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
景目标的建议》中关于建立法人对支付个人收入的申报制的精神,进一步加强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强化代扣代缴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从1996年1月1日起,建立个人所得
税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扣缴义务人)申报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制度。现将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扣缴义务人申报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制度,是控制税源、全面掌握纳
税人收入情况的重大措施,也是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各级税
务机关应予高度重视,积极创造条件,尽快推行。
二、建立扣缴义务人申报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制度,涉及到各部门、各行业和
各单位,工作量大、情况复杂,各级税务机关要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争
取他们的协作配合。
三、鉴于建立该项制度需要在时间、人力、物力等方面作相应准备,各地可以
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先在高收入行业和地区试点,然后逐步推向所有行业和单位,
请各地将试点情况及时报告国家税务总局。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
统一样式印制和发放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
五、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的一切应纳税收入,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不论取得收入的个人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都应列入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内。
六、扣缴义务人内部多层次、多单位支付个人收入的,由扣缴义务人指定的办
税人员,将支付情况汇总后编制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
七、扣缴义务人应按月填列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以及税务机关指定提供的其
他有关资料、信息,在每月7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上月的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
八、扣缴义务人不报送或虚假报送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一经查实,其向个人
支付的未在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中反映的款项,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
不得在税前扣除,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
条及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九、税务机关应对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建档管理,作为掌握纳税人收入、核实
扣缴义务人履行扣缴义务情况和税收检查的根据之一。
十、对于已扣缴税款的纳税人的有关情况已在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中反映的,
为了避免重复工作,可暂在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中只填列未达到纳税标准、没有扣
缴税款的纳税义务人的情况。
十一、各地要尽快将本通知下发到县级税务机关,并由县级税务机关将本通知
印发所在地区的企业(公司)、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部队和外国企业
在华机构等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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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立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申报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制度的通知
171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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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建立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申报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489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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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立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
130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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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明细账制度
122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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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
317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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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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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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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申报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13纳税人选择申报方式为“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则单位在使用扣缴端软件时,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模块,选择需要同步的专项项目,点击【更新】,可以获取选择企业扣缴申报的员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这种方式下,纳税人可以在预扣预缴期间享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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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福建在线咨询 2023-05-20纳税人选择申报方式为“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则单位在使用扣缴端软件时,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模块,选择需要同步的专项项目,点击【更新】,可以获取选择企业扣缴申报的员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这种方式下,纳税人可以在预扣预缴期间享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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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04根据《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下列所得,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三)劳务报酬所得; (四)稿酬所得;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第五条 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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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所得税应支付哪些税金浙江在线咨询 2023-05-141、工资、薪金所得。 2、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3、劳务报酬所得。 4、稿酬所得。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 9、偶然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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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下列哪些所得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271、工资、薪金所得。 2、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3、劳务报酬所得。 4、稿酬所得。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 9、偶然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