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09:32:47 155 人看过

三大抗辩权都要求互负债务,但其他条件也有所不同。在需要行使抗辩权的时候,应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法定的抗辩权行使,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如下所述:

(一)先履行抗辩权行使条件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在传统民法上,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理论,却无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中国民法典首次明确规定了这一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发生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基本上适用于先履行一方违约的场合,这些都是它不同于同时履行抗辩权之处。

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双方当事人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须双方所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

3、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二)同时履行抗辩权行使条件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1]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利。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条件有:

1、须有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3、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

4、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三、不安抗辩权行使条件

不安抗辩权是指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者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以及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可中止自己的履行;后给付义务人接收到中止履行的通知后,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可以解除合同。

行使不安抗辩权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在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具有关联性,形成对价关系。

在单务合同中,不存在不安抗辩权的问题,不是同一双务合同,也不存在不安抗辩权的问题,虽是同一合同,但没有对价关系,同样也产生不了不安抗辩权。

2、对方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

设立不安抗辩权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先履行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行使不安抗辩权必须以后履行的一方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为前提,没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的一方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就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30日 17: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先履行抗辩权相关文章
  • 请求权已过的抗辩权如何行使?
    抗辩权是指否认请求权、阻止请求权效力的权利。抗辩权有一时性抗辩权和永久性抗辩权之分。一时性抗辩权是仅能暂时阻止请求权效力的抗辩权,永久性抗辩权是可以永远阻止请求权效力的抗辩权。前者如双务合同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以及一般保证中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后者主要是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权。1、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而且仅限于债权性请求权,支配权、抗辩权与形成权都不适用诉讼时效。也就是说除了债权性请求权之外的其他权利都不会因为诉讼时效经过而不受法律保护。2、支配权权利之权利人利益的直接实现性无需义务人的协助,因此义务人的义务只是消极的不作为,而不是积极的作为。相反请求权之权利人利益的实现必须有义务人的积极配合,即义务人的履行行为。一、债务人行使的抗辩权有哪些?1、转让合同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通知后,转让行为就生效,权利的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享有和原债权人
    2023-04-04
    286人看过
  • 合同抗辩权一方违约如何行使抗辩权?
    1、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2、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3、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4、当事人依照上一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一、狭义的抗辩权与抗辩权的区别狭义的抗辩权与抗辩权的区别在于
    2023-03-07
    75人看过
  • 法律是如何规定同时履行抗辩权的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关于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的法律效果,法律上未设规定,实务中亦有不同的理解。姚新华教授认为:在债务人(被告)行使抗辩权时,法院是作债权人(原告)败诉判决抑或是同时履行判决如以败诉判决,原告则须先为给付后再为自己的抗辩权起诉;而以同时履行判决,则可以使一次判决即达实体法设此权利的目的。此学说被称为同时履行判决或交付给付判决。王泽鉴先生认为,债权人未提出对待给付而向债务人请求给付时,债务人不负迟延责任;债权人提出对待给付而债务人未为给付时,应负迟延责任。在诉讼上债务人未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时,法院应作出被告给付的判决。反之,债务人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时,法院亦应作出同时履行的判决。笔者认为,其法理依据是未经当事
    2023-06-12
    342人看过
  • 债权债务抗辩权的种类如何区分,行使抗辩权要受到哪些方面的限制
    1、同时履行抗辩权只能发生在同时给付的双务合同之中。2、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适用于有先为给付义务的双务合同中。3、先诉抗辩权则适用于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对主债权人的抗辩。4、《民法典》还规定了不安抗辩权的附随义务:通知义务。对方提供担保时应及时恢复履行。行使抗辩权要受到以下几个方面的限制1、同时履行抗辩权只能发生在同时给付的双务合同之中。双方当事人所负担的给付应当同时提出,相互交换。比如买卖合同,如当事人没有约定,买方的价金交付与卖方的转移财产权应当同时进行。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可以行使不履行合同的抗辩权,拒绝向对方给付,在对方履行不完全或有瑕疵时,也可以主张合同未经正当履行的抗辩权。2、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适用于有先为给付义务的双务合同中。按照法律规定、合同性质或当事人的约定,合同的一方存在先为给付的义务,在其未为履行义务前,无权请求对方履行义务,而对方对其请求享有拒绝
    2023-03-28
    217人看过
  •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不安抗辩权消灭的情形有哪些?
    一、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1)须双方债务因同一双务合同而发生。不安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同属于双务合同的履行抗辩权,只有在当事人互为对待给付、一方不履行是导致对方履行利益无法实现的情形下,才有必要产生另一方的履行抗辩权。2)须合同的履行有先后顺序。不安抗辩权是合同的先履行方在其预期利益有不能实现的危险时享有的履行抗辩权,其发生的前提是权利人负有先履行义务,因此,不安抗辩权不发生于同时履行合同的情形,也不发生于先履行方不履行之时。3)须合同成立后,后履行方有不能履行或可能不能履行的情形。即合同成立后,后履行方的当事人发生变化,并且这种变化导致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可能不能履行合同义务。4)须先履行方掌握了后履行方不能履行或可能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确切证据。即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举证责任在先履行方,其应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合同或有不能履行合同的可能性。没有确切证据即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
    2023-02-17
    94人看过
  • 哪些条件是行使不安抗辩权所必需的?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因而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享有的暂时中止履行的抗辩权。行使不安抗辩权应当具备的条件如下:(1)合同确立的债务合法有效;(2)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有先后履行顺序;(3)须在合同成立后对方发生财产状况恶化且有难为给付的可能。担保人如何行使不安抗辩权从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来看,担保人是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根据法律的规定,担保人可以行使的是先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被经常使用到,而担保人更多地则是行使先诉抗辩权,在债务人并未被法院强制执行债务的偿还前,担保人可以拒绝履行担保义务。《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
