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地进口商品质量许可制度审查部更名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11:40:49 143 人看过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全国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组建方案》(国办发[1999]59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将原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批准设立的国家商检局进口商品质量许可制度北京、上海、广东、广东、陕西审查部和国家商检局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天津、辽宁、四川审查部(国检办函[1989]177号、国检人[1996]283号)更名如下:

1、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北京审查部;

2、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上海审查部;

3、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广东审查部;

4、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湖北审查部;

5、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吉林审查部;

6、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陕西审查部;

7、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天津审查部;

8、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辽宁审查部;

9、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四川审查部。

上述机构的职责不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3日 04: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国务院相关文章
  • 关于上海市内销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的通知
    各区、县房产管理局、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为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维护内销商品房交易秩序,保障交易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发〔1992〕第61号、建设部建房〔1993〕298号关于“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和房产所有权的转移(包括涉外房地产),必须依照规定到当地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要建立土地使用权转让、商品房屋预售、商品房向境外销售的审批制度,未达到一定投资比例和施工进度的商品房屋不得预售”的规定,经研究,对本市内销商品房的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房地产开发公司预售一般标准内销商品房,须向房屋所在地的浦东新区综合规划土地局或区、县房产管理局(以下统称区、县房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区、县房管部门批准发给上海市内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方可上市预售。二、房地产开发公司预售业已批准立项的高标准内销商品房及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内销房,须向市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
    2023-06-10
    367人看过
  • 国家工商局、经贸部、商业部关于加强进口商品管理的通知
    国家工商局、经贸部、商业部关于加强进口商品管理的通知发布部门: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业部发布文号:工商字[1986]第266号为了加强对进口业务和进口商品的管理,制止盲目进口、违法转卖牟利的现象,现对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一、经国家主管机关批准经营进口业务,并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核发营业执照的企业,可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办理进口业务。没有进口权的企业,不得对外洽谈进口业务。二、经批准有进口经营权的企业,在开展进口业务中,要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对进口商品,要在品种、质量上严格把关,并须经过商检,否则不准销售使用。对盲目进口、销售冒牌和伪劣商品的企业,一经发现,除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给予经济处罚外,还要追究当事人员的责任。三、广东、福建两省进口的国家限制进口的二十四种商品(包括成套散件和组装件),要运出广东、福建两省,按国务院国发[1985]13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属广
    2023-06-05
    153人看过
  • 地质矿产部、劳动人事部关于地质矿产部门改革劳动制度问题的通知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劳动制度改革的四个规定,现根据地矿部门的实际情况,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各地地质矿产部门与劳动部门共同研究办理。一、地质矿产部所属企业、机关和其它事业单位招用工人时,都实行劳动合同制。对地质野外队根据工作、生产流动分散和季节性强等特点,可以从农村招用一年以内的临时工、季节工,也应签订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合同。二、地质野外队废止“内招”办法问题,经地矿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协商,多数地区同意废止“内招”的办法。废止“内招”办法以后,地质野外队职工待业子女由地方政府统筹规划纳入社会就业范围。地矿部门也要在当地劳动部门的指导下,按照“三结合”就业的方针,举办劳动服务公司,发展集体经济,扶持个人自谋职业,做好劳动就业工作。少数地区对废止“内招”问题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暂时维持原来的作法,并由双方继续协商,妥善处理。三、贯彻执行先培训后就业的原则。今后地矿部门的技术工人
    2023-06-09
    372人看过
  • 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和商检制度
    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是根据国家对外贸易方针政策,对进出口货物由经贸主管部门签发许可证等方式来实施管理的一项制度。它是海关监管和验放进出口货物的重要依据之一,这在《海关法》里有明文规定。进出口许可证是保护和稳定国内经济免受国际市场冲击的一项有效措施。但随着我国申请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进出口许可证作为一项非关税措施,如何控制并减少其管理范围,已成为我国外贸制度与国际惯例接轨和顺利进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敏感问题。商品检验制度是指商品检验机构对进出口商品的质量、规格、重量、数量、包装、残损等依法进行检验,出具检验证书。此外,商检机构还负责对出口食品的卫生检疫和向非协议国家出口动物产品的病虫害检疫,对进口货物的环保状况进行鉴定。国家出入境检验疫局是我国负责检验进出口商品的主管机构,由该机构制定、调整并发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调整后的《检验检疫商品目录》涉及编码商品4113个
    2023-04-16
    438人看过
