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刑事赔偿方式的实践可行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19:40:40 176 人看过

刑事赔偿方式,是指法律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用来弥补受害人损失的各种方式。我国的国家赔偿以金钱赔偿为主要方式,以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为补充。由于法律在刑事赔偿的方式、如何适用等方面规定较为原则,实践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分歧。刑事赔偿采用何种具体的赔偿方式,直接关系到国家利益与被侵害主体的合法权益。因此,有必要对刑事赔偿方式在实践中的可行性进行思考。

一、精神损害的刑事赔偿问题

在受到国家司法机关作出的违法行为侵害时,受害人受到的损害,不仅表现在肉体上,同时也表现在精神上。也就是说,国家侵权行为会给受害人造成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因此,侵权行为纠正以后,仅仅给受害人人身羁押赔偿金,不给其精神损害补偿的做法是不合理的,因为错误拘禁给公民带来的精神痛苦往往是十分强烈的,会极大地毁坏其身心健康。因此,精神损害与其他人身权益一样都应得到法律的一体维护,而且精神损害与其他人身损害一样都是受害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存在获得法律救济的现实理由,而我国刑事赔偿法对此并没有予以明确的规定,赔偿的范围只限于物质损害,而没有包括精神损害。

国家侵害的强度大于民事侵权,民事如果可以赔偿,那么刑事就更应该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2款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可以说,将精神损害的金钱赔偿纳入刑事赔偿范围,并不是不可行的。

二、律师费是否赔偿及赔偿多少无标准可循

犯罪嫌疑人在第一次被采取强制措施以后,就可以要求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提起公诉后,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除了自行辩护外,有权委托律师为自己辩护。因而,如果被告人聘请了律师,并支付了相应的律师费用,而被告人一审被判或者二审被改判无罪的,国家应当赔付人身羁押赔偿金,当然也应支付律师费用。但由于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收费不尽一致,导致在审理刑事赔偿案件中对于是否赔付律师费用执法不统一。一般掌握的标准就是如果确系被告人无罪,可以赔偿律师费用,但是要按照国家关于律师收费的标准或者酌定进行补偿,而不能依据当事人提供的律师收费的标准赔偿;如果被告人有责任,则不予赔付律师费用。这就导致了在赔付律师费用中,只有被告人是完全无辜的,才有可能获赔律师费用。笔者认为,律师费用是一项合理的费用,应该予以赔偿,这是前提。同时不能以被告人是否有责任而决定赔或者不赔,而应在赔偿数额上甚至是赔偿的比例上参照相应的标准或者进行适当的酌定赔偿。

三、对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履行缺乏监督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是我国国家赔偿法明确规定的赔偿方式,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国家司法机关违法行使国家权力,不仅会对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健康权、生命权造成严重侵害,当然也会不可避免地造成他们沉重的精神负担和心理压力,妨碍其正常的工作、生活和社交。因此,在违法行为被纠正以后,对因此造成的对公民的名誉、荣誉的损害,必须予以切实的补救。金钱补偿并不是大部分赔偿请求人的追求,他们更在意的则是名誉的恢复和精神上的抚慰。因为其中一些赔偿请求人在被赔偿义务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其所在单位也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有的甚至会开除公职,因此,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作为国家赔偿方式中的一种补充方式,具有合理性。在实践中,一些国家机关缺乏对刑事赔偿的深刻理解,总是感觉向普通公民进行赔礼道歉,有损赔偿义务机关或单位领导的声誉,或者通过采取一些临时性措施,不将赔礼道歉写进决定的主文,而只是在赔偿决定书的理由部分予以表述,没有把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作为一项可以执行的条款。这就造成了司法实践中这一规定流于形式。

笔者认为,对此应作出进一步的解释和规定。赔礼道歉应该采用书面的方式,由赔偿机关将道歉的内容以书面形式送交受害人,并于适当的范围内进行。掌握的原则应该是在多大范围内造成影响,就在多大范围内消除,以便恢复受害人在社会公众中的名誉与荣誉,消除造成的不良影响。例如,有的单位在某人被追诉后,将其作为法制教育的典型在其所在的单位宣传,那就应该到相应的工作单位予以宣布。如果必要,还应到所在的社区、街道予以公榜告示。总之,无论请求人是否提出了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要求,都应该从有利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出发,根据法律的规定,尽量为赔偿请求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刑事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

一、赔偿方式

我国国家赔偿方式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一)支付赔偿金

(二)返还财产

(三)恢复原状

以上三种赔偿方式,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另外,检察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国家赔偿法第15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并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二、计算标准

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标准的原则是,既要使受害人所受到的损失得到适当的弥补,又要考虑国家的经济和财力负担状况。我国国家赔偿标准基本采用慰抚性原则。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计算标准

