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代购代销合同纠纷案件应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4 20:10:42 394 人看过

审理此类案件应注意的三个问题:

(一)代购代销合同标的物的交付与所有权的转移。

在代购代销合同中,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直接交付合同标的物是允许的,但不能因此视为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如果因此而发生民事纠纷,委托人不能直接向第三人主张权利,第三人亦不能以其与委托人之间直接交付合同标的物为由,而否认其与代购(销)人之间买卖合同的效力

代购(销)人基于合同取得的财物应按约定移转委托人。这里可分两种情况:

1、代购(销)人取得货币的,可不要求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直接给付,也不要求代购(销)人将货币直接转手,代购(销)人只给付同等数额的货币即可。如果代购(销)人将取得的货币未及时给付委托人,应自使用时起,支付利息。

2、代购(销)人取得物的。代销时,委托人虽将物交付代销人,但不是所有权的转移,仅为处分权的转移;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物之所有权以实际交付为转移。

(二)代购(销)人的报酬及费用问题

1、报酬是指代购(销)人为履行代购代销合同而付出劳务所应获得的利益。因此,支付报酬的前提是履行合同,如果代购(销)人没有履行合同,就不能请求委托人支付报酬。如果不是代购(销)人的责任,使合同不能完全履行,代购(销)人可就已履行部分请求报酬。代购代销人丧失请求支付报酬的权利后,如果第三人承担了赔偿责任或偿还了债务,应视同原合同的履行,那么代购代销人可以请求支付报酬。

2、费用是指代购(销)人为履行合同而支付的必要开支。代购(销)人没有垫付费用的义务,须委托人预付。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没有预付或预付不足,则有权请求委托人支付费用及利息。

