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诉决定后可行政处罚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7 15:10:34 107 人看过

不受到起诉,因为检察院认为其罪行尚不构成犯罪,做出不起诉决定,故而退回有行政单位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1.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强制执行区别开来。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2.行政处罚的适用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这一点使它与刑罚区别开来。刑罚的适用主体是人民法院。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区别:制裁的性质不同;适用的违法行为不同;惩罚程度及适用的程序不同;制裁机关不同;处罚形式不同。3.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外部行政行为。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处分区别开来。行政处分只能适用于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或其他由行政机关任命或管理的人员。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区别:制裁的对象不同;制裁的行为性质不同;制裁的原则不同;惩罚的范围和程度不同;采取的形式不同;两者的救济途径不同。4.行政处罚的前提是相对方实施了违反法律规范的行为,而非违反了刑法、民法等其它法律规范的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是指行政处罚机关对违法行为的具体惩戒制裁手段。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的行政处罚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学理上:人身罚人身罚也称自由罚,是指特定行政主体限制和剥夺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的行政处行政拘留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人身罚主要是指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1.行政拘留。也称治安拘留,是特定的行政主体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在短期内剥夺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2.劳动教养。是指行政机关对违法或有轻微犯罪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且又具有劳动能力的人所实施的一种处罚改造措施。行为罚行为罚又称能力罚,是指行政主体限制或剥夺违法行为人特定的行为能力的制裁形式。它是仅次于人身罚的一种较为严厉的行政处罚措施。1.责令停产、停业。这是行政主体对从事生产经营者所实施的违法行为而给予的行政处罚措施。它直接剥夺生产经营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权利。只适用于违法行为严重的行政相对方。2.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这是指行政主体依法收回或暂时扣留违法者已经获得的从事某种活动的权利或资格的证书。目的在于取消或暂时中止被处罚人的一定资格、剥夺或限制某种特许的权利。财产罚财产罚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给予的剥夺财产权的处罚形式。它是运用最广泛的一种行政处罚。1.罚款。指行政主体强制违法者承担一定金钱给付义务,要求违法者在一定期限内交纳一定数量货币的处罚。2.没收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将违法行为人的部分或全部违法所得、非法财物包括违禁品或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收归国有的处罚方式。申诫罚申诫罚又称精神罚、声誉罚,是指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谴责和警戒。它是对违法者的名誉、荣誉、信誉或精神上的利益造成一定损害的处罚方式。1.警告。指行政主体对违法者提出告诫或谴责。2.通报批评。是对违法者在荣誉上或信誉上的惩戒措施。通报批评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法条中:6类以列举方式全部列出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拘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2日 11: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不服行政处罚决定书多少日内提起诉讼
    一、不服行政处罚决定书多少日内提起诉讼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先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1.如果经过复议后,对复议结果仍然持有异议,那么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拥有十五日的时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时限的设定,旨在确保当事人能够及时有效地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防止因延误时机而导致权益受损。2.如果当事人选择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不经过复议程序,那么他们需要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这一时限的设定,是为了维护行政行为的稳定性和法律秩序,防止因过长时间的争议而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3.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于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如果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将不再受理。4.而对于其他类型的案件,如果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同样也会被人民法院拒绝受理。二、不服处罚的法律规定1.根
    2024-07-20
    452人看过
  • 起诉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怎么写
    一、起诉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怎么写撤销行政处罚起诉书原告:被告:xx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诉讼请求:(一)撤销xx行政处罚决定事实与理由概况受到处罚的大概情况和受到的行政处罚,并说明自己对行政处罚不服的理由,如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或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等。依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望贵院依法判决。此致xxx人民法院起诉人:xxx20xx年x月x日附录证据清单二、行政处罚的适用条件(一)行政处罚的适用条件有:1、行政处罚适用的前提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政违法行为客观存在。2、行政处罚适用的主体是享有法定的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3、行政处罚适用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违法者,且具有一定的责任能力。4、行政处罚适用的时效,是指对行为人实施行政处罚,还需其
    2023-04-24
    452人看过
  •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是处罚吗
    这个要看是什么原因给撤销的。对于行政相对人来说,最关键的并不是撤销的合法性,而是对自身是否损益。(1)如果许可机关违法许可的,撤消后给被许可人造成损失的,许可机关应当赔偿;(2)如果是申请人有过错,不当得利应当追回;(3)行政许可机关无过错,当事人也无过错,因为为了公共利益才撤回,所以撤回行政许可给当人如果造成损失时,行政机关应当给予补偿。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三十五条
    2023-12-06
    231人看过
  • 行政处罚当事人不笔录可以做出处罚决定吗?
