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继承的概念和条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6 11:40:44 472 人看过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转继承的适用条件如下:

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一、个人农村房产怎样进行继承

农村房产转继承需要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应继份额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其法定继承人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不动产权证明以及相关亲属证明到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

二、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有效吗?

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是无效的。

继承自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而继承权的取得亦是依赖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方才取得。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也就是说,放弃继承最早的时间即是始于继承开始也就是被继承人死亡时。因为,在被继承人生前,继承尚未开始,继承人也尚未取得继承权,其自然无法去放弃尚未取得的权益。因此,在被继承人死亡前作出的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无效,除非在继承开始后得到追认。

三、遗赠可以转继承吗

遗赠可以转继承。转继承适用的条件如下:

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3、不与遗赠安排有冲突。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赠另有安排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03: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转继承相关文章
  •  转继承的概念是什么?何时适用?
    继承权转移是指在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适用条件包括: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在法定继承中,转继承人应继承的为被继承人的应继份额;若被转继承为遗嘱继承人,则其依合法遗嘱应继承的遗产由转继承人承受。继承权转移是指在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适用条件如下: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在具备转继承的条件,适用转继承时,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在法定继承中,转继承人应继承的为被继承人的应继份额;若被转继承为遗嘱继承人,则其依合法遗嘱应继承的遗产由转继承人承受。 转 继 承 是 什 么 ? 转 继 承 在 哪 些 情 况 下 适 用 ?
    2023-09-09
    181人看过
  • 执行异议的概念和条件
    一、执行异议的概念执行异议是指在执行进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不同意见,并主张全部或部分的权利。换句话说,如果执行的标的侵害了案外人的民事权利,案外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予以纠正。执行过程中,指执行程序开始后终结前。案外人,指本案当事人之外的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不同意见,指对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标的主张权利。比如,人民法院去查封被执行人某甲家里的电视机,案外人某乙提出电视机并非某甲的财产,而是自己寄放在甲处所的,不应予以查封。二、提起执行异议的条件:1、有权提起异议的主体只能是案外人。这里所指的案外人,不是泛指除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一切人,而是专指除当事人以外,其法律上的权益因执行行为而可能受到侵害的人,即与执行标的有利害关系的人,包括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在执行过程中,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也可能对法院执行标的有不同意见,比如被执行人认为执行标的为其必要的生产、生活工具,不能作为执行对象等等,
    2023-06-19
    445人看过
  • 质押的概念及其所需条件有哪些?
    实现质押所需的条件如下:1、质权必须有效存在;2、质权实现: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或当事人约定的质权实现。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担保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3、债务人未清偿债务,包括未清偿全部债务和未清偿部分债务;4、债务未清偿不是债权人造成的。股权质押怎么实现质权股权质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是为担保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但最终质权人能否实现债权尚不得知。因为要想实现股权质权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且采取法定的方式进行,即使在操作的过程中也要注意各项事宜,稍有不慎债权人就有可能无法实现质权,若严重的话还有可能“鸡飞蛋打”。股权质权的实现是指股权质权人于其债权已届清偿期而受清偿时,处分出质权而使其债权优先得到清偿。股权质权的实现是质权人所享有的优先受偿权的落实,是设立股权质权的最终归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
    2023-07-04
    104人看过
  • 婚前财产转移的概念有哪些?
    婚前转移财产是指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前财产转移犯法吗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违法,转移个人的财产不违法。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一方在离婚前或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转移,损害或者企图侵占夫妻共同财产的,属于违法的行为。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主张实施转移的行为方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而转移个人财,是权利人行使处分的权利,属于合法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023-07-18
    203人看过
  • 继承股权概念的由来
    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股东资格又称股东地位,是指各民事主体作为公司股东的一种身份和地位。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突然去世应该怎么处理企业股东死了,则股东的出资作为股东的个人合法财产,在自然人股东死亡后按照其遗产进行分配;如果该股东没有留下遗嘱的,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由其继承人继承。而且该股东的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公司股东死亡如何办理股权转让公司股东死亡的,则由该股东的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或继承股权利益,然后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即可;如果在公司成立之初有明确的约定或者是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的,则去世股东的股份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处理,然后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三、公司可以继承股权吗公司股权既具有财产性又有人身性,作为公司股东的自然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并不当然继承具有人身性的股东资格
    2023-04-11
    337人看过
  • 被继承人的债务概念
    被继承人债务,是指被继承人生前个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用于个人生活所欠下的债务。主要包括这样几类:1、被继承人依照我国税收法规的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责欠下的债务。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被继承人债务如何清偿1、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2、债务清偿原则(1)限定清偿原则;(2)继承人分担债务原则;(3)执行遗赠不影响债务清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4)遗产已被分割后,债务仍应当清偿;(5)债务不得影响预留的份额《民
    2023-08-04
    363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的概念和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的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按照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具备前三个条件的情况下,向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地产行政主管理部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023-06-10
