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如何主张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4 15:00:08 283 人看过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主张合同无效。

1、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一、施工合同包括什么内容

施工合同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工期、中间交付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和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设备供应责任、拨款结算、交付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责任保证期、双方合作等条款。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姓名和住所;

2、目标;

3、数量;

4、质量;

5、价格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种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包括什么

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包括:行为人因合同所取得的财产要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要折价补偿;过错方还需根据自己的过错程度对他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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