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是否适格需要根据争议的实体法律关系来判断,但当事人适格又与实际上的实体法律关系主体不同。一般认为,诉讼实施权的基础为管理权和处分权。
按照处分权原则,当事人就诉讼标的可以进行放弃、认诺、和解等诉讼行为,并受既判力拘束。如果无处分权或管理权的人为这些诉讼行为就毫无法律意义。一般而言,争议法律关系的主体,通常就该法律关系具有诉讼实施权,即是适格的当事人。如果对合同无任何关系的第三人要求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而提起诉讼,则是不适格的原告。
但对他人的权利或法律关系有管理权或处分权的第三人,就该权利或法律关系,也具有实施诉讼的权能,是适格的当事人。如破产管理人就涉及破产企业的诉讼具有当事人适格,可以作为原告起诉或者被告应诉。无诉讼实施权,则当事人不适格。
再如合同当事人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发生争议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就该合同提起的诉讼是适格的原被告。具体到各种诉讼,在给付之诉,原告只要主张自己有给付请求权,就是适格的原告,而被原告主张有给付义务的人,即为适格的被告。至于是否确实享有给付请求权或负担给付义务,是在审理过程中要查明的事实,是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支持的理由,而不是当事人适格的要件。
当事人适格,也称为正当当事人或者合格的当事人,是指对于特定的诉讼可以自己的名义成为当事人的资格。适格当事人就具体的诉讼作为原告或者被告进行诉讼的权能,称为诉讼实施权。具有诉讼实施权的人即是适格的当事人。提起诉讼的当事人未必是适格的当事人,法院只有针对适格当事人作出的判决才有法律意义,也只有正当当事人才受法院判决的拘束。对于不适格的当事人,应裁定驳回起诉或者更换。因此,当事人是否适格是法院作出有效判决的前提。
确认之诉是当事人要求确认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存在的诉讼,因此在确认之诉,就该法律关系有争执的当事人为适格的原被告。由于确认之诉可以对他人间的法律关系起诉,因此与有无管理权、处分权无关。只要实体法律关系在当事人间不明确有保护的必要,就可提起确认之诉。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若能够通过其他诉讼得到救济,则不能提起确认之诉。原告要求确认的必须是法律关系,纯粹事实不得提起确认之诉。
但现代各国为发挥确认之诉解决纠纷与预防纠纷的功能,规定对于法律关系的基础事实是否存在也可以提起确认之诉。变更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变更或消灭某种法律关系的诉讼,在变更之诉,依照法律规定可成为当事人的就是适格的当事人。变更之诉,只有在依照法律的特别规定提起时方为当事人适格,而不能根据管理权、处分权的有无作为当事人适格的唯一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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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被告不适格福建在线咨询 2023-07-22即在法律关系中,参加人的身份、资格、权利义务、权利能力或行为能力不合乎法律规定的要件或成立条件。说简单些就是资格不合适。比如甲把乙打伤,你去起诉甲,如果你和乙没任何关系,你就是主体不适格,应当是甲或者他的监护人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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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员员什么叫不适格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1比如甲把乙打伤,你去起诉甲,如果你和乙没任何关系,你就是主体不适格,应当是甲或者他的监护人起诉。 被告主体不适格,主要是指被告的身份、资格、权利义务、权利能力或行为能力不合乎法律规定的,没有诉讼主体资格。被告主体不适格的,应当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立案审查不得涉及案件实体的审查,被告主体是否适格,并非一目了然之事,需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通过当事人对事实的陈述、举证、质证、辨论等,法官才能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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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不适格是什么意思,对其有什么规定?浙江在线咨询 2021-03-05体不适格也就是诉讼主体资格不合格。 我们通常所提到的民事诉讼主体,是指第二类的诉讼当事人,即原告、被告、第三人以及上诉案件中上诉人、被上诉人。合格的当事人直接关系到诉讼的结果。简单的说也就是要求或者参与诉讼主体不具备诉讼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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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当的意思是什么陕西在线咨询 2023-01-051、一般来说,这个被告不适格是指在具体诉讼的案件之中,不可以用自己的名义来成为诉讼当事人的资格的。 2、因为要起诉的话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的即有明确的被告、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厉害的关系的、有具体去诉讼理由和事实以及符合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