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未约定保证期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31 19:41:52 199 人看过

抵押财产是没有担保期限的,主债权存在的,抵押权就有效,所以不需要约定抵押期限。

一、抵押权和债权是否一并转让

债权人的债权转让的,其抵押权也一并转让。抵押权具有附随性,被担保的债权转让的,针对主债权而设立的抵押权应当继续存在,抵押权应随被担保债权的转让而移转于受让人,无需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或抵押权人变更登记手续。

二、民法典规定抵押担保的担保责任

抵押担保责任有保证期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抵押担保责任的保证期限可以由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三、最高额抵押和一般抵押的区别是什么?

最高额抵押与一般抵押权相比,最高额抵押权有以下不同点:一是担保的债权是不特定的。二是最高额抵押权并不以主债权的存在为前提。三是双方在最高额抵押合同中约定的期间是主债权确定的期间(或称为主债权发生的期间),而非主债权的履行期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1日 10: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相关文章
  • 债权人与抵押人约定的抵押期限是怎么样的
    个体户李某因做生意需资金而与某银行签订,双方约定,借款100000元,月利率为6.2‰,借款期限为2002年3月20日至2003年3月19日。李某让王某以其所有的一套三室一厅的住房为该笔借款作抵押担保,为此,王某与银行签订了一份《房屋限期抵押合同》,且双方到房管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该抵押合同约定:抵押期限自本抵押合同登记之日起至2003年6月19日止,若李某不履行还款义务,某银行须在抵押期限内向法院起诉,否则,抵押期限届满后抵押人王某将不承担担保责任。借款合同订立后某银行向李某发放了借款,但借款到期后李某未按期偿还借款本息。该银行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李某还款,并要求王某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分歧意见]:本案在审理中,合议庭对王某是否应承担抵押担保责任有以下分歧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某银行与王某之间关于抵押期限及抵押权丧失的约定,系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既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2023-06-13
    53人看过
  • 抵押权的期限不应由当事人约定
    首先抵押权是一种它物权,它的担保性就决定它是从属于主债权的,与主债权不可分的,如果当事人可以约定抵押期限,那么就意味着抵押权的担保功能同时受到了当事人尤其是债务人的制约。抵押担保的信用取决于抵押物的价值维系,若允许当事人约定抵押期限以限制抵押权的效力,将直接降低抵押担保的信用。其次,在担保实践中,抵押期间的设立,不利于债权的保护,加大了抵押成本。如果承认抵押期间,尤其是登记机关登记的抵押期间,可以消灭抵押权的话,因期间届满而抵押权消灭,将致使债权得不到有效的担保。由于有登记机关强制性登记的担保期间,债权人、担保人就必须每隔一段时间办理续登,续登又需要交纳登记费用,甚至需要重新进行担保物的评估,支付评估费,担保成本显著加大。同时,抵押期间的设立,将为抵押人和债务人恶意对抗抵押权人对抵押物行使权利提供了有利的空间。长此以往,将不利于担保市场的发展,也进一步导致债权风险的增加。抵押期限和抵押权期
    2023-08-18
    472人看过
  • 抵押权行使期限与担保物权期限
    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一、担保的范围有哪些1、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2、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3、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4、留置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二、工程担保是什么工程保证担保引入保证人作为第三方,对建设工程中一系列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并对违约承担责任,是一种促使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守信履约的风险管理机制。开发商、承包商、保证人三者之间形成保证担保关系。开发商和承包商是合同的主体,在不同的担保品
    2023-03-22
    339人看过
  •  抵押合同中的抵押期限应该如何约定?
    抵押合同不是必须约定抵押期限的。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包括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以及担保的范围等等。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抵押合同不是必须约定抵押期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抵押合同中是否必须包含抵押期限?抵押合同中是否必须包含抵押期限,法律对此并无明文规定。实践中,抵押期限的设定通常取决于当事人的需要和约定,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根据法律规定,抵押
    2023-11-19
    475人看过
  • 主债务未约定期限 保证期间
    如果主债务的履行期限约定不明,保证期间的计算为: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当事人对保证期间有约定的,保证期间是其约定的期限;没有约定的,是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一、一般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一般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6个月,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约定。《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二、连带责任保证期多久连带责任保证期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6个月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可以从约定。
    2023-03-10
    357人看过
  • 房产证抵押期限到期贷款未还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个人抵押房屋后,借款到期后不还的,构成合同违约。抵押权人可以行使抵押权,通过拍卖、变卖房屋清偿债务。个人向银行借款时,个人往往需要向银行提供担保的,而房屋是担保的主要方式之一。抵押房屋后,银行就享有房屋的抵押权。一、有贷款的房子可以查封的吗按揭中的房屋是可以被法院查封的,查封抵押房屋要通知抵押权人,如果要拍卖按揭中的房屋,抵押权人拥有优先受偿权的。在房屋被查封后或者在明知房产被法院查封,买卖双方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合同无效;双方买卖房屋之后被法院查封的,房屋买卖合同依然有效。被查封后,无法请求继续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二、房子贷款期间能过户吗房子贷款期间能过户,但是需要办理一定手续,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1、卖方个人还清银行的贷款,取消抵押,然后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2、买卖双方协商,向银行出具双方关于房屋产权变更所达成的书面协议。这种方法要征求银行的同意;3、
    2023-06-20
    483人看过
  • 抵押期限与抵押权期限的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四百零三条【动产抵押的效力】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即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所以说,房地产抵押期限的起始日为抵押合同登记生效之日;另根据建设部房地业司在1995年《关于“房屋他项权证”有关问题请示的答复》第一条中规定:“《房屋他项权证》中,抵押期限应为抵押合同规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房地产抵押期限的届满日为抵押合同规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因此,房地产抵押期限是自房地产抵押合同登记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债的届满之日。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三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故房地产抵押权期限为房地产抵押合同登记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债消灭之日。抵押期限与抵押权期限的异同
