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公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15:11:29 448 人看过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在综合分析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保监会会同有关部门确定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责任限额调整方案。新责任限额方案内容如下: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上述责任限额从2008年2月1日零时起实行。截至2008年2月1日零时保险期间尚未结束的交强险保单项下的机动车在2008年2月1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在2008年2月1日零时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仍按原责任限额执行。

特此公告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一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15: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监会相关文章
  • 交强险责任限额问题。,交强险责任问题。
    一、交强险责任限额问题。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交强险的责任限额标准,全国统一责任限额为12.2万元。其中,车方有责任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车方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二、交强险责任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交强险是不分责任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再按过错分担责任。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
    2023-04-18
    386人看过
  • 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和限额有何调整需要关注?
    交强险赔偿范围及限额在2008年2月1日前后发生了很大变化,有两种不同的赔偿限额,2008年2月1日之前,肇事车事故责任:1、死亡伤;2、医疗费;3、财产损失;2008年2月1日起,事故车责任:1、死亡和伤残;2、医疗费;3、财产损失;2008年2月1日之前,事故中无责任:1、死亡伤残偿;2、医疗费用;3、财产损失;自2008年2月1日起,不负责交通事故:1、死亡伤残;2、医疗费;3、财产损。交强险赔偿责任限额是什么?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00元人民币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试行统一
    2023-07-01
    275人看过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保监局关于规范旅行社责任险保险期限的通知
    各财产保险公司:近日,青岛保监局与青岛市旅游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全面推动旅游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青岛保监发[2006]102号),对旅游保险的深入开展进行了整体部署,确定了旅游保险的工作目标。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规范旅行社责任险的业务经营,便于旅游局对旅行社投保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现对旅行社责任险保险期限有关问题规范如下:一、根据文件要求,旅行社责任险从2007年起统一按照公历年度保险起期为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当年度新成立的旅行社,成立日至当年12月31日按短期险承保,次年再按公历1年期承保。对到期续保业务,到期日至当年12月31日按短期险承保,次年再按公历1年期承保。二、对不按规定执行的公司,青岛市旅游局将不认可其签发的保单,在旅行社年检时不予通过;同时,将取消该保险公司被指定承保旅行社责任险的资格。三、各保险公司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务必将本通知下发到各分支机构;同时做好对各旅行社
    2023-04-23
    95人看过
  • 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市场退出情况的公告
    2008年6月,全国有15家保险代理机构、1家保险经纪机构停止经营保险中介业务,退出保险市场。根据《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4]第14号)、《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4]第15号),依法对这些机构办理了许可证注销手续。现将机构名录予以公告。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市场退出名录序号机构名称注册地成立时间退出时间1吉林省长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吉林2003年5月2008年6月2内蒙古保惠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内蒙古2004年12月2008年6月3内蒙古威力斯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2006年11月2008年6月4江苏苏源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江苏2003年6月2008年6月5济宁三力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山东2005年2月2008年6月6山东聊城恒大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山东2005年3月2008年6月7陕西秦和保险代理有限公司陕西2004年6月2008年6月8陕西亿腾保险代理有限公司陕西200
    2023-04-23
    131人看过
  • 保险公司何时不需要承担交强险保险责任限额内的赔偿责任?
    1、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例如:自杀、自残行为,碰瓷等等。2、《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款中规定的保险车辆本车人员、被保险人。3、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的仲裁或诉讼费及与之相关的其它费用。4、间接损失,例如:车辆因碰撞而价值减损。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1、未依法取得驾驶证、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2、驾驶人在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或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3、学习驾驶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的;4、实习期内驾驶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的,或驾驶机动车牵引挂车的;5、饮酒或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6、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或允许而驾车的;7、利用保险车辆从事犯罪活动;8、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
    2023-07-02
    434人看过
  • 交强险赔偿上限:无责任限额
    交强险简单来说,就是保险的一个额度问题,强制保险有责额度跟无责额度不一样,无责只是有责的十分一。而我们大多数人只看到有责的规定,对无责的规定并不会在意。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强制保险分四种限额,医疗、死亡伤残、财产,以及无责。总体来说,强制保险赔付分两种情况,一为有责,无论责任大小,都是以12.2万为限额赔偿(当中又分医疗1万,死亡伤残11万,财产2000,最高院刚刚出复函,这各自的限额是不能打通的),而无责赔偿呢是指:保险车辆在事故中无责的话,强制保险赔偿就不是以12.2万为限了,赔偿额就变成了10%,即医疗由1万变1千,死亡伤残由11万变1万1千,财产损失变100元。被保险人无责任时,具体标准如下:1、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2、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3、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交强险赔偿限额是多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
    2023-07-05
    348人看过
  • 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保险责任限额内不负赔偿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情形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保险责任限额内不负赔偿责任:1、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例如:自杀、自残行为,碰瓷等等;2、《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款中规定的保险车辆本车人员、被保险人;3、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的仲裁或诉讼费及与之相关的其它费用;4、间接损失,例如:车辆因碰撞而价值减损。一、连环交通事故各车交强险如何赔偿连环撞车交通事故的交强险适用根据相关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以上并没有明确限定交强险只赔偿直接碰撞的受害方的人身及财产损失。应理解为在同一交通事故中,多辆机动车相撞,即使存在机动车没有直接碰撞的情况,机动车只要有事故责任,该机动车参保的保险公司对第三者的人身及财产损失就应在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2023-06-21
    250人看过
