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宅基地的使用人到本地的土地管理部门领取申请表。
2、农民应用宅基地需让本地村委会或政府拿出土地由来的证据。
3、本地国土部门依照农民的申请到现场考察,与邻里核对信息并记录下来,将调查表填好,画好草图。
4、测量时还要联系此地周边的农民,共同确认各自的界限,确保所有人都认可才能够签名盖章。
5、测量好后通过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批,即可公告。
6、公告后没有异议的,公告期限到了以后就可以拿到政府认证的宅基地使用证书了。
一、宅基地国家补偿标准
1、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依据我国土地法及土地法实施条例确定;
2、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
3、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房屋重置成新价的评估规则和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计算办法由市国土房管局制定并公布;
4、按照前款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的,不再进行房屋安置或者另行审批宅基地;
5、拆除宅基地上房屋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安置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按照土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拆迁补偿款;
6、在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补偿的相关费用;
7、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
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二、宅基地的申请条件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
地里盖的房子能当宅基地确权吗
382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没有宅基证怎么宅基地确权
363人看过
-
没钱盖房子宅基地会被收回吗
191人看过
-
宅基地上没盖房子该如何补偿
135人看过
-
不动产确权宅基地上需要盖房吗
457人看过
-
宅基地翻盖怎么换宅基地证
312人看过
宅基地使用证是农村村民合法拥有宅基地使用权的重要证明,是依法登记的土地权属证书。 它是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对农村村民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进行登记和确认,并颁发的土地证书。 在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是证明村民拥有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定凭证,具有法... 更多>
-
宅基地土地确权后翻盖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21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 首先是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
-
土地确权地里盖房子能不能分到宅基地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28在地里盖的房子能不能进行宅基地确权,当事人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确权申请,如果受理的就可以确权。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 依法依规开展农村
-
没盖房的宅基地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20下列宅基地的使用权,由村民委员会向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收回: (一)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需要调整的宅基地; (二)为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占用的宅基地; (三)农村村民一户一宅之外的宅基地; (四)农村“五保户”腾出的宅基地; (五)自依法批准之日起连续二年未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的宅基地; (六)县(
-
农村没盖房宅基地确权是如何办的喃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20在宅基地确权登记过程中,以下情形不予确权:1.宅基地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除继承和分居立户外,农户一户超过一处以上的;3.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建造的住宅;4.土地权属有争议尚未处理结束的;5.农村村(居)民因新建住宅,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宅或旧宅纳入土地置换项目规划,未复垦的;6.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7.因拆迁或原住宅依法被征收,已依法进行
-
亲戚一起盖房没有宅基地证的应该怎么确权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4-08没有宅基地证盖房是不可以的,要办理批准手续。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村委会选址后)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土地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