    2023-07-10
    393人看过
  • 工程承包人的抗辩权如何行使
    工程承包人的抗辩权的行使如下:(一)发包人未足额支付工程款或者未按合同提供施工条件的,承包人可以暂停施工或者工期顺延;(二)发包人没有支付工程款的,承包人可以拒绝交付工程、拒交工程资料。一、建筑工程索赔涉及到的法律法规都有哪些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二、承包人不具备施工企业资质发包人可以拒绝付款吗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法律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订立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的,应予支持。发包人未验收未交
    2023-06-21
    119人看过
  • 如何行使债务转让中的抗辩权
    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通知后,转让行为就生效,权利的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享有和原债权人同样的权利,债务人向新的债权人履行合同义务。根据本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通知后,可以行使抗辩权来保护自己的权利。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由于债务人的抗辩权是其固有的一项权利,并不随权利的转让而消灭,所以,在权利转让的情况下,债务人可以向做为受让人的新债权人行使该权利。受让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债务人权利的行使。债务人行使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诉抗辩权、合同撤销的抗辩权、债权已履行完毕的抗辩权、债权无效的抗辩权、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权等。债务人可以行使这些抗辩权对抗债权人的请求权。一、债务转让中的抗辩权包括哪些方面?让与人与受让人签订债权让与合同
    2023-04-01
    115人看过
  • 如何限制先诉抗辩权的行使呢
    先诉抗辩权就其根本是为了保护保证人的利益而设立的,因而在一定程度上与保证制度的宗旨——维护债权人的利益相冲突。我国《民法典》对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作了限制,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保证人丧失先诉抗辩权:第六百八十七条【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2023-04-21
    378人看过
  • 后履行抗辩权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什么是后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履行的权利。后履行抗辩权属延期的抗辩权,只是暂时阻止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行使,非永久的抗辩权。对方当事人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后履行抗辩权消灭,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行使后履行抗辩权致使合同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责任应由对方当事人承担。二、后履行抗辩权的发生,需具备以下条件:1、需基于同一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合同互负债务,在履行上存在关联性,形成对价关系。单务合同无对价关系,不发生后履行抗辩权。如果当事人互负的债务不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亦不发生后履行抗辩权。2、由一方当事人先为履行在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履行,多是有先后的。这种履行顺序的确立,或依法律规定,或按当事人约定,或按交易习惯。很多法律对双务合同的履行顺序做有规定。当事人在双务合同中也可以约
    2023-04-13
    202人看过
  • 向抗辩的方法:债务人如何行使对抗权?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通知后,可以行使抗辩权来保护自己的权利。抗辩权的行使可以抵销或者部分抵销债权人的相关债权范围,新的债务人行使抗辩权也是一项法定权利。债权转让中债务人抗辩权如何行使债权转让中债务人抗辩权行使有以下两点:1、在债权转让过程中,债务人对原债权人行使的抗辩权包括诉抗辩权、合同撤销抗辩权、已履行债权的抗辩权、债权无效抗辩权、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权等。债务人可以行使这些抗辩权对抗债权人的请求;2、权利转让后,债务人也可能因某一事实产生新的辩护权。例如,在合同权利转让后,当合同规定的终止条件实现时,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提出终止合同的辩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2023-07-06
    178人看过
  • 抗辩权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行使抗辩权?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有四个:(1)双方之债务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发生。(2)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3)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须相对人有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行为。(4)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应以合同具备能履行的客观条件为准。二、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1)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2)两个债务之间有先后履行顺序;至于该顺序是当事人约定的还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在所不问;(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其履行不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既包括先履行一方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未予履行的状态,又包含先履行一方于履行期限届满时尚未履行的状态。三、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1)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给付的危险。(3)后给付义务人未提供适当担保。如果后给付义务人提供适当担保,不得行使不安抗辩权。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怎样行使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的行使:1、
    2023-07-08
    144人看过
  • 双务合同抗辩权行使的条件有什么
    履行双务合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1、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同一双务合同产生的互负债务,双方债务有对价关系。债务同时到期,可以同时履行;双方的平等支付是可能履行的义务。当事人一方的履行不符合约定,即履行有缺陷的另一方可以对履行有缺陷的部分行使抗辩权;2、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同一双务合同产生的互负债务。债务有先后履行的顺序,一般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或根据交易习惯确定。应先履行的债务可以履行。一方未履行或不符合约定的,即全部或部分瑕疵应先履行;3、不安抗辩权的使用条件。双重合同,履行债务的一方的债务尚未达到履行期限。履行债务的当事人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什么是双务合同抗辩权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三种。同时履行抗辩权: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主体是任何一方当事人。行使的条件是: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双方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2023-07-21
    87人看过
  • 我想了解一下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行使不安抗辩权应注意什么
    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性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提供担保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那么,行使不安抗辩权应满足哪些条件,行使不安抗辩权应注意什么问题呢?本文将详细为您介绍。一、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1、须双方债务因同一双务合同而发生。不安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同属于双务合同的履行抗辩权,只有在当事人互为对待给付、一方不履行是导致对方履行利益无法实现的情形下,才有必要产生另一方的履行抗辩权。2、须合同的履行有先后顺序。不安抗辩权是合同的先履行方在其预期利益有不能实现的危险时享有的履行抗辩权,其发生的前提是权利人负有先履行义务,因此,不安抗辩权不发生于同时履行合同的情形,也不发生于先履行方不履行之时。3、须合同成立后,后履行方有不能履行或可能不能履行的情形。即合同成立后,后履行方的当事人
    2023-02-17
    16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更多>

