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不能成为担保人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8 08:31:15 361 人看过

1、与贷款人为夫妻关系,因为两人是同一个经济体,如果一个人无法偿还贷款,另一个人也是无法偿还贷款的,那么担保就失去了意义。

2、外地人群不能作为担保人贷款,通常银行对借贷人和担保人的户籍要求都是相同的,若担保人是外地户口对银行来说也是存在着巨大的还款风险的。

3、没有经济来源的人也不能作为担保人,因为担保人的责任在于,当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时,担保人有责任义务帮助借款人偿还贷款的,若担保人没有经济来源的话,自然也就没有还款能力了。

4、退休人员不能给别人担保贷款,一般来说,已经退休的人群不管是经济还是在年龄上都是不符合银行担保的条件的。

一、做担保人有风险吗

作为贷款的担保人,本身就必须承担一定的风险,其中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1、代偿风险当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款时,担保人必须按照合同的要求代为偿还。2、信用风险作为担保人这笔贷款记录同样会记录到个人征信中,当借款人贷款出现逾期,担保人的征信也会收到牵连。3、贷款风险担保人如果去银行贷款,贷款额度和贷款利率都会收到影响。

二、借款人死了网贷钱还要还吗?

一般来说,由担保人和继承人在继承的的财产范围内承担,如果贷款是用于家用,夫妻共同财产也应该承担。当然担保还要看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有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人担保贷款

如果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他的亲属或是其他第三方与贷款机构签订了连带还款责任合同,那么在借款人长期欠款的情况下,贷款机构会要求担保人履约担保义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偿还余下所剩欠款。

2、没有任何第三方做担保的情况下

在没有任何第三方做担保的情况下,借款人选择了房屋抵押贷款方式,那么逾期时间如果达到了半年左右的时点,贷款机构一般会向法院提起房屋拍卖的诉讼请求,所获得的拍卖款项将优先用于清偿欠款。当然,如果是失踪人员家属代为还款的话,那么在贷款全部偿清之后,其家属便能办理房屋抵押解除登记手续,进而保住房屋。

