交付了保险单,但保单上只对主险内容作了记载,未记载附加险的内容,也未退还附加险的保险费。6个月后,王某突然因伤害事故死亡,其保险受益人提出索赔,而保险公司称同意赔偿主险的100万元,同时认为由于附加险未开具保单,附加险合同未成立和生效,而拒绝赔偿附加险50万元。本案争议焦点在于附加保险合同是否已经成立,即是否保险合同的成立或生效系于保险单的签发。保险单是保险合同的一种载体,投保书、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合同条款均是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保险单应当记载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从各国立法和实践中的习惯做法来看,多要求保险人在达成保险协议后向投保人出具保险单,并要求保险单应载明合同的主要内容。如日本商
    2023-04-23
    155人看过
  • 交强险保险合同是全国统一的吗
    交强险保险合同是全国统一的,交强险的基础保险费率也是国家统一规定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六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保险费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在审批保险费率时,可以聘请有关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可以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一、交强险的理赔额度是多少?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二、交强险的免赔范围有哪些?(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
    2023-03-16
    332人看过
  • 保险合同的表现形式以及保险合同的主体条件
    一、保险合同的表现形式保险合同的表现形式包括:1.投保单。投保单是投保人对保险要约的书面形式。2.暂保单。暂保单是在保险单尚未出立之前,发出的临时性保险凭证。由保险代理人在保险人出立正式保险单以前,开给投保人的临时证明。在保险单出立之前,暂保单具有与正式保险单同等的效力。保险单一经出立,暂保单就自动失效。暂保单上列有基本保险条件,包括被保险人、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费等等。3.保险单。保险单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订立的保险合同的正式书面凭证,合同中列明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其主要内容包括被保险人姓名、地址、保险标的、保险责任、除外责任、保险期间、赔偿处理、争议处理、被保险人义务等。4.保险凭证。保险凭证是一种简化的保险单。保险凭证一般只列明被保险人、保险标的及数量、保险金额、保险费等。所缺各项内容以同类保险单为准。保险凭证与保险单具有同等效力。保险凭证广泛用于货物运输保险和汽车第三者责任
    2023-06-24
    155人看过
  • 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怎样的合同
    定值保险合同和不定值保险合同是相对而言的。定值保险合同和不定值保险合同的划分仅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而不适用于人身保险合同,因为人身保险合同中没有什么保险价值。所谓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即已确定保险标的的价值,并将其载之于合同当中的保险合同。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预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仅载明至保险事故发生后,再行估计其价值而确定其损失的保险合同。一、保险事故损失补偿原则损失补偿原则是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所约定的危险事故发生之后,对其所遭受的实际损失或损害,可以获得充分的补偿。其主要内容包括:①赔偿金额应公平合理,合法合情,并经征得被保险人的同意;②损失价值的估计,应以发生危险事故的当时当地市价估计为准则;③当损失价值无法估计,或当事人之间出现意见分岐时,可以采用恢复原状或其他方式进行补偿;④保险标的物多于一项时,应逐项分开计算,各项的赔偿金额之和不
    2023-06-25
    379人看过
  • 保险代理合同的内容,保险代理合同是委托合同吗
    一、保险代理合同的内容一般保险代理合同包括下述内容:1.保险公司与保险代理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各自基本信息。2.保险代理人代理的具体业务范围,代理的具体险种,并应当规定在保险代理业务范围内,保险代理人可以代理的行为和保险代理人不能代理而必须由保险公司亲自实施的行为。3.代理期限。代理期限是指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人提供代理业务活动的期间,也即保险代理合同依法存在的效力期限。4.手续费的支付标准和方式。5.保险公司对保险代理人的业务培训。保险代理人代理保险公司的特定业务,代理人就应当熟悉这部分业务内容,以便按照保险公司要求的内容和条件开展代理工作。6.保险公司为保险代理人代理保险业务应提供的保险单证、具体业务内容、保险合同条款等。7.保险费交付方式。二、保险代理合同是委托合同吗保险代理合同是委托合同。保险代理的授权是保险公司单方面的法律行为,为确保保险人和保险代理人权利义务的履行,一
    2023-05-03
    225人看过
  • 订立保险合同主体应具备的条件以及保险合同的主体是谁
    一、订立保险合同主体应具备的条件订立保险合同主体应具备的条件包括:具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和经济能力;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订立合同时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以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等。二、保险合同的主体是谁保险合同的主体是保险人和投保人。1.保险人,保险人也称承保人,是指经营保险业务,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收取保费,组织保险基金,并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保险合同届满后,对被保险人赔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公司。2.投保人,投保人也称“要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在财产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对保险标的要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承担支付保险费的义务。三、保险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保险合同生效条件包括以下方面:第一
    2023-06-25
    390人看过
  • 保险合同保险人权益是怎么样的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保
    2023-05-05
    407人看过
  • 保险合同的主体在合同中的作用
    保险合同的主体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关联方和辅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仲裁的效力是什么?保险合同纠纷通过仲裁解决的,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仲裁法》第九条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023-07-01
    298人看过
  • 在保险合同中客体和载体分别是什么
    保险合同的客体是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即保险利益。保险标的是保险利益的载体,保险标的是投保人申请投保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寿命和身体,是确定保险合同关系和保险责任的依据。《保险法》第十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第十二条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2023-05-05
    201人看过
  • 保险合同中间人与保险合同辅助人的区别是什么
    保险合同中间人分类目前保险市场中的中介人主要有三种,分别是保险代理人、保险中介人和保险公估人。其中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人的委任,向保险人收取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个人。这里的个人则是指目前保险公司的营销人员,单位则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专业代理机构,如保险代理公司,另一类是兼业代理机构,如银行、售票点等等。自1992年友邦入驻上海后其代理人制度风靡全国,目前国内保险公司基本上均采用的是代理人制度,但现阶段(个人)代理人因为与其服务的公司之间的关系极不明晰,所以其法律地位也极为模糊,只能笼统的说保险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均视为保险人的行为,保险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保险经纪人则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保险经纪人作为投保人的代表,如果因其自身行为给保险人或投保人造成的损失,需要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保
    2023-04-30
    231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更多>

    #保险合同
    相关咨询
    • 保险合同的客体是指什么,保险合同的客体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4
      保险合同客体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主体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时共同的指向。保险合同客体在一般合同中称标的,即成果物、行为、智力等。保险合同的客体主要是根据《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因此,投保人必须凭借保险利益投保,而保险人必须凭借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保险利益才可以接受投保人的投保申请,并以保险利益作为保险金额的确定依据和赔
    • 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哪些人?什么是保险合同的客体
      贵州在线咨询 2024-09-01
      保险合同的主体:是在保险合同中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人。具体包括,当事人(投保人、保险人),关系人(被保险人、保单所有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的客体:保险标的、可保利益。
    • 保险合同的客体,怎么规定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8-11
      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客体。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 海上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是什么,与一般的保险合同相比有什么特殊性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海上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按照约定,对于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所产生的责任负责赔偿,而由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费的合同。海上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是海上财产及其利益、运费和责任等。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海上风险所造成的保险财产损害,以集中起来的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根据约定的条款和数额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因此,海上保险合同是属于财产保险合同的一种,只是和一般财产保险合同相比,更具有其特殊性,如保险标
    • 保管合同的客体是什么,保管合同的客体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1-09-07
      保管合同的客体是指保管人基于保管合同的保管行为。保管合同保障的对象不是保管标的本身,而是保管人基于保管合同的保管行为。如果是有偿的保管合同,存货人应当向保管人支付相应的报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