    2023-08-10
    323人看过
  • 抵押权期限和抵押期限有什么区别
    1、担保责任的形式不同。抵押是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而抵押权期限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2、期限的优先级不同。抵押权期限是抵押权的有效期限,在该期限内行使抵押权可产生优先就抵押物变现所得受偿的法律后果。3、法规所界定的有效期限。抵押期限是行政登记机关强行规定的期限,等同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该期限是行政机关强制要求的,不能消灭抵押权。法定动产抵押权期限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四百零三条【动产抵押的效力】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即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所以说,房地产抵押期限的起始日为抵押合同登记生效之日;另根据建设部房地业司在1995年《关于“房屋他项权证”有关问题请示的答复》第一条中规定:“《房屋他项权证》中,
    2023-08-17
    212人看过
  • 抵押债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
    如果抵押的债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财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债权人可以对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有效吗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并非是否抵押的理由。倘若材料齐全、真实合法有效,登记机构没有予以拒绝的理由。首先,法律及行政法规并未规定当事人办理抵押权登记的时限;即并未要求当事人必须于抵押合同签订后多少日内或者一定期间内必须至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否则将承担登记机构拒绝受理,抵押权未能生效之后果。《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2023-08-03
    303人看过
  • 抵押担保期限能否无限期,抵押担保的保证范围是什么
    一、抵押担保期限能否无限期抵押担保期限是有限期的,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可以与保证人约定抵押担保期限,如果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二、抵押担保的保证范围是什么根据《民法典》规定,抵押担保的保证范围首先以当事人约定为准,如果没有约定的,一般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
    2024-01-25
    260人看过
  • 担保与抵押权实现期限
    抵押权的法定期限原则上优先与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期限一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其履行期限与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致。《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一、实现抵押权的条件是什么抵押权的实现是抵押权人最主要的权利。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以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为要件。抵押权人要在法定的期间内实现抵押权。抵押权实现的方法有三种:折价、拍卖、变卖。抵押权的实现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在我国抵押权的实现须具备以下条件:1、
    2023-04-02
    352人看过
  • 抵押担保未约定担保范围如何?
    抵押合同担保范围,如果没有约定的,按法定范围承担责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2024-05-11
    59人看过
  • 抵押期限与抵押权期限的异同,期限已过抵押还是否有效
    一、抵押期限与抵押权期限的异同抵押期限与抵押权期限的异同如下:1.区别首先,两者终了之日不同。前者的终了之日依赖于主合同债的届满期。因主合同债的届满期已经合同约定,所以房地产抵押期限是确定的。后者的终了之日依附于主合同债的消灭。因主合同债的消灭之日往往与合同约定的债的履行期限不符,所以房地产抵押权的期限是不确定的。2.联系房地产抵押期限、房地产抵押权的期限均始自抵押合同的登记生效之日。在抵押期限内,债务人履行了债务,抵押权随之消失;在抵押期限届满时,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抵押权期限超越抵押期限而存续,直至主合同之债消灭。二、抵押期限已过,抵押还是否有效抵押期限已过,抵押还有效。在这提醒一下大家,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也消灭。因此只要主债权没有消灭,抵押权就是继续有效的。只有担保的债务履行完毕后,债权消灭,抵押权才会随之消灭。抵押期限到期后,只要主债权有效存续并有执行力,
    2023-05-26
    107人看过
  • 借条还款期限未约定 保证期间
    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是3年。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一、债务纠纷诉讼时效规定:(一)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二)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此情形下,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实际上存在以下几种类型:1、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债权人何时催告并没有时间上的限制。2、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双方当事人变更
    2023-03-04
    475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
    词条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抵押
    相关咨询
    • 未约定抵押担保期限如何认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14
      在没有约定抵押担保期限情况下,抵押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抵押担保没有明确担保期限的,抵押权和主债务同时存在,主债务消灭,抵押权消灭。
    • 抵押保证约定期限有效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9-01
      抵押担保不同于保证人的担保,不能约定抵押担保的期限,即使有约定、也不具有法律效力。在由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的保证担保中,为了防止长期不行使担保权利、使保证人的担保责任处于长期不确定状态,《》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在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不依法行使权利的,将会免除保证人的担保义务。抵押担保属于物权担保,既有《民法典》的规定、也有《民法典》的规定。根据“民法典定的原则”,涉及物权的
    • 未约定担保的抵押期限为多少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07
      在没有约定抵押担保期限情况下,抵押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抵押担保没有明确担保期限的,抵押权和主债务同时存在,主债务消灭,抵押权消灭。
    • 抵押权期限该怎样约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16
      抵押权期限不得超过主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
    • 抵押权期限规定如何约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2-19
      抵押权期限的约定不得超过主债务诉讼时效的规定,按照法律规定抵押权的期限为主债务的诉讼时效,抵押权应当在主债务的诉讼时效内行使,超过了的,人民法院不再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