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行为的具体表现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25 18:11:03 429 人看过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正因为蹭车本身并不会给本人带来太大的影响,所以,在主要责任人逃逸之后,大多数的机动车所有人也都没有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当然,很多人可能也正是因为当事人选择了逃逸,反而要到公安机关去报警。和肇事逃逸相比,如果当初能够勇于的承担责任,可能也不至于要付出罚款,吊销驾驶证的法律代价。

哪些交通事故属于肇事逃逸?

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驾驶员或乘车人离开现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或联系相关方面,导致后续处理工作无法进行,从而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肇事逃逸是一种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实际交通事故中,肇事逃逸的情况并不少见。根据统计,肇事逃逸的比例高达70%以上。对于这些肇事逃逸的行为,法律也给出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于肇事逃逸的行为,可以处10日以下拘留,并可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同时,机动车驾驶证也会被吊销,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此外,对于造成死亡或受伤的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行为还可能构成犯罪。在这种情况下,会依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情节轻重,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肇事逃逸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对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和公共安全都会带来严重的威胁。对于交通事故中的肇事逃逸行为,法律会进行严惩,以维护交通秩序和保护人身安全。

肇事逃逸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肇事逃逸的行为可以处10日以下拘留,并可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同时,机动车驾驶证也会被吊销,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对于造成死亡或受伤的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行为还可能构成犯罪。因此,我们应该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报警并留下真实信息,以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二)“深度调查”,是指以有效防范道路交通事故为目的,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因素开展延伸调查,分析查找安全隐患及管理漏洞,并提出从源头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的活动;

(三)“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是指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当事人之日起三日内,当事人未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以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重新检验、鉴定,鉴定机构出具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的;

(四)“外国人”,是指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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