    #先履行抗辩权
    相关咨询
    • 抗辩权的使用:如何行使行使抗辩权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21
      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以法定理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当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提出抗辩。债务人收到权利转让通知后,可以行使抗辩权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 行使抗辩权和提起抗辩的条件是一样的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24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条件是: 双方的债务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发生的; 2、行使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须无先履行合同的义务; 3、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必须有相对人未履行或者未履行的行为; 4、同时,抗辩权的履行应以合同的客观条件为准。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未按顺序履行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有权在对方履行前拒绝其履行请求。当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 合同履行中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如何行使不安抗辩权才有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04
      关于不安抗辩权行使要求的问题,行使不安抗辩权需要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双方因同一合同互负对价债务; 2、行使抗辩权曲当事人没有先给付义务; 3、双方债务已届请偿期; 4、对方当事人未为给付或提出给付。 所谓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 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法律上的根据,在于双务合同之债权债务在成立上的关联性,一方债权债务不成立或不生效,他方债
    • 先履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的区别是什么,抗辩权行使的条件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6
      先履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虽然都是针对双务合同中有履行先后顺序的情况适用,但两者之间的区别是较为明显的。一方面,先履行抗辩权是由后履行一方针对先履行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由先履行一方针对后履行一方将不会或不能履行债务而享有的抗辩权〕另一方面,在先履行抗辩权行使的情况下,当事人双方不仅要互负债务,而且双方的债务应形成对价关系,这样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才有权
    • 先诉抗辩权及行使先诉抗辩权的前提条件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30
      一、先履行抗辩权发生的条件先履行抗辩权为合同履行抗辩权的一种,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因合同约定或合同本身的性质等原因使当事人履行他们之间的有关联性的合同义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后履行一方在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前可以拒绝履行自己合同义务的权利。根据《合同法》第67条的规定,先履行抗辩权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一方面是指必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债务,而不是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合同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