国家赔偿法第26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造成身体损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人。减少的收人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

(2)造成部分或全部丧失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应当支付生活费。

(3)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三)、财产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

1.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赔偿。对于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行为,属于物之失去控制,与之相适应的最好赔偿是返还财产。

2.查封、扣压、冻结财产造成的赔偿。查封、扣压、冻结财产的,应当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应当返还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3.财产已经拍卖的赔偿。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财产实行违法强制措施后,如果对财产已经进行了拍卖,原物已经不存在或已为他人所有,恢复原状已不可能,便应给与金钱赔偿。对已拍卖财产的赔偿,国家赔偿法规定是给付拍卖所得价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4日 03: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探究刑事赔偿和行政赔偿的异同
    刑事赔偿和行政赔偿存在以下区别:1、赔偿义务机关不同,前者的赔偿机关是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各级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军队保卫部门,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后者的赔偿义务机关是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2、赔偿的范围不同;3、赔偿程序不同。刑事补偿与刑事赔偿的区别是什么1.发生的基础不同。赔偿由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引起。补偿则由国家的合法行为引起;2.性质不同。赔偿是国家对其违法行为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意在恢复到合法行为所应有的状态。补偿是一种例外责任,意在为因公共利益而遭受特别损失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补救,以体现公平负担的精神;3.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赔偿责任以金钱赔偿福原则,以恢复原状、返还财产等方式为辅。补偿责任多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4.承担责任的时间不同。赔偿以损害的实际发生为条件。补偿既可以在损害发生前,也可以在损害发生
    2023-07-06
    324人看过
  • 双重赔偿模式下的工伤损害赔偿实践研究
    目前,由于各类法律法规存在的一些冲突,各地法院在工伤赔偿审判实践中做法不一,赔偿结果明显不同。解决这一问题,除了工伤保险和侵权赔偿需要立法上的进一步完善外,目前急需法律适用中统一审判思路。工伤损害赔偿制度的趋势从各国工伤损害补偿制度的发展来看,从一元化逐渐向多元化发展的趋势明显,在如何处理工伤保险和侵权赔偿的关系上出现取代、选择、兼得、补充4种模式。此4种模式各有利弊。首先,采取选择模式和简单的取代模式不利于劳动者的保护,实际上剥夺了事故受害人在侵权行为法上的救济权,也不利于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放纵了民事侵权责任人;其次,无条件地采用兼得模式也不符合合理赔偿和司法平衡的原则,最主要的是违反了工伤保险制度创设的目的,雇主对劳动者的工伤赔偿责任没有因为工伤保险得到社会制度的责任分散,与社会保障制度有所冲突。且在兼得模式下,受害劳动者获得的赔偿总和可能会大大超过现行法律法规所确定的赔偿数额,造成
    2023-07-07
    176人看过
  • 探究我国死刑的执行方式
    死刑分为缓期2年执行和死刑立即执行两种。死刑立即执行即我们平时说的死刑,是一种死刑执行制度,而并非比死缓更严厉的刑罚。死刑执行的程序是:1、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2、人民法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3、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4、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5、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写成笔录,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6、通知罪犯家属。关于我国死刑制度完善的思考(一)废除部分不合理的死刑废除部分不合理的死刑主要从两方面着手:1、对死刑罪名加以整合,大幅度删减死刑罪名,将死刑罪名限制在10种左右;2、调整死刑适用领域,特别是应该取消有关以经济和财产为主的非暴力死刑犯罪,而将死刑的适用仅限于严重危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公权犯罪和严重侵害公民人身安全的故意犯罪。(二)调整死刑的适用对象在原来规定死刑只不适用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的
    2023-07-21
    465人看过
  • 探究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真实面貌
    1、公私混合法性质关于惩罚性赔偿的法律规定具有公私混合法性质。惩罚性赔偿的主要目的在惩罚性赔偿于通过对行为人的惩罚来维护社会利益,是国家为自身需要而作出的强制性干预结果,尽管也有因无形损害而对受害人提供慰藉的需要,但更多的是国家为了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惩罚、预防的需要,体现了惩罚性赔偿的公法性。但惩罚性赔偿毕竟包含着为受害人提供慰籍性救济的一面,其主体双方本身地位平等,并且赔偿金又是支付给受害人的,体现了惩罚性赔偿的私法性。2、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程度认定是否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基础是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程度。一般而言,是否承担补偿民事责任,主要看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在客观上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后果,至于行为人主观过错程度则相对次要;而是否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认定基础是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程度,其重要内容是行为人主观过错程度,至于行为人实际造成的损害后果则相对次要,即便需要考察实际损害后果,其目的也在于评价主观恶
    2023-07-07
    414人看过
  • 探究质权实现的不同方式
    实现质权的方式有:1、实现协议,质权人应当与质权人协商,以折价、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依法转让质权,质权人应当优先赔偿所得价款;2、实现诉讼,质权人拒绝或者不能协商的,质权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实现质权。质权是指债权人占有债务人或行债务时,占有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担保债务履行而移交的财产,优先受偿财产变卖价格的权利。质权实现的方式1、即对质物处分的方法。质权实现的方式有三种,即折价、变卖、拍卖。但由于股权质权的物的特殊性,因而股权质权的实现方式有其自身的特点。2、股权质权的实现,其结果是发生股权的转让。所以出质股权的处分必须符合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对以出资为质权标的物的,可以折价归质权人所有,也可以变卖或拍卖的方式转让给其他人。但对以股份出质的,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转让;对记名股票,应以背书交付的方式进行转让;对无记名股票应在证券交易场所以交付的方式进行转让。因而不宜采用折