(三)代购(销)行为是一种特别约定经营行为,因此在审判实践中,凡无证据证明或当事人双方对行为性质有异议的,推定为购销行为,并按购销合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3日 00: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处分权相关文章
  • 该案是代购加工订货合同纠纷还是购销合同纠纷
    原告:某贸易货栈被告:某社队企业办某贸易贷栈与某商业站南城司购销服务处于1981年1981年10月8日签订代理购销合同。贸易货栈委托对方代购加工木托盘7500个,单价8.9元。双方同时口头商定,由贸易贷栈预付周转金1万元,合同履行完毕,周转金返还。1981年12月,将代理购销人改为某社队企业办,交货期限变更为1982年12月,原合同的其他内容和口头约定不变。社队企业办于1982年1月5日,收到贸易货栈所付周转金1万元。在合同履行期间,社队企业办曾两次以木材提价等理由,提出调整原合同规定的木托盘单价。1982年9月5日,在社队企业办交付木托盘1697个后,双方书面协议,将尚未交货的木托盘单价变更为9.6元。1983年1月15日双方又书面协议,将尚未交货的4062个木托盘单价,变更为10.3元。交货期限变为同年4月。双方在书面协议中再次明确规定:甲方向乙方提供周转金1万元整,执行合同完毕,周转
    2023-06-09
    138人看过
  • 律师代理刑事辩护应注意哪些问题
    关于律师刑事辩护与代理的注意事项,辩护是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委托,取得其授予的辩护权后,依据律师法第28条规定,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所做的工作。由于刑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出于种种原因而不能很好为自己辩护,因此律师辩护对维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具有重要意义。律师在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或第一次被告传讯后有权介入诉讼。虽然此阶段不是行使辩护权,但却为了后来行使辩护权做准备。因此修改过的刑事诉讼法将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工作也列入辩护范围。同一律师事务所中的律师可以为分别共同犯罪案件中的多名被告辩护,但不允许同一律师同时为共同犯罪的多名罪犯辩护。总之,一个被告人可以请两名律师,但一名律师不能接受同一案件中两个以上被告人的委托。辩护律师依法辩护,不受被告人意志的约束。律师
    2023-02-26
    437人看过
  • 合同纠纷法律纠纷处理程序要注意哪些问题
    选择诉讼方式解决合同纠纷要注意的问题为:被选择的法院必须与合同有关联,即只能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的法院中进行选择,而当事人在制订合同争议条款时应做到表述明确,选择的管辖法院是确定、单一的,不能含糊不清,更不能协议选择两个以上管辖法院。保险合同纠纷纠纷案件应注意哪些问题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应注意以下问题:1、证据问题,看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是否符合法定的证据类型,与案件是否具有关联性、真实性、合法性、客观性;2、管辖问题,看起诉的法院是否是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3-08-08
    57人看过
  • 人民法院受理房地产纠纷案件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人民法院受理房地产纠纷案件时应注意哪些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1992年1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各海事法院:随着我国当前经济的发展和住房制度、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有关房屋和土地使用方面的纠纷在一些经济发达的地区,不仅收案数量和纠纷种类有增多的趋势,而且出现了许多值得重视和研究的新的情况和新问题。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现就不少地方提出的而又需要明确的有关房地产纠纷案件的受理问题通知如下:一、凡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房地产方面的权益发生争执而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讼争的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庭依法受理。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人民政府或者其主管部门就有关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归属的处理决定不服,或对人民政府或者其主管部门就房地产问题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
    2023-04-22
    253人看过
  • 代理合同纠纷需注意的细节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认真分析该案中合同是否生效,以及合同的效力,因为未生效和无效的合同,其法律后果与责任承担与有效合同是不同的,这是选定请求权基础所必须的一个分析过程。在起草代理词时应当立足于事实和法律,通过证据的分析来形成法律事实,并根据法律事实来正确适用法律,从而获得法官的支持。合同纠纷代理词应当随着证据的完善不断修改,及时补充你的观点和意见,还要注意对方的答辩理由和证据,要有针对性的反驳对方错误的事实和法律的适用。购房合同纠纷代理词所谓代理词,就是律师等诉讼代理人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授权的范围内在法庭辩论环节为维护当事人利益,就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发表意见,而以此形成的文书。代理词无法定格式,一般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首部的写法较简单,一般习惯以“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依法受委托,接受代理纠纷一案,结合本案事实及庭审情况,发表一下代理意见,敬请法庭考虑并予以采纳。正文部分是
    2023-07-01
    133人看过
  • 订立合同应当注意哪些形式问题?订立合同可以代理吗
    一、订立合同应当注意哪些形式问题?订立合同应当注意的形式问题有:1.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口头形式的合同比较普遍,譬如一企业向另一企业定作一套模具,或购买一批材料,仅凭业务员一个电话联系,或负责人一次简短的商谈,就能促使双方交易发生和合同成立。2.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签订合同最好采取面对面的签订方式,倘若实在不方便进行面签的,可以通过能够确认的企业的电子邮箱以电子邮件往来的形式订立合同也比传真更为安全、妥当。二、订立合同可以代理吗订立合同一般情况下可以代理,但必须明确给予授权,即明确代理权限。但法律明确禁止的不允许代签。双方当事人要进行民事活动,需要签订民事合同明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合同是需要经过双方当事人签字才能有法律效力的。一般情况下,合同应由当事人亲自签署,当事
    2023-05-06
    99人看过
  • 委托代理合同纠纷的若干法律问题有哪些
    一、第三人仅知道受托人的代理人身份,而不知道委托人具体是谁的情况下,能否产生委托人的自动介入。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九百二十五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是,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审判实务中就该法条中规定的“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在理解上有时产生错误地认识。虽然《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五条在立法时借鉴了美法中的隐名代理制度,但在具体的适用条件上又有所不同。主要表现在:1、英美法上的隐名代理制度,必须是代理人明确告知第三人代理关系存在时,才发生委托人的自动介入,第三人经由其它途径知道代理关系存在时,不发生委托委托人的自动介入。《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五条对此则无限制,只要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委托人与受
    2023-03-03
    382人看过
  • 代位继承的条件,代位继承注意哪些问题
    一、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位继承。二、代位继承必须具备如下四个条件:(一)被代位继承人须于继承开始前死亡,否则就不存在代位继承的问题。(二)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三)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四)代位继承人的代位权基于被代位继承人的继承权而成立,如果被代位继承人丧失继承权,代位继承权就不能成立。三、在处理代位继承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被代位人须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这是我国代位继承的前提条件,也是我国代位继承制度的鲜明特征。2、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3、代位继承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中规定的“血亲”是既包括自然血亲,同时也包括拟制血亲。4、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5、发生代位继承时,代位人替代被代位人的继承地位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共同继承,代位继承人与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相同的法
