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调查法庭调查的主要任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1 18:52:39 135 人看过

审判人员在法庭上全面调查案件事实,审查和核实各种证据,为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奠定基础。依照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民诉证据若干规定》,法庭调查主要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当事人陈述;二是出示证据和质证。

1、当事人陈述首先由原告口头陈述其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然后由被告陈述案件事实及其所持的不同意见。被告提出反诉的,应陈述反诉的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有诉讼第三人的,先由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陈述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再由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针对原、被告的陈述提出承认或者否认的答辩意见。当事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由诉讼代理人陈述或答辩,也可以在当事人陈述或答辩完后,再由诉讼代理人补充。审判人员有权就案件事实进行询问,归纳本案争议焦点或者法庭调查重点,并征求当事人的意见。

2.出示证据和质证当事人陈述结束后,必须将案件的有关证据在法庭上展示,并由当事人进行质证。但是,当事人在证据交换过程中认可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不必在法庭上质证。质证是我国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民事诉讼开庭审理阶段的重要环节。它是指在法庭审理活动中,双方当事人在审判人员的组织下,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的活动。《民事诉讼法》第66条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最高法院《民诉证据若干规定》第47条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案件有两个以上独立的诉讼请求的,当事人可以逐个出示证据进行质证。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根据最高法院《民诉证据若干规定》第51条的规定,当事人质证的顺序是: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民事法庭调查规程庭审质证顺序大致如此。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接触到民事的案件,在诉讼开始后,我们要了解相关的流程。很多的人因为对法律的不了解,在遇到不公正待遇后都选择忍气吞声,助长不正之风。民事法庭调查规程庭审质证顺序只是民事诉讼中很小的一部分,其他相关可咨询相关的律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05: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诉讼代理相关文章
  • 离婚纠纷法庭调查调查什么
    法庭调查一般按如下程序进行:1、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然后被告发表答辩意见,即是否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所依据的理由。2、原告出示证据,被告就原告证据发表质证意见;然后被告出示证据,原告就被告证据发表质证意见。3、原被告证据交换之后,法官会就案件事实向原被告进行发问,在离婚案件中,法官一般会先询问原被告的恋爱情况及结婚登记时间、有无生育子女以及子女的出生情况等;接着会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来进行事实调查,比如原告起诉离婚的理由、被告不同意离婚的理由、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及出资情况、债权债务情况等。什么是离婚纠纷依照法定手续解除婚姻关系。即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据法定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夫妻双方离婚,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否则将不发生离婚的法律效力,其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2023-07-22
    377人看过
  •  法庭调查程序的规则
    在法庭调查中,通常有以下四个规定:1. 若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证据,或者法院认为审理案件所需的证据,法院应调查收集;2. 若当事人提出的主张,需负责提供证据;3. 若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证据,或者法院认为审理案件所需的证据,法院应调查收集;4. 法院需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在法庭调查中,通常有以下四个规定:1.若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证据,或者法院认为审理案件所需的证据,法院应调查收集;2.若当事人提出的主张,需负责提供证据;3.若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证据,或者法院认为审理案件所需的证据,法院应调查收集;4.法院需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法 庭 调 查 规 定 : 证 据 收 集 与 审 查 核 实根据我国《法庭调查规定》,证据收集与审查核实是法庭审判的重要环节。在证据的
    2023-09-08
    421人看过
  • 案件审理法庭调查
    附带民事诉讼
    调查顺序:1.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之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分别就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被告人如果承认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事实,应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陈述;如果不承认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事实,应提出自己无罪的意见,被害人也可以针对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陈述自己受害的过程及有关的诉讼请求。2.听取证人证言和鉴定结论。在询问证人前,审判人员应首先告诉证人要如实地提供证言,故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追究其刑事责任。证人作证应个别进行。对证人的陈述有不清楚或矛盾的地方,应要求证人进一步陈述或说明,对证人之间的证言相互矛盾的,应进一步核实,互相质证。3.出示证据。在出示证据之前,公诉人、辩护人应首先向当事人问清该物证的特征,然后再向法庭出示,让当事人辨认、核实,并听取当事人对所出示证据有什么意见,对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公诉人、辩护人应当