3、无抵押贷款

如果借款人当初选择的是无抵押贷款,既没有提供抵押物,也没有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人,那么这笔贷款就不用偿还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6: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不能担任担保人的情况
    (一)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人;(二)被判处管制、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的人以及实行保外就医、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三)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四)在裁决拘留的公安机关所在地无常住户口的人;(五)公安机关认为其他不适宜作担保的人。保证人需要承担保证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如果被担保人无力赔偿的,由保证人进行赔偿。一、监视居住会不会无罪释放监视居住是否会无罪释放要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1、对于无犯罪事实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调查后会无罪释放;2、对于有犯罪事实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被先行拘留或者逮捕。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
    2023-03-12
    247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连带债务担保人能免责
    连带债务担保人可以免责的情况为:债权人免除担保人的责任,担保期限已经过了,主合同无效等。任何连带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履行全部义务,债务人中一人全部履行后,债务将被消灭。一、连带债务,共同债务的区别连带债务和共同债务最大的区别是对债务承担责任的范围不同,共同债务一般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而连带债务只对保证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共同之债:数人共负一个债务,在对外关系上无各债务人的应有部分,为共同共有债务,又叫共同债务,例如夫妻共同债务,家庭共同债务,合伙债务。连带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的债。在连带之债中,多数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有要求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的权利,这种连带关系称之为连带债权;多数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这种连带关系称之为连带债务。连带之债只有法律规定的时候才承担连带责任二、多数人之债类型有什么呢多数人之债的类型如
    2023-04-10
    303人看过
  • 有贷款的情况下,能否为别人提供担保?
    自己有贷款的人,也是同样可以为别人做担保的。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具有代替能清偿债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都可以作保证人。但能否做担保要由贷款的银行决定,主要审查保证人的征信情况后才能确定。银行对担保人审查的是当事人的担保能力而不是当事人提供了多少担保,所以只要当事人资金实力比较雄厚,具有充足的担保能力,那还是可以提供担保的。有贷款的房子离婚能过户吗有贷款的房子离婚能过户,揭房屋过户前必须付清银行贷款。根据我国《民法典》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因此,一般来讲,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1.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2.将离婚双方中的一方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另一方如果是这种情况,则需要还清银行贷款。若暂时还不清贷款,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中
    2023-07-01
    253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能回购房屋呢
    什么情况下能回购一般情况下以下八种情况可以回购:1、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2、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3、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形式、如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等;4、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5、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者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6、不能或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过户;7、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8、合同中约定的其他退房条件出现;发生重大自然或人为灾害时,由政府组织科学论证,确定是否由政府回购。回购主体1、一般情况下是开发商回购;2、政府回购,这种情况一般是指在遇到重大自然或者人为灾害或是因政府行政行为所导致的房屋所有人权益受损,相关政府部门通过行政行为予以回购。本质上是一种社会保障行为,是对开发商已售出的商品房通过政府的再交易行为回到政府。回购方式1.开
    2023-06-15
    408人看过
  • 那么什么情况下保险人不负责给付保险金呢?
    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一、保险合同到期后能全额退还吗保险合同到期后除非保险合同有约定,否则保险公司不会退还保费。《保险法》第二条规定,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二、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包括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包括保险人和保证人。保险人是指从事保险业务,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收取保险费,组织保险资金的保险公司,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保险合同到期后,向被保险人赔偿损失或者给付一定的保险金。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按照保险合同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根据《
    2023-06-25
    423人看过
  • 为他人借款担保什么情况要担责
    为他人借款担保,债务人不还款的,保证人要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保证合同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哪些保证合同需要包含的内容有保证合同当事人的姓名和住所、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违约责任等条款。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第六百八十四条
    2023-04-06
    293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低保不能享受
    只是短时间没有在家或串亲、外出没有超过三个月的,不应影响到低保的享受,但要是长时间不在家,人户不合一的可能失去享受低保的基本条件。享受低的人一般是要“人户合一”,即居民的户籍所在地与居住地要统一,以便管理部门拿握动态情况,进行动态管理。有下面六种情况之一的,都吃不到低保。(一)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债券的总值超过家庭成员人数乘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倍(银行存款包括所有银行(邮政储蓄)的存款;有价证券、债券以核查当日的市值和资金账户余额认定)。(二)拥有2套以上(含)房屋,且人均拥有建筑面积超过最低住房保障标准3倍。(三)拥有商业门面、店铺。(四)拥有机动车辆(享受燃油补贴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五)拥有注册的企业、公司。(六)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家庭消费支出水平有下面七种情况之一的,不能吃低保。(一)3年内修建自有住房、购买商品房(不
    2023-02-21
    413人看过
  • 六种情况下担保人可免责;七种情况担保人不需承担责任