  • 关于对部各直属单位,各商会、协会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本部各直属单位,各商会、协会:今年3月我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启动以来,在部党组的领导下,按照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部署和安排,我部各单位积极行动,认真落实《商务部关于印发〈在商务领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机纪发[2006]65号),专项治理取得一定成绩,各项工作进展比较顺利。近日,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发出通知,定于9月中旬开始,组成督导组,分期、分批到各地方、各单位实地检查,重点是检查各地方、各单位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对经检查不合格的地方和单位提出批评,责令整改。为确保我部专项治理工作,尤其是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商务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决定,近期在我部各直属单位、各商会、协会,进行一次全方位的自查。现将此次专项检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专项检查的内容和总体要求此次专项检查的内容,是对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专项检查的总体要求,严格
    2023-06-11
    190人看过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废止食品质量免检制度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日期:2008-9-18执行日期:2008-9-18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了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国务院决定废止1999年12月5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9]24号)中有关食品质量免检制度的内容。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严格履行职责,按照有关食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的检验和监督检查,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国务院办公厅二00八年九月十八日国务院办公厅
    2023-06-07
    282人看过
  • 文化部发《关于严厉打击违法进口音像制品的通知》
    文化部关于严厉打击违法进口音像制品的通知文市函[2006]135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北京、上海、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近来,部分音像出版发行单位严重违反国家有关音像制品进口的法律法规,以套版套号等方式,未经批准,违法出版发行进口音像制品。其中一些违法出版发行的进口音像制品含有国家规定的禁止内容。这些擅自进口境外音像制品的违法行为既严重扰乱音像市场秩序,又严重破坏国家文化进口管理制度,危及国家文化安全,必须严厉禁止,坚决查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良好的音像制品进口秩序既有利于国内民族音像产业的快速发展,也有利于我国履行国际承诺,保护国家文化安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音像出版发行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文化进口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各项管理法规,坚决把好“文化海关”,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和利益。二、进口境外(含我国港澳台地区)音像制品,必须经文化部批准。未
    2023-06-05
    182人看过
  • 关于建立企业质量档案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通知
    海淀区各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企业: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年企业质量档案工作的通知》(京质监质管发[2009]303号)的要求,我局决定自即日起对辖区内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企业建立质量档案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以下简称为召回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在2009年9月底前,完成海淀区CCC认证目录范围内所有生产企业质量档案的建档工作。在2009年10月底前,完成海淀区CCC认证目录范围内所有生产企业建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工作。二、工作进度(一)下载并填写质量档案各企业要指派专人,从www.cqs.gov.cn网站下载企业质量档案电子版文件。下载及填写质量档案的方法和注意事项请见附件。(二)上报质量档案企业将下载的质量档案填写完毕后打印并加盖公章,于2009年9月30日前将电子版(MicrosoftOfficeExcel2003/2000/1997版本生成
    2023-06-07
    87人看过
  • 关于商业部优质产品奖有效期满后复查确认的通知
    发布部门:商业部发布文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区)、南京、成都市商委、商业、粮食厅(局)、供销社、上海市新亚(集团)联营公司、各有关检测机构:根据商业部(86)商科字第25号“关于下达《商业部优质产品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中规定,“荣获商业部优质产品,有效期为三至五年,到期后需重新申请评比,未评上者不再使用部优质产品荣誉称号”。据此,现对有效期满后的部优产品复查确认办法作以下规定:一、部优产品的复查确认由指定的国家、部级质量检测机构承担。检测机构本着不盈利、尽量减少企业负担的原则,收取复查成本费。收费标准由部各有关司(局)研究后函告。经复查,产品质量确有改进和提高,各项技术指标达到或超过获奖时的先进水平,符合《商业部优质产品评选管理办法》中的各项评选条件的,由各专业司(局)审查后,连同当年新评选出的优质产品材料,一并报部优质产品审定委员会审定。二、被复查确认后的产品仍作为部优
    2023-06-07
    352人看过
  • 产品质量认证制度的相关法律知识
    所谓产品质量认证,是由依法取得产品质量认证资格的认证机构,依据有关的产品标准和要求,按照规定的程序,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工厂审查和产品检验等,对符合条件要求的,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以证明该产品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活动。产品质量认证与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的区别主要是:(1)认证的对象不是企业的质量体系,而是企业生产的某一产品;(2)认证依据的标准不是质量管理标准,而是相关的产品标准;(3)认证的结论不是证明企业质量体系是否符合质量管理标准,而是证明产品是否符合产品标准。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对符合认证标准的产品颁发认证标志,便于消费者识别,也有利于提高经认证合格的企业和产品的市场信誉,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以激励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同时,由作为第三方的认证机构对产品质量进行认证,已成为许多国家保证产品质量的一种普遍做法。经过质量认证的产品可以方便地进入国际市场,
    2023-06-07
    60人看过
  • 财政部关于各部门制定的会计制度需向财政部办理报批手续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六条规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各省、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在同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和军队的会计制度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或者备案。《会计法》施行1年多来,各部门、各地区加强会计制度的建设,作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成效。不少部门重新修订或制定了本部门、本地区的会计制度,并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办理报批手续。为了更好的贯彻实施《会计法》,加强会计制度的管理工作,今后,国务院各企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本部门的会计制度或者补充规定,都要报送我部,办理报批手续。来源:财政部
