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合同中当事人的责任是否仅限于合同条款?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0 22:10:21 363 人看过

建筑行业的承包商、业主、工程师甚至很多律师经常错误地认为,建筑合同各方的责任仅限于合同本身,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误解,建筑合同的责任远远超过合同本身,实际上,当事人因建筑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几乎包括所有的民事责任,尤其像产品责任这类侵权责任在建筑合同中可能根本没有涉及,但对合同各方却有重大的影响,绝对不容忽视。侵权责任是建筑合同当事人除合同责任以外可能承担的非常广泛的一种责任。建筑合同当事人必须对侵权责任有比较深入的了解。

建筑行业的另一个常见误区是,合同各方的的责任仅限于合同的各方当事人。这也是一个严重的错误。建筑合同的合同各方经常要对那些同他们根本没有合同关系的受益第三人承担责任。尤其以侵权责任为典型,建筑合同当事人应当承担责任的对象完全是不确定的第三人。这是因为侵权法在于建立这样一个原则:任何人都对他人有义务:不能因为你的过错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建筑合同的当事人对有关系的第三人都应尽合理的注意义务,这是建筑行业的有关人士不容忽视的一个问题。

一、高空意外坠物物业有责任

高空坠物属于个人违法行为,从法律意义上,由抛物者或抛物楼层群体负责民事赔偿。物业公司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物业公司将物业管理的法定义务和合同义务举证出来就可以了。全力配合业主解决此事,这是物业公司应该做的。

建筑物高空意外坠物的法律责任的认定是,只要认定是属于从建筑物上所坠落的物品而砸上自己的,那么就可以让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确定有侵权者,那么就需要由侵权者来承担所有的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也就是说,如果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涉事高层建筑全体住户均存在加害可能性,应承担补偿责任。

1、避免自然力造成坠物。在大风暴雨天气及时关窗,收好可能因风大刮落的物品如晾晒的衣服,阳台的花盆等。

2、经常检查空调室外机、外飘窗、防盗网等设施,到一定年限后及时更换。

3、物业公司进行高空维修、清洗外墙面等高空作业时,做好防护措施,防止物品不慎坠落,在作业工作期间树立指示牌提醒路人绕道行走或安排专门人员引导行人。平时,物业公司要做好建筑外墙的检查和日常养护,避免发生公共区域设施如外墙皮,公共区域玻璃,窗户等物坠落造成对业主的伤害。

4、住在高层的市民要改掉随手乱扔果核果皮、烟头等杂物的习惯,大家一起创造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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