  • 中国证监会关于中国国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对原重组方案实施部分调整的批复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证监期货字[2003]75号中国国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你公司《中国国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对原重组方案实施部分调整的报告》(中期总字[2003]第4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同意由以中国国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为合并重组的主体调整为以期货重组方案的批复》(证监期货字[2001]23号)、《关于中国国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设立分公司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期货字[2002]11号)的要求,在年底前完成合并重组工作;在合并重组过程中,要切实保护客户权益,规范操作。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2023-06-06
    199人看过
  • 中国保监会关于购买人身保险新型产品有关注意事项的公告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中国保监会公告第32号【发布日期】2001-12-29【生效日期】2001-12-29【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中国保监会关于购买人身保险新型产品有关注意事项的公告(第32号)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保险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于2001年12月6日颁布了《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02年1月1日起实施。对于此前已经在我会备案的人身保险新型产品将于2002年3月1日起遵照此《办法》进行信息披露。现就《办法》中涉及到的消费者在购买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等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中有关注意事项公告如下:为使消费者充分了解新型产品的特性及其风险,中国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在销售人身保险新型产品时,向客户出具经中国保监会备案、用非专业语言表述的产品
    2023-04-23
    381人看过
  •  交强险是否存在责任限额?
    交强险和商业险在赔偿限额方面存在不同。交强险主要考虑受害人基本保障需要、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者支付能力等因素,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和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进行了限额。而商业险在满足这些方面要求的同时,还考虑了其他因素,如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费等。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确定赔偿责任限额主要是基于以下各方面的考虑:1、满足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需要。2、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者支付能力相适应。3、参照了国内其他行业和一些地区赔偿标准的有关规定。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
    2023-11-20
    81人看过
  • 怎么认识交强险责任限额?
    1、什么是交强险责任限额?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交强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其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别按照以上三项限额的20%计算。2、交强险责任限额是如何确定的?交强险实行的6万元总责任限额方案是综合考虑了赔偿覆盖面和消费者支付能力。交强险责任限额过低,将起不到保障作用,而责任限额过高将导致费率大幅度上涨,使消费者难以承受。根据数据分析,在6万元总责任限额下可以解决大部分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交强险的目的是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基本的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赔偿的渠道是多样的,交强险只是最基本的渠道之一。交强险实行6万元的总责任限额,并不是说交通事故受害人从所有渠道最多只能得到
    2023-05-03
    217人看过
  • 交强险怎么规定责任限额?
    交强险可以赔付的责任限额规定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是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医疗费限额10000元,残疾赔偿金限额110000元。剩余的部分由自己购买的商业险进行赔付,不够的由当事人自己赔付。交强险赔付限额是怎么规定的交强险赔偿限额1、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00元人民币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
    2023-07-29
    272人看过
  • 中国保监会关于填报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调查问卷的通知
    各保险中介机构:接保监会中介部通知,为了解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业务、财务处理流程及其软件系统使用情况,要求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分别填报保险专业代理机构调研问卷、保险经纪机构调研问卷、保险公估机构调研问卷。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可至上海保监局网站(http://www.circ.sh.gov.cn)“政务公开”栏目下载调研问卷,填写后于2006年9月18日前报送至我局。联系人:黄丽电话:68862303地址: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33楼邮编:200120二○○六年九月八日保险专业代理调查问卷保险经纪调查问卷保险公估调查问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04-23
    477人看过
  • 交强险保费调整机制
    1、上一年没有发生违章行为以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保费可优惠10%。2、上两年没有发生违章行为以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保费可优惠20%。3、上三年没有发生违章行为和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保费可优惠30%。4、上一年发生一次不涉及死亡的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保费不变。5、上一年发生两次不涉及死亡的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保费将上浮10%。6、上一年发生了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交强险保费将上浮30%。无责交强险赔偿影响下年度的保费吗无责交强险赔偿是不影响下年度的保费,无责赔付是出于人道和体现“以人为本”制定的特殊的责任连带条款行为,即:无责任方(当事人在事故中无责、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或赔偿责任)在无责的情况下从自己所投保的交强险无责赔偿限额内强制承担保险赔偿的行为,也就是说: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只要是事故当事人之一,无责任方所在的保险公司也必须得按无责赔偿限额给财产受损
    2023-07-14
    150人看过
换一批
#证券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监会
    词条

    保监会是是全国商业保险的主管部门,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依法对保险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保监会依法依规对全国银行业和保险业实行统一监督管理,维护银行业和保险业合法、稳健运行,对派出机构实行垂直领导。... 更多>

    #保监会
    相关咨询
    • 保险公司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怎样调整价格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10
      可以,保监会应当每年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向社会公布;根据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总体盈利或者亏损情况,可以要求或者允许保险公司相应调整保险费率。
    • 交强险条款中的责任限额是指什么,交强险条款中的责任限额是指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6
      责任限额:是指在责任保险中,保险人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交强险条款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医疗费用和财产损失所分别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
    • 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的保险费率怎么调整?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23
      可以,保监会应当每年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向社会公布;根据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总体盈利或者亏损情况,可以要求或者允许保险公司相应调整保险费率。
    • 交强险中保险责任限额包含无责和人伤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14
      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00元人民币 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
    • 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有哪些责任限额范围?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5
      1、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 2、依据:《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保险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