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及时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导致超期羁押。
2.在刑事拘留后转报劳动教养期间未改变强制措施而导致超期羁押。
3.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迟迟不能宣判而导致超期羁押。
4.案件在刑事诉讼流程的交接过程中导致超期羁押。
5.在案件上报请示或审批阶段出现超期羁押。
对于某一个案件的发生是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相应的羁押的,这是合理的行为,但是不同的案件对于当事人的羁押的期限也是有所不同的,如果带了释放的期限但是警察还不放人的属于超期羁押的行为,视为违法的犯罪行为,需要接受相应的处罚。
一、刑事拘留期限满后怎么处理,必须逮捕吗
因为按照《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普通刑事案件的刑事拘留时间,最长不超过14天,对于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时间最长也不超过37天。
当有亲友涉嫌犯罪,被警方刑事拘留后超过37天,仍没有被逮捕的,其家属应该及时向警方申请解除强制措施。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也就是说,警方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超过37天,仍没有向法院提请批捕的,就是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其家属或辩护律师,都可以要求警方放人。
如果警方没有正当理由不放人,又没有提请检察院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嫌疑人家属可以向相应的公安局、检察院举报投诉,或向上一级的公安局、检察院举报投诉,尽可能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二、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的时限究竟有多长时间?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一个案件一般情况下在审查起诉阶段审限最长为:1.5月1月1.5月1月1.5月=6.5月。但是如果是改变管辖或上报案件,是不是“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又有6.5月的审查期限呢?答案却是否定的,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改变管辖前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总共不得超过两次”,所以改变管辖(包括上报)的案件退补也最多不超过2次,因此改变管辖(包括上报)的案件审限最长为1.56.5=8个月。
审查起诉阶段的审限,对于我们提高办案效率,防止超期羁押具有重大意义。但在理论上,如果一个基层检察院如果退补两次再上报上级检察院,那么留给上级检察院的审限就只有1.5月,而上报案件一般都是重大、疑难、社会影响比较大的案件,需耗费的精力和时间也相对较多。而且,这种案件一般不能采用改变强制措施的变通规定,如果由于审限的原因导致案件不能顺利诉讼,就太遗憾了。所以,笔者建议,在检察系统内部,对改变管辖和上报案件在补充侦查的问题上,应有相关规定,即禁止或限制最先受理案件检察院的补充侦查次数,保证最终受理案件检察院的审查起诉的时间。
-
超期羁押十天怎么办什么情况属于超期羁押
427人看过
-
面对超期羁押的情况怎么办理
376人看过
-
超期羁押情况都有哪几种
174人看过
-
羁押期限的情况怎样计算
179人看过
-
超期羁押规定是怎样的,被超期羁押怎么办?
439人看过
-
被告人被超期羁押的情况有哪些
198人看过
-
或者该如何构成超期羁押?浙江在线咨询 2023-11-20构成超期羁押的条件有:未及时办理延期手续、时间届满后未变更强制措施、没有及时宣判、交接过程中出现期限届满的情况、以及其它审理程序中出现超期羁押的情况,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认定为超期羁押。
-
哪些情况属于变相超期羁押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191、不认真执行有关换押制度,容易出现的超期羁押。 2、办案单位所认定的有别名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姓名与关押的不一致,由于未及时沟通信息而出现超期羁押。 3、由于办案单位与羁押场所在相互衔接工作上出现脱节而导致超期羁押。 4、未及时解除强制执行措施。
-
法律规定超过羁押期限构成什么罪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0-27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的羁押超过羁押期限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诉,其行为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
羁押期限的情况怎样计算河南在线咨询 2021-09-30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六机关《规定》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不计入原有侦查羁押期限,即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无需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 2、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期限。 3、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
-
什么情况下可以超期羁押,法律的规定是什么广东在线咨询 2023-08-28一、什么情况下可以超期羁押?执法人员不管是在情况情形之下都不能超期羁押;超期羁押属于一种违法行为,对被超期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权益造成了损害。要是确认司法工作人员真的属于超期羁押的话,除了要对被羁押的人进行国家赔偿外,相关人员还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一般情况下,拘留羁押期限在公安机关最长为37天;被捕最长的羁押期限为7个月,两者合并一般最长羁押期限即8个月零7天,是否超期羁押要分阶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