    2023-07-03
    185人看过
  •  探究公安机关刑事司法实践的步骤与技巧
    本书主要收录了最新的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以及新旧条文对照表、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式样和刑事案件管辖分工一览表,以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期限一览表。这些法律文件及资料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经常使用的工具书,对于规范执法、提高刑事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具有推动作用。本书主要收录了近期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以及新旧条文对照表、《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式样》和刑事案件管辖分工一览表,以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期限一览表。书稿所收录的这些法律文件及资料,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使用率较高,是案头常备常用的法律文件。本书将这些法律文件及资料汇集成册,精心编排,便于公安民警阅读和使用,是公安民警办理刑事案件的常用工具书,对于公安民警规范执法,提高刑事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具有较为重要的推动作用。刑事诉讼,一本通轻松掌握刑事
    2023-10-31
    381人看过
  • 责任归属及赔偿方式探究
    一、法律责任分为:刑事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经济法律责任、违宪法律责任。追究法律责任的原则包括:个人负责,不株连原则;重在教育原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原则。二、归责基本原则:1、违法行为发生后应当按照法律事先规定的性质、范围、程度、期限、方式追究违法者的责任;作为一种否定性法律后果,它应当由法律规范预先规定。2、排除无法律依据的责任,即责任擅断和“非法责罚”。3、在一般情况下要排除对行为人有害的既往追溯。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有哪些种类(一)过错原则由于国家赔偿制度是从事侵权赔偿制度发展而来的,因而民事侵权制度中确定归属的过错原则便对国家赔偿法的归责原则产生了深刻影响,在受民法影响较深的国家便是如此。这些国家在其国家赔偿制度中也采用了民法的过错原则作为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二)无过错原则该原则产生于19实际下半叶,此时期因科技迅猛发展及政府权力扩张,造成公务活动带来的一场
    2023-08-04
    286人看过
  • 探究遗产继承方式的多样性
    遗产继承有以下几种方式:1、遗赠扶养协议,自然人和他人签订协议的,遗产应当按照协议处理;2、遗嘱继承,自然人立有遗嘱的,遗产应当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处理;3、遗赠协议,自然人将遗产赠予他人的,遗产应当按照遗赠的内容办理;4、法定继承,遗产应当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办理,一般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才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继承方式的一般规定继承分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继承三种继承方式。当继承开始后,先看是否有遗赠抚养协议,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的,按协议办理;有遗嘱的,按遗嘱办理;没有遗赠抚养协议或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办理。只要遗赠扶养协议或遗嘱系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法定无效的情况发生,则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办理。1、法定继承篇独生子女就能继承全部遗产吗答案:不一定。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而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2023-07-08
    469人看过
  • 探讨刑事和解的实现方式
    首先,在刑事案件中,双方当事人要进行和解,需要确定是否属于以下案件:1、涉嫌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犯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2、除渎职犯罪以外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并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其次,双方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有以下方式:1、双方当事人提出和解双方当事人为避免诉累,可以自发提出和解。不过,自诉案件允许和解,公诉案件还是要接受法院追究刑事责任。比如故意伤害罪,双方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后,被告人犯的罪较重的仍然要负担刑事责任。2、双方当事人亲属、代理人、辩护人代为提出和解为给被告人争取宽大处理,其亲属、代理人、辩护人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代为提出和解,跟被害人达成一致即可。3、司法机关告知当事人可以进行和解对符合刑事和解条件的案件而没有进行和解的,司法机关就会告知对方可以进行和解。累犯可以适用刑事和解吗刑事和解程序是刑
    2023-07-11
    195人看过
  •  刑事犯罪合同效力认定探究:原则与实践
    据报道,民间借贷行为并非一概被视为无效。若借款人或出借人的借贷行为被认定为犯罪,或已有的裁判书明确认定其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时,民间借贷合同并不会自动被视为无效。人民法院应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如果借款人或出借人的借贷行为被认定为犯罪,或者已有的裁判书明确认定其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时,民间借贷合同并不会自动被视为无效。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刑事犯罪合同的有效性判断刑事犯罪合同的有效性判断是司法实践中一个重要的问题,涉及到对被告人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以及如何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判断刑事犯罪合同的有效性时,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合同的成立要件是否满足、当事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规定等。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刑事犯罪合同是指当事
    2023-10-16
    484人看过
  • 探讨医疗事故责任追究的实现方式