    一、行政处罚当事人不笔录可以做出处罚决定吗当事人拒绝做询问笔录,只要证据充分,可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不影响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7条的规定,在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或者检查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现场检查、询问笔录作为证据的种类之一,其有效性以收集证据的程序和方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转移。依《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因此,在询问当事人时,应当至少有两名执法人员在场。当事人拒绝在询问笔录上签字时,执法人员应当对拒绝签字的情况详加记载,并说明当事人是因为笔录记载不实而拒绝签字还是因为不配合执法而拒绝签字。如果有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在场,可以让其作为见证人见证当事人拒绝签字的情况,这样可以增强询问笔录的
    2023-06-02
    388人看过
  • 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决定驳回后可以起诉吗
    一、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决定驳回后可以起诉吗可以驳回行政诉讼之后还可以上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
    2024-01-27
    411人看过
  • 没有行政处罚决定书算是行政处罚吗
    一、没有行政处罚决定书算是行政处罚吗任何行政单位作出行政处罚,都必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向当事人送达。无论对人还是对事的处罚,必须一人一处,制作一份处罚决定书。没有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情况下,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处罚的,违法了行政处罚的法定程序,行政相对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二、行政处罚书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几日内送达?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的规定,以及《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解释中有关期间、送达的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期间包括两种情况:(一)当事人在场的,应当在宣告后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直接交由当事人;(二)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七日内送达,即从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载明的日期的第二天开始起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2023-04-24
    432人看过
  • 不服行政处理决定可否诉讼?
    一、不服行政处理决定可否诉讼?对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能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二、行政处罚执行程序行政处罚执行程序有三个主要内容:一是罚款决定机关与收缴罚款机构相分离的制度,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能自行收缴罚款,而由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
    2023-04-21
    345人看过
  • 处罚决定后能不能再进行行政复议
    处罚决定以后还可以行政复议。相对人若是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复议。一、行政拘留属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拘留不属于强制措施,属于行政处罚措施。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二、公民可以举行哪些行政复议程序公民可以对行政机关的以下这些行为提出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
    2023-06-22
    108人看过
  • 不服行政处罚起诉后是否停止执行
    一、不服行政处罚起诉后是否停止执行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行政处罚决定提起诉讼以后,原则上不停止执行。但如果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或原告、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法院认为有必要,或法院认为需要停止,或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停止的,法院要裁定停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当事人对停止执行或者不停止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二、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方式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7日内,按照民事诉讼的送达方
    2023-06-06
    354人看过
  • 汽车超载被罚提起行政诉讼,判决后法院可以加重处罚吗?