    2023-06-14
    155人看过
  • 怎样进行法庭调查
    进行法庭调查可以先由当事人进行陈述;然后由法院告知证人其享有的权利义务,由证人作证;再在法庭上出示各种证据,由当事人进行质证,互相发问,法庭也可以进行发问。一、网络诈骗案件的民事诉讼程序网络诈骗民事诉讼流程如下: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6、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
    2023-06-24
    254人看过
  • 二审开庭与法庭调查的区别
    一、二审开庭与法庭调查的区别开庭是整个庭审过程都会进行完毕,询问只是整个庭审的一个环节。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二审法庭调查是否开庭,主要看案由,如果是涉及国家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是绝对不会公开审理的,如果是涉及商业秘密以及婚姻的可以由当事人申请,法院裁量是否公开审理,其他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无论是公开审理的案件还是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其最终的宣判结果均要公开。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二、民事诉讼第二审的流程是什么?1、立案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
    2023-04-13
    134人看过
  • 什么是法院的庭前调查?
    法庭调查是法院开庭审理的一个重要的程序,是对案件事实证据查证的一个过程。,法庭调查除了民诉法中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情况外,都是公开进行的,把审判活动置于诉讼参与人和群众的监督下,透明度很高,庭调查的主体是人民法院、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它指的是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通过举证、质证、反证、再举证、再反证……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及人民法院认证来完成的法庭调查的过程。法院在开庭前会准备什么文件在开庭审理前,人员法院会叫传票和开庭通知书送达给当事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前传唤当事人,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出庭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将传票送达当事人,将出庭通知书送达其他诉讼参与人,传票和通知书应当写明案由、开庭的时间和地点,以确保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为参加庭审做好准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
    2023-07-16
    120人看过
换一批
#辩护与代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诉讼代理
    相关咨询
    • 刑诉法庭外调查与法庭调查的联系和区别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06
      刑事诉讼法庭外调查、法庭调查的联系和区别:联系是调查证据的合法性,使判决结果合法、合理、公正。区别:法院是庭外调查的主体。法院调查的主体是人民法院、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此外,它们之间的方式、范围和产生阶段也不同。
    • 法院开庭前主动调查几次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3
      是长期生活在一起吗?分情况的。——为您解答的是大同律师冯晓利,我的解答基于您的陈述进行的法律、经验分析,因为案件不是1=1=2的算术题,所以如果您遇到具体案件,建议您找靠谱的律师进行电话或见面咨询,同一个案情往往结果不同。另外我的团队代理中国范围内的民、刑案件,如果需要,请记下我的电话,用以不时之需。另外,电话等咨询请尽量安排在中午11点到12点,下午2点到3点之后
    • 2022年离婚纠纷法庭调查调查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1-12
      离婚诉讼中,法庭调查程序是开庭审理环节中最为重要的程序之一。原被告应在法庭调查程序中出示与案件有关的全部证据,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调查并由对方进行质证。法庭调查一般按如下程序进行: 1、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然后被告发表答辩意见,即是否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所依据的理由。 2、原告出示证据,被告就原告证据发表质证意见;然后被告出示证据,原告就被告证据发表质证意见。 3、原被告证据交换之后,会就
    • 怎样进行法庭调查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31
      法庭调查,是指在法庭上对案件的事实进行全面地调查,它是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主要阶段,是开庭审理的中心环节。
    • 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有哪些样的?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4-09
      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区别在于:法官的角色不同。法庭调查是法官主导的纠问;法庭辩论则是当事人的自由发言,法官只是充当裁判。 法庭调查阶段的根本任务是让法官查清事实。法官调查的主要场所是法庭,主要手段是审查证据、询问案件当事人。举证、质证、询问证人等最终的目的都是指向法官的。诉讼法中规定的法庭调查的顺序不是对法官的限制,而是提供了一个指导。绝大多数情况下,这样的顺序最有利于查清事实。法官要主导这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