    2023-06-24
    214人看过
  • 审理违约金纠纷应注意的若干问题
    原告中铁二十局集团陕西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资公司)与被告中铁二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局五公司)下设的西安至柞水高速公路第八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于2004年10月10日签订了钢材买卖合同,约定由物资公司向项目部供应1800吨钢材。合同签订后,物资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合同,截止2005年8月20日最后一次供货,共向项目部供应了价值6426666.68元的钢材。后项目部对物资公司发来的询证函盖章确认:截止2005年10月25日项目部欠物资公司货款3406666.68元。此后项目部先后三次共支付200万元货款给物资公司,尚欠1406666.68元项目部拒绝支付。物资公司与项目部所签合同第十五条约定:如乙方(项目部)不能按时付款,甲方(物资公司)有权停止供货,并从最后一次提货之日起,欠款部分每逾期一天每日加收3%的违约金。物资公司认为项目部的欠款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按照合同
    2023-06-10
    452人看过
  • 继承纠纷案件涉及哪些证据,继承纠纷举证应注意的问题
    一、继承纠纷案件涉及哪些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在起诉或应诉时应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证据或证据线索,以证明自己的主张或反驳主张。否则当事人的主张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将承担败诉的后果。以下是继承纠纷案件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1、提供公安机关或所在单位出具的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2、被继承人生前户籍地、居住地、死亡地和主要遗产所在地的详细地址。3、被继承人遗产的种类、数量、金额、遗产由谁占有、使用、收益、保管的证明材料,如遗产清单、产权证书、发货票、证人证言等。4、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中或在其他形式共有财产中(如合伙财产等)的,应提供其他共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遗产在共有财产中的证据,如房屋产权证书、合伙协议等。合伙企业是否清算或营业,审计证明等。5、被继承人生前婚姻状况,生育和抚育子女的证明材料,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法
    2023-04-12
    271人看过
  • 医患纠纷案件应注意哪些
    医患纠纷案件应注意:1、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改善服务态度,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2、医疗机构应加强质量管理,堵塞漏洞,是预防医疗纠纷的有效措施。3、提高病历及各种医疗文书的书写质量并加强管理。一、医疗事故赔偿金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经过鉴定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进行赔偿;医疗事故赔偿原则上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对于赔偿项目及数额,医患双方可以进行协商,也可以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若调解、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医疗事故调解可以向哪个部门申请可向医疗调解委员会申请,医调委接受司法局的业务指导,是独立于卫生行政部门、保险机构和医患双方之外的第三方人民调解组织
    2023-06-25
    265人看过
  • 买卖合同纠纷应该注意的问题,买卖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一、买卖合同纠纷应该注意的问题买卖合同纠纷应该注意的问题有:1.诉讼时效。合同的诉讼时效就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自己的权利即丧失了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也就是说,合同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不起诉的便失去了胜诉权。2.诉讼保全。诉讼保全是一种民事诉讼法律制度,是指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而对一方当事人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提供担保等措施。3.调解及判决。二、买卖合同纠纷如何处理买卖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协商解决,仲裁解决,诉讼解决。1.协商解决,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了纠纷,首先应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加以解决。2.仲裁解决,仲裁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发生争执,协商不成时,根据有关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由一定的机构以中间人或第三者的身份,对双方发生
    2023-06-28
    185人看过
  • 保险代理合同解除:单位应该注意的问题
    保险代理合同的解除,是指在保险代理合同有效期限内,合同一方当事人依照法律或约定行使解除权,提前终止双方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保险代理合同的解除可以分以下两种:1、约定解除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约定在某种条件具备时,任何一方都可以行使解除权,使合同效力消灭。例如,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已达成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双方约定,如果保险代理人在一定时间内不能完成事先约定的最低数量的代理业务额。则保险人有权行使解除权,解除代理合同。2、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当依照法律规定的解除事项出现时。合同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都有权解除合同。保险代理合同的含义保险代理合同是保险代理人与保险人明确双方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协议。保险代理合同是合同的一种。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代理合同以保险人的名义为保险人开展业务,并据此接受代理手续费。因此,保险代理合同签约实质上规定了保险代理的性质是明示代理,而非默示代
    2023-07-08
    318人看过
  • 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件的二审代理词
    【承揽合同纠纷】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件的二审代理词审判长、审判员:江苏云台山律师事务所接受上诉人的委托,指派我出庭参加本案的诉讼,担任上诉人的诉讼代理人,现就庭审已查明的事实和有关法律规定,发表以下代理意见,请合议庭参考:一、原审法院对认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的关于倒门补贴问题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1、在现在目前的砖窑厂生产成品砖的技术条件下,其技术条件已经成熟稳定,完全不可能出现大量的倒门现象,这是现阶段砖窑厂行业的正常生产情况,今天提交的三份证据材料也进一步佐证这一事实,而出现倒门现象的真正原因是被上诉人擅自使用了红油泥而造成的,在一审开庭审理的过程中,上诉人已经提交了确实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倒门问题发生的原因是被上诉人擅自使用了红油泥而造成的,而且上诉人是坚决反对被上诉人违规违法使用红油泥的,因此,被上诉人应该承担由于自身的过错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为了查清本案的事实真相,上诉人也恳请法院依职
    2023-06-09
    340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处分权
    词条

