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公廉并轨”
答:“公廉并轨”就是将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两种保障方式合二为一,统一建设、统一准入、统一申请、统一分配、统一管理,不再分类实施,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二、为什么要“公廉并轨”,对老百姓来说,并轨有哪些好处
答: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好处。
(1)方便申请。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都属于租赁性住房,但准入的条件、保障的标准、租金的标准、申报的资料都不一样,有的群众在申请时判断自己符合哪种条件、准备哪些资料存在一些困难。并轨后,建立统一的申请标准、统一的受理渠道和程序,可以大大方便群众理解政策,方便申请,同时也能提高工作效率。
(2)选择余地大。将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两类房源合并使用后,群众在房源选择上有了更大的空间和自由度。
(3)有利于原廉租住户的退出。按照原廉租住房的管理规定,对因收入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廉租住房条件需要退出原廉租住房,但这些廉租住户确实又没有其他住房可以居住,势必会给这部分群众和工作带来一些困难。并轨后,就可以通过适度调高租金转为公共租赁住房的方式,使这部分群众继续居住在原保障房中。
(4)确保收入较低的住房困难家庭优先解决。住房保障的基本原则是从低端保起,优先满足最困难群体的需要。廉租住房保障的群体是最低收入和低收入家庭,并轨后,房源充足了,可以确保这部分收入较低的住房困难家庭及时、优先、充分得到解决。
三、并轨后对原廉租住户有影响吗
答:不会产生影响。公廉并轨后,已入住和待入住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住户,其租金标准和物业服务费仍按照原规定执行;对符合原廉租房保障条件的新申请户来说,仍然可以在租金标准、物业服务费和分配中继续享受优惠优先的政策。
四、“公廉并轨”运行后,我市住房保障还有哪些品种
答:“公廉并轨”后,我市住房保障品种主要有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住房补贴两种。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是指政府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市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和在城镇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的出租住房,保障家庭按照规定标准缴纳租金和物业费。
租赁住房补贴保障:是指符合规定条件的城市户籍家庭到市场租赁住房后,由政府按规定标准向其发放一定数额的补贴资金。
五、济南市内六区户籍的家庭申请公租房,需满足哪些条件
答:
1、家庭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含)以下;
2、单身人员:年满2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在市内六区及高新区无住房。
六、有济南户口且在市区工作,但有承包地或宅基地,可以作为济南户籍家庭申请吗
答:不能。但可以按照外来务工家庭的条件和相关程序申请,申请时需要按照外来务工的要求申报相关材料。
七、什么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年满25周岁但有精神残疾或智障的可以申请吗
答: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权和设定民事义务的能力。精神残疾或智障的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能单独申请,应与监护人家庭共同申请,监护人家庭也必须符合申请条件。
八、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需满足哪些条件
答:
1、在济南市内六区有工作单位,工作单位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2.在济已缴纳社会保险;
3、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截至申请之日仍有未执行合同期一年以上;
4、持有《济南市居住证;
5、在济南市内六区及高新区无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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