    汽车载货上路,需遵守限量规定,一旦发现超载的,将会被有关部门罚款。如果当事人对超载的处罚不服的,那么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是提起行政诉讼解决。选择行政诉讼的,法院在审理时发现交通部门的处罚过轻的,法院照样不能给原告,即行政相对人,按加重处罚判决。首先在行政诉讼中法院将受到以下限制:1、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得加重对原告的处罚不过,其实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的除外。在行政诉讼中,因为主体是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所以法院在接受行政相对人的起诉后,如果经过法院审理后发现自己的处罚加重,那么就会打击行政相对人对行政诉讼的积极性。所以,在行政诉讼中,即使经过法院审理,发现行政机关的处罚过轻的,那么也不能加重行政相对人的处罚。2、不得对行政机关未予处罚的人直接给予行政处罚在实践中,法院没有做出该行政处罚的资格,所以就不能对行政机关未做出处罚的人直接给予行政处罚。一旦发现法院违反了上述规定的,行政相对人可以
    2023-03-08
    412人看过
  • 行政不予赔偿决定可诉吗
    一、行政不予赔偿决定可诉吗行政机关针对当事人申诉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如是对被申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确认,其内容本身没有创设新的权利、义务关系,则该决定的行政行为没有给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造成实际影响,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案情】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原告某通信公司与某县统建公司共同开发建设某县河堡地下商贸中心。后某县统建公司独自将与原告共同开发建设的某县商贸中心五间门面房出售给第三人付县等五人。2001年6月,第三人付县向被告某县国土房管局申请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取得了土地房屋所有权证(彭房权30252310号)。2006年4月,原告某通信公司以某县商贸中心五间门面房是其与某县统建公司共有为由向被告申办房屋产权证时,才得知被告已向第三人付县等五人颁发了该五间门面房的土地房屋所有权证,便于同年8月31日向被告书面申请注销。因被告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处理决定,原告**公司提
    2023-01-26
    245人看过
  • 不满治安处罚,可提起行政诉讼
    上个月,李先生因房屋公用部位使用问题与邻居王某发生纠纷。他被王某打伤,右臂青肿,于是拨打110报警,民警分别对他们作了笔录。后民警主持调解,他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希望公安机关尽快依法处理。最近他得知,派出所仅对王某罚款500元了事。他觉得派出所明显袒护对方,处罚太轻。碰到这样的问题,他应怎么处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情节较轻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就民事争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从你的来信看,你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而派出所已对王某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你如果认为派出所对他进行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可以把派出所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这项行政处罚决定。王某将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治安管理处罚法》还规定: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
    2023-04-24
    329人看过
  • 处罚决定以后还可以行政复议么?
    在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以后,当事人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被处罚人如果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知道该处罚决定之日的六十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按其规定的期限来申请。海西州工商局首例行政复议案件被维持原处罚决定近日,海西州工商局对四川府星仪表有限公司提出行政复议作出维持原处罚决定的行政复议决定。今年5月14日,生产厂家四川府星仪表有限公司不服格尔木工商局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格工商行处字〔2010〕10号),向海西州工商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认为格尔木工商局的处罚理由缺乏证据支撑,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海西州工商局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该案进行了受理,并经复议后认定格尔木市工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处罚适当,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维持了格尔木市工商局作出的格工商行处字〔2010〕10号行政处罚的决定。这
    2023-08-11
    316人看过
  • 未收到行政处罚书多久起诉,行政处罚可以调解吗
    一、未收到行政处罚书多久起诉一般来说,不服行政处罚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可以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二、行政处罚可以调解吗行政处罚可以通过调解进行解决,行政诉讼原则上法院不能以调解方式结案,但是涉及到行政赔偿、补偿,或者行政机关有自由裁量权的案件比如行政处罚案件,法院可以在行政机关自由裁量范围内依法对处罚幅度进行调解,法院可以调解方式结案。《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
    2024-01-09
    237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被处罚人可以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14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被处罚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应当在收到决定书的60日内申请复议,或者3个月内提起诉讼。 《行政处罚法》第4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
    • 对土地处罚决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 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有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1-21
      不可以,不属于行政诉讼范围,(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 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进行上诉可以公示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08
      对行政处罚不服的,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处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法院起诉。超过六个月的,法院将不再受理。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后,提出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可以推迟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09
      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后,提出行政复议行政处罚不可以推迟,复议不影响决定执行。依据具体的事项,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如果有法律赋予的强制执行权,将会直接采取相应措施。如税务、海关部门即可直接在银行扣划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存款。但大部分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权,依法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后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哪些情况可以撤销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09
      一是如果发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出现编号、字迹、日期、印章等错误时,应当以局正式文件作出必要说明,同时重新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行政相对人,不必重新履行行政处罚告知程序。二是如果发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处罚种类或处罚幅度错误时,应当以局正式文件作出必要说明,从行政相对人处收回该《行政处罚决定书》,重新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行政相对人。因改变了处罚种类或处罚幅度,必须重新履行行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