    2023-04-24
    496人看过
  • 关于进一步做好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2006年机电产品自动进口管理工作,保证企业正常经营,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2005年《自动进口许可证》使用及换证问题(一)经商海关总署同意,对有效期截止到12月31日的《自动进口许可证》,企业可继续凭原证办理报关手续至2006年1月8日。(二)有效期截止到12月31日的《自动进口许可证》,不能在2006年1月8日前办理报关手续的,企业可凭原证及换证申请直接到原发证机关(商务部机电司或各地区、部门机电办,下同)办理换证手续,不必重新录入电子数据。换证申请中应写明换证原因、原证号、原证面数量、已报关数量及剩余数量等信息,发证机关按剩余数量换发新证。(三)办理换证手续的截止日期为2006年1月20日。(四)对于2006年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目录中调整了管理机构的产品,不能办理换证手续,需重新申报。二、关于2006年自动进口许可证签发问题2006年1月份第一个工作日起,按20
    2023-04-25
    238人看过
  • 劳动部关于公布第三批E1级锅炉制造许可证审查结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解放军总后勤部生产管理部:根据国务院《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劳动部会同有关省级劳动部门、企业主管部门,于1995年对《关于公布第一批E1级锅炉制造许可证审查结果的通知》(劳部发〔1995〕172号)和《关于公布第二批E1级锅炉制造许可证审查结果的通知》(劳部发〔1995〕263号)中暂缓发证的以及新申请E1级锅炉制造许可证的企业进行了审查。经审查,有41户企业取得第三批E1级锅炉制造许可证。现将审查结果(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取得第三批E1级锅炉制造许可证的企业,自接到本通知后即可到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与锅炉压力容器监察局办理锅炉制造许可证取证手续,并可批量生产锅炉制造许可证规定级别范围内的锅炉产品。二、凡未取得E1级锅炉制造许可证的企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不得继续签订E1级锅炉产品
    2023-04-22
    352人看过
  • 关于各部门使用非贸易外汇留成进口物资的通知
    发布部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布文号:一、任何部门不经国家批准,均不得动用非贸易外汇进口物资。经国家批准给各部门使用的非贸易留成外汇,应用于进口同创汇有关的生产建设和科研、教育所需的物资。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可以进口有关小型设备、仪器、配件和原材料。如进口大型设备,应经国家计委审批。进口小轿车必须事先报国务院审批。二、各部门经批准使用非贸易留成外汇进口物资,除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各部所属进出口公司可以购买其经营范围内的物资外,其他部门一律通过外贸部所属有关进口公司办理进口。委托进出口公司进口物资时,应将批准用汇的文件送交外贸部,把外汇拨给有关进出口公司。进口作价按代理关系办理。三、各部门如因特殊情况,要求自行用非贸易留成外汇从国外购买少量物资,应事先凭批准用汇文件备函申领进口许可证。中央部门经外贸部(地方经省、市、自治区外贸局)颁发进口许可证后,方可自行进口。海关凭进口许可证或批件查验放行。未
    2023-06-05
    370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务院
    词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国务院
    相关咨询
    • 关于实质审查制中的各种制度及其特点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24
      实质审查制中又分为即时审查制和延迟审查制两种。 1.即时审查制,又称为一次性审查制。即时专利局对申请案进行形式审查之后,无需申请人提实质审查请求,就随即对专利申请的内容进行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审查,以确定是否授予专利权。即时审查制的优点是可以确保所授予专利权的专利质量,减少诉讼纠纷,这使审查程序得到一定的简化。其缺点是审批时间较长,且需要有庞大的专利审查机构。目前,美国、加拿大、瑞典等国家实行这
    • 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定实施细则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9-11
      擅自进口和销售未获得“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证书”和未贴有“CCIB”安全标志的《目录》内商品,或者伪造、变卖、转让“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证书”或“CCIB”安全标志的,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 进出口商品的报检制度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30
      进出口商品的收货人或者发货人办理报检手续,应当依法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备案。代理报检企业、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从事报检业务,应当依法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注册登记。未依法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注册登记的企业,不得从事报检业务。办理报检业务的人员应当依法办理报检从业注册,并实行凭证报检。未依法办理报检从业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报检业务。代理报检企业、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以及报检人员不得非法代理他人报检,或者超
    •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的问题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9-13
      《》第24条规定:“国务院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发布其监督抽查的产品的质量状况公告。”这一规定就是监督检查的产品质量状况的公告制度。为便于社会了解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抽查的相关产品的质量状况,保障公众的对重点产品质量的知情权,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发布其监督抽查的产品的质量状况公告。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发布全国的产品质量状况公告,在全国性
    • 你好请问一下关于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4-09-09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是指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和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赋予的职责,代表人民政府履行职责,执行公务,对流通领域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的一种行政行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是国家对产品质量实施的一项强制性行政管理措施。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15条的规定,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