    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之日起10天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有关条例的,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有关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医疗事故责任构成1、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在主观上必须有过失2、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3、必须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且该人身损害应当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损害程度4、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必须有因果关系《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3-07-03
    348人看过
  • 要约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
    要约是指与他人人订立合同。要约的成立条件如下:1、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2、要约内容必须具体确定;3、要约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4、要约必须发给希望与要约人签订合同的要约人;5、要约应当明确发出;6、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是什么呢?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如下:1、在性质方面,要约生效后应受到法律约束,要约邀请不具有约束力。要约一发出,要约人在一定时期内要受到一定的约束,不得随意撤回或者撤销;2、在内容方面,要约是要约人发出的希望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仅仅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3、当事人的主观意愿、主观愿望不同。要约人发出要约的主观愿望是希望和相对人订立合同;而要约邀请的当事人主观上只是希望别人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
    2023-07-02
    324人看过
  •  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性质异同及司法实践探讨
    本文介绍了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的目的、决定机关和适用对象的不同。刑事拘留是为了及时制止犯罪人继续危害社会,适用于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而行政拘留是为了制裁行政违法的公民,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公民。行政拘留由公安机关依法决定,而刑事拘留则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的目的不同。行政拘留的目的,是制裁行政违法的公民,刑事拘留的目的,在于及时制止犯罪人继续危害社会;2、决定拘留的机关不同。行政拘留是由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刑事拘留是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3、适用的对象不同。行政拘留适用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公民。刑事拘留适用的对象是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犯罪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重大嫌疑分子。 比 较 刑
    2023-09-05
    457人看过
  • 定性勒索敲诈案件的实践方法研究。
    实施敲诈勒索行为,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罪。根据刑法规定,敲诈勒索行为的认定标准是:第一,行为人实施了敲诈的行为,表现为一定的暴力、胁迫和恐吓,要求对方处财物。第二,被胁迫者产生恐惧心理。这里必须事实上使对方恐惧而受到精神上的压迫,由于这种精神压迫才处分的财产。第三,财物现实交付。这里强调的是实际上交付财物的结果,不论是直接交付还是默许他人取得财物,均成立最终财物转移的事实。第四,行为人获得财产或者第三人获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如何报警网络勒索勒索敲诈根据法律规定,网络敲诈勒索首先保存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向公安机关报警。该罪的量刑标准是: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
    2023-07-06
    172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司法实践的赔偿数额的计算方式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09
      1通过侵权人获利计算: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该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权人的营业利润计算,对于完全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可以按照销售利润计算,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侵权人以侵权为业的,则按照销售利润计算。销售利润大于营业利润,这样的规定给被侵权人提供了计算的便利。2通过被侵权人受到损失计算,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
    • 斗殴罪行的刑事司法实践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11-19
      在刑事案件中,如果当事人有肢体冲突等打架行为,且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程度达到轻伤以上,通常可以定罪为故意伤害罪,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则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如果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严重,则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男性性侵的定罪问题:探讨法律适用与司法实践
      天津在线咨询 2024-11-21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针对男性性侵男性的行为,定罪处罚为强制猥亵、侮辱罪,对犯罪嫌疑人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在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则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由于强奸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女性,因此男性性侵男性不构成强奸罪,而应当以强制猥亵、侮辱罪定罪。 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在聚众或
    • 交通事故赔偿程序实践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11
      1.程序:一是取得责任认定书,二是写起诉状,三是到法院立案。 2、赔偿内容:对于受伤者本人的赔偿: 抢救治疗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继续治疗费(凭医生诊断及建议)、辅助器械费(如假肢等)、康复费(医生诊断及建议)、误工费(没人实际收入及误工时间)、营养费、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公务员出差补助标准)、交通费(凭票据)、护理费(各地标准不一)、精神抚慰金(没有标准,双方协商)、伤残补助金(考虑伤残等级,参
    • 实践中事业单位人员的构成是怎样的,实践中事业单位人员的构成方式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08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合伙合作律师事务所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实践中事业单位人员的构成是由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