    处分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处置物的权利。处分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事实上的处分是指通过一定的事实行为对物进行处置,如消费、加工、改造、毁损等。 法律上的处分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改变物的权利状态。如转让、租借等。处分权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是... 更多>

    #处分权
    相关咨询
    • 代购代销合同纠纷案件要怎样审理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4-25
      代购代销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 (一)代购代销合同标的物的交付与所有权的转移。 (二)代购(销)人的报酬及费用问题。 (三)代购(销)行为是一种特别约定经营行为,因此在审判实践中,凡无证据证明或当事人双方对行为性质有异议的,推定为购销行为,并按购销合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代购代销合同属于行纪合同性质。因此,审理此类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不能适用有关购销合同的法律规定。这类合同有两个法律关系,一是委托
    • 代理施工合同应注意问题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08
      提交结算文件的方式必须是书面的。递交结算的方式不适用留置送达。如果承包人不能举证证明已向发包人递交了结算报告,则不能产生作为结算依据的法律后果。
    • 签订房地产销售代理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 如何签订房地产销售代理合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08
      签订房地产销售代理合同应注意的问题有: (一)关于代理的权限问题 房地产代理合同属于委托合同的范畴,委托的权限必须在委托代理合同中明确地表述,比如,对销售价格的限制、配套设施及物业管理的承诺以及其他用于吸引购房者的其他优惠措施等,这些内容均需在合同中明确表述,防止出现代理商为了促销楼盘,在未经开发商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对购买者作出一些根本实现小厂的承机.特别是对于预售楼盘更是如此。为了慎重起见,开发
    • 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有哪些问题要注意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0-01
      首先,要明确《保险法》的适用问题,在法律适用方面,根据特殊法律优于一般法律的原则,当《保险法》有相关规定时,应优先应用《保险法》。其次,明确保险合同的主体。这是一个涉及诉讼主体的问题。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和保险合同的关系人。无论是人身保险合同还是财产保险合同。由于保险合同是投保人和投保人之间签订的合同,投保人和投保人确实是合同当事人。人身保险合同关系人中有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被保险人同
    • 什么是委托代理,委托代理应注意哪些问题?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2
      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而进行的代理,应注意以下问题: 1、委托他人代理必须有明确的授权,授权的形式可以有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但法律规定必须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2、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3、困委托书授权不明,给他人造成的损害,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同时负连带责任。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