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人可以不发放贷款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1 11:26:14 134 人看过

依据《贷款通则》,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不发对其发放贷款,具体如下所述:

1、不具备本通则第四章第十七条所规定的资格和条件的

2、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的产品、项目的

3、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的

4、建设项目按国家规定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而未取得批准文件的

5、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部门许可的

6、在实行承包、租赁、合并(兼并)、合作、分立、产权有偿转让、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过程中,未清偿原有贷款、落实原有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

7、有其他严重违法经营行为的。

贷款的限制有哪些

1、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得对自然人发放外币币种的贷款。

2、自营贷款和特定贷款,除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利息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委托贷款,除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手续费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3、不得给委托人垫付资金,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4、严格控制信用贷款,积极推广担保贷款。

个人申请银行贷款所需的资料

借款人应提供的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

2、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2份

3、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

4、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

6、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2: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结婚证相关文章
  • 贷款不对哪些人发放
    一、贷款不对哪些人发放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对其发放贷款:1、不具备本通则第四章第十七条所规定的资格和条件的;2、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的产品、项目的;3、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的;4、建设项目按国家规定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而未取得批准文件的;5、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部门许可的;6、在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合作、分立、产权有偿转让、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过程中,未清偿原有贷款债务、落实原有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7、有其他严重违法经营行为的。二、对贷款人有哪些具体的限制1996年6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自1996年8月1日起实行的《贷款通则》规定:对贷款人的限制有:1、贷款的发放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九条关于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有关规定,第四十条关于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条
    2023-04-18
    156人看过
  • 违法发放贷款罪减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减轻处罚:1、犯罪时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4、犯罪预备、中止或未遂的;5、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根据《刑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一、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构成要件(一)客体方面违法发放贷款罪侵犯的客体系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具体为国家的贷款管理制度。本罪的犯罪对象为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二)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较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所指的是违反《商业银行法》《民法典
    2023-04-05
    90人看过
  • 银行不能发放贷款的情形是什么
    一、银行不能发放贷款的情形是什么从《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中了解到,要是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对其发放贷款:(一)不具备本通则第四章第十七条所规定的资格和条件的;(二)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的产品、项目的;(三)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的;(四)建设项目按国家规定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而未取得批准文件的;(五)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部门许可的;(六)在实行承包、租赁、合并(兼并)、合作、分立、产权有偿转让、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过程中,未清偿原有贷款、落实原有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七)有其他严重违法经营行为的。二、对借款人的相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第四章借款人第十七条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
    2023-04-16
    234人看过
  •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结合各级法院公开的裁判文书,总结出银行从业人员违法发放贷款罪的主要表现形式如下:(一)采取化整为零的手段,违反大额贷款应当抵押担保和大额贷款审批权限的规定,将大额贷款分解成多个小额信誉贷款,由大额贷款客户收集小额信誉贷款客户信息,编造小额信誉贷款申请书、贷款调查报告,虚拟贷款资料,发放贷款。注:以农村信用社最为常见,因此,信用社信贷人员应当高度重视。(二)未依法对借款人身份条件进行严格审查,明知借款人和实际用款人不一致的情况下,发放冒名贷款。(三)明知用款人提供虚假贷款资料,未按规定对借款人借款用途、还款能力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违反贷款发放流程,发放贷款。(四)在信贷受理、发放业务过程中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担保人未到场的情况下办理贷款手续,未对担保人身份进行调查核实,违规发放贷款。(五)未严格审查实抵押房产、土地、车辆权属、重复担保情况等资料,及未对担保人的担保能力、资
    2023-02-16
    405人看过
  • 房屋不可以进行抵押贷款的情形有哪些
    以下房产不能抵押贷款:1、公益用途房屋根据有关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公益设施,不论其属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还是个人,都不得抵押。2、小产权房如果居住人没有取得小产权房产的房产证,对房产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没有此套房产的所有权证书,这类房产就不能上市交易,无法办理抵押手续,更不能办理房产抵押贷款。3、未结清贷款的房子没有还清贷款的房子,是无法再度进行抵押申请贷款的。如果该房产还处于按揭的状态,那么,这套房产的抵押他项权其实是在银行的手中,等于将产权暂时移交,借款人虽然享有使用权,但并不具备完全产权,所以并不具备对这套房产的支配抵押权,不能另行用它申请贷款。如果资金需求金额较大,可以先确定自己的还款余额,确定了还款余额后,看自己是否能够还清贷款。应当先还清贷款才可以解除抵押。在还清贷款后,最好还是先去涂销抵押登记。办理此项手续无需交费,也无时间限制。4、房龄太久、面积过小的
    2023-03-16
    270人看过
  • 购买安置房可以贷款的情形有哪些
    购买安置房可以贷款的情形有:征收行政部门在被征收人拆迁后,选择修建一批安置房,再以比较优惠的价格出售给被征收人,被征收人可以拥有房屋产权的情况下,可以申请个人住房贷款。一、拆迁1:3补偿的法律依据拆迁1:3补偿的法律依据,目前并没有出台。房屋拆迁按1:3补偿并不是硬性规定,主要还是看地方出台的具体政策。具体赔偿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征收补偿方案规定: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该地块多层产权,调换安置房的优惠价格补偿。产权调换的,安置房超出主房补偿面积的部分,由被征收人出资。二、租用的厂房搬迁补偿规定被征收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偿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自行过渡的被征收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偿费。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征
    2023-04-02
    252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结婚证
    词条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 更多>

    #结婚证
    相关咨询
    • 贷款人可以不发放贷款的情形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23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对其发放贷款(一)不具备本通则第四章第十七条所规定的资格和条件的;(二)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的产品、项目的;(三)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的;(四)建设项目按国家规定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而未取得批准文件的;(五)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部门许可的;(六)在实行承包、租赁、、合并(兼并)、合作、分立、产权有偿转让、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过程中,未清偿原有、落实原有
    • 抵押贷款人可以不发放贷款的情形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0-26
      借款人有以下情况之一,不得发行贷款(1)本通则第4章第17条规定的资格和条件;(2)生产、经营或投资国明确禁止的产品、项目;(3)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4)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有关部门批准,未获得批准文件;(5)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未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的;(6)实施承包、租赁、合并(合并)、合作、分立、产权有偿转让、股份制改造等体制过程中,未偿还原有贷款,或提供相应的违法经营行为(6)。
    • 贷款人可以不发放贷款的情形包括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18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对其发放贷款(一)不具备本通则第四章第十七条所规定的资格和条件的;(二)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的产品、项目的;(三)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的;(四)建设项目按国家规定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而未取得批准文件的;(五)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部门许可的;(六)在实行承包、租赁、、合并(兼并)、合作、分立、产权有偿转让、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过程中,未清偿原有、落实原有
    • 什么情形贷款人可以不发放贷款呢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24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对其发放贷款(一)不具备本通则第四章第十七条所规定的资格和条件的;(二)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的产品、项目的;(三)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的;(四)建设项目按国家规定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而未取得批准文件的;(五)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部门许可的;(六)在实行承包、租赁、、合并(兼并)、合作、分立、产权有偿转让、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过程中,未清偿原有、落实原有
    • 不得发放贷款的情形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30
      一、不得发放贷款的情形有哪些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对其发放贷款(一)不具备本通则第四章第十七条所规定的资格和条件的;(二)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的产品、项目的;(三)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的;(四)建设项目按国家规定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而未取得批准文件的;(五)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部门许可的;(六)在实行承包、租赁、、合并(兼并)、合作、分立、产权有偿转让、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