    1.根据《民法典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的情形:(1)因保证合同无效及意思表示瑕疵免责;(2)因主合同内容变更而免责;(3)保证责任因保证合同未成立而免除;(4)保证责任因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或与第三方共同所实施的行为不适而免除;(5)因超过保证期限而免责;(6)保证合同因主合同当事人单方所实施的行为不适而免除。2.根据《民法典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保证责任免除的例外情形:(1)政策性破产企业债务被核销并不影响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2)最高额保证中,单笔交易的效力不影响最高额保证合同的效力;(3)商业银行在贷后检查报告中作出不符合涉案贷款实际使用情况的描述不必然导致保证人保证责任的免除;(4)新贷与旧贷系同一保证人的,保证人需承担保证责任;(5)保证人变更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债权人未与原保证人形成合意不能免除保证责任;(6)保证人所作保证是否受合同以外第三人影响不涉及
    2023-07-19
    414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不得成为公司股东?
    有下列行为的,不能作为股东: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企业破产清算完结后未逾三年。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未逾三年。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公司法规定什么人可以成为股东对可以成为股东的资格,公司法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以货币或其他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就可以依法成为公司
    2023-07-08
    473人看过
  • 杀人犯什么情况下才能免除死刑呢?
    任何情况下都不可以免除罪犯死刑,只有不适用死刑和死缓变更的情况。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但是对于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一、死刑两年后还可以被执行吗死缓并不一定是两年后执行死刑。死缓是指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缓执行期间可以进行死缓执行变更,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二、那么,死
    2023-04-10
    366人看过
  • 股东在什么情况下可能成为被告
    股东在怠于行使股东义务,损害公司、债权人或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况下可能成为被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退股《公司法》第七十五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07-21
    265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什么
    一、什么情况下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在以下的情况下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担保的初衷是为了保证债权人债权的顺利实现,但是如果作为担保关系中的当事人不注意把握风险的规避,也可能会招致很多的麻烦。二、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什么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1.主债权的全部在保证合同中,如无具体的专门约定,应认为是担保主债权全部。2.利息利息有法定和约定两种:法定利息,如迟延履行所生之利息(迟延利息),本来就是由主债权派生的,应属保证之列无疑;而约定利息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利息,虽也是从属于主债权的,但只有在保证合中加以约定的,才可计入保证担保的范围。3.违约金只有因主债权所生之违约金才能予以保证担保。4.损害赔偿由主债而生的损害赔偿之债属于保证范围。5.实现债权的费用如代理费用、
    2023-05-06
    57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能要回定金呢
    1、自己违约的,不能要回定金。2、属于对方违约的,可以要回定金。一、租房定金可以退吗定金不同于订金,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退回的,如果房东出现了违约行为,那么就另当别论了。1、租房定金与订金的区别,虽然定金和订金虽只是一字之差,但两者产生的法律性质不同。定金是一种双向担保方式,交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收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则是预付款,当合同没有履行时,如双方对订金没有的约定,那么,订金应当返还。2、如是是定金,在租房子后,又发现了更好的房源,要求房东退还定金的时候,如果是定金,对方没有违约,很难要求退还。不过可以双方协商退还。还有就是取决于房东的态度,对房东多说些好话,尽可能的说到房东的心坎里去,利用同情心可能房东多少会退些定金。3、如果你是交给了房产中介,一般是退不回来了,因为你交了定金,房东会把房子给你留着,而放弃了租给别人的机会,人
    2023-03-04
    65人看过
  • 执行担保期限内什么情况下执行担保人
    执行担保人的情况:1、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担保人的财产是可以同时和债务人的财产一起被执行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在执行阶段申请强制执行担保人的财产;2、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担保人是不能和债务人同时承担债务的,只有债务人的不足以清偿且债务人无力清偿时,才会执行担保人。执行和解协议中的担保和执行担保的区别是什么区别一:设立的程序不同执行和解协议中的担保属于私法调整的范畴,其与和解协议为主从合同关系,其设立的程序应与和解协议相同,经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担保人就担保合同的条款协商一致,担保即告成立。执行和解是发生在强制执行程序中的,虽然没有法律授予执行法院审查的权力,但在司法实务中,执行法院为提高执行效率,通常会主动对和解协议进行审查,但是也仅限于合法性审查。执行和解协议中的担保如设立不动产抵押,则需要办理相关抵押登记手续;如设立质押,则需要将质押物交付申请执行人。执行担保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向人民法院提供
    2023-07-26
    251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担保人有哪些情况下可以成为担保人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4-27
      1、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担保人的财产是可以同时和债务人的财产一起被执行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在执行阶段申请强制执行担保人的财产; 2、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担保人是不能和债务人同时承担债务的,只有债务人的不足以清偿且债务人无力清偿时,才会执行担保人。
    • 不能担保的情况下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12
      以下几种情形不能提供保证: 1、与贷款人为夫妻关系; 2、没有经济来源的人或者是不具备偿还借款能力的人也不能作为担保人; 3、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 4、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规定,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 未知情况下成为贷款担保人有效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2-08
      法律分析 当事人在未知情况下成为了贷款的担保人,该担保是无效的。担保人是债权债务中除债权人和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作为担保人,不能只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同意就生效的,必须征得担保人的同意,担保人自愿承担担保责任,那么该担保行为才是合法有效的。
    • 用假担保人不知情情况下担保人后果是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7
      要看担保是否成立,如果成立要承担担保责任。
    • 一方担保债权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成为债权人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3-13
      1、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 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3、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