    396人看过
  • 继承过户有哪些程序和条件
    在中国大多数人的观念里,父辈的房子大多都会由子辈继承。在继承父辈房产的时候,你需要知道继承房产过户的手续。在实务中,有一些比较好办的,证件齐全的房产继承过户,也有一些不止一个子辈的房产过户,甚至是一些没有立遗嘱的房子怎么继承过户的问题……首先,我们来看看房产继承过户的一般程序,后面再分析一些特殊的情形。1有遗嘱的继承或遗赠的房产过户在2016年7月5日司法部发布文件说,房产继承必须公证的规定废止了!意味着如果公证处按照这个规定来执行的话,就不用进行继承权公证。也就是说提供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嘱、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申请房屋过户登记。2没有遗嘱的房产继承过户主要有三种途径:1、协商继承也就是全部继承人之间如果能协商一致达成不动产分配协议的,可以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到房管局申请房屋过户。2、公证
    2023-05-05
    251人看过
  • 房地产继承的概念以及继承权关系发生的条件是什么
    房地产继承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继承权关系发生的条件如下:1、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2、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3、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一、夫妻一方去世,房产继承怎么处理夫妻一方去世房产继承的处理方法:1、夫妻一方死亡,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房产中一半作为继承财产进行继承;2、个人财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的规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 房屋所有权及其 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 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二、房屋继承遗嘱的格式是什么一、房屋继承遗嘱的格式是什么房屋继承遗嘱的内容有: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即成年人立遗嘱时应当神志清楚,
    2023-04-10
    257人看过
  • 债权转让的基本概念和限制有哪些要求?
    债权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转让的条件如下:1、必须具有有效存在的合同债权;2、债权转让不会改变债权的内容;3、转让的债权具有可转让性;4、转让合同权利应遵循一定的程序。债权转让协议的生效条件是怎样的债权转让协议符合下列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一、转让的债权是有效债权。二、转让的债权具有可转让性,不能是下列债权:(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三、债权人与受让达成了债权转让协议。四、转让债权的行为通知了债务人。五、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续。六、转让债权时没有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
    2023-07-05
    176人看过
  • 承揽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承揽合同有哪些类型
    一、承揽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承揽合同的概念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测试、检验等工作。承揽合同具有以下的特征:1.承揽合同是以承揽人给付一定的工作成果为内容的合同。2.承揽合同体现的是承揽人工作的结果。3.定作人和承揽人约定的标的一般具有特殊性。5.承揽人独立完成工作并自行承担工作中遇到的风险。二、承揽合同有哪些类型承揽合同的类型有:1.加工合同。2.定作合同。3.修理合同。4.复制合同即承揽人按照定作人提供的样品,重新制作一个或数个成品,定作人接受复制品并支付价款的合同。5.测试合同是指承揽人根据定作人的要求,利用自己的技术和设备为定作人完成某一项目的性能进行检测试验,定作人接受测试成果并支付报酬的合同。6.检验合同是指承揽人以自己的技术和仪器、设备等为定作人提出的特定事物的性能、问题、质量等进行检查化验,定作人接受检验成
    2023-05-03
    195人看过
  • 姓名权的概念和内容有哪些?
    一、姓名权的概念和内容有哪些?1、姓名权的概念,在定义方式上主要表现为列举式和概括式两种,前者称“姓名权是自然人对于姓名设定、变更和专用的人格权”;后者称“姓名权为专用其名称的权利”,“姓名权是人之姓名在法律上享有的利益”。姓名权作为人身权的一种,具有人身权的一般属性,在性质上应为人格权,体现人格权的一般属性,如姓名权具专有性;姓名权具有非财产性;姓名是使自然人特定化的标志,是自然人人格的外在表现。2、姓名权的内容主要表现在有决定权、变更权、和使用权《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一十三条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第一千零一十四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第一千零一
    2023-04-27
    338人看过
  • 房地产转让的概念、方式、条件
    (一)概念《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1995)均对其从立法上予以界定: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二)转让的方式房地产转让的主要方式有:1、房地产买卖,这是房地产转让的主要方式,转让人将房地产移转给受让人所有,受让人取得房地产权并支付相应价款。必须注意,城市房地产买卖中的地产只能转移使用权,所有权仍属国家。2、房地产赠与,即赠与人将房地产无偿转移给受赠人的行为。需要注意:城市公有房屋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进行赠与,土地使用权的赠与也不涉及土地所有权问题。3、其他合法方式。主要有:(1)以房地产价格入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2)一方提供土地使
    2023-06-10
    223人看过
  • 特定款物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有哪些?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构成要件是: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务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洪、优抚、扶贫、移民、救济资金和物资的行为,情节严重,对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害;3、主要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由国家机关等单位控制,管理特定款物的主管人员等直接责任人员;4、主观要件,本罪表现为故意,知道是国家救灾、抢险、防洪、优抚、扶贫、移民、救济资金和物资故意挪用,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挪用特定款物罪严重吗?犯挪用特定款物罪严重。根据刑法规定,犯此罪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2023-07-04
    87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转继承
    词条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分割遗产前,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应继承份额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转继承条件: 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更多>

    #转继承
    相关咨询
    • 我国法律对于转继承的概念和条件相关规定是怎么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07
      您想了解的转继承的概念和条件如下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转继承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例如,遗嘱中指定的遗嘱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未表示放弃继承权,但在未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此时该遗嘱继承人依照遗嘱应得到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这也就发生转继承。
    • 股权转让的概念及其概念转让有哪些内容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2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转让流程: 一、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 二、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意向书》; 三、出让方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 四、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表态; 五、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合同》; 六、办理公司股东名册变更和工商登记变更。
    • 开通继承种类和转继承的有那些条件?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7-14
      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在具备转继承的条件,适用转继承时,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的遗产。在法定继承中,转继承人应继承的为被继承人的应继份额。若被转继承为遗嘱继承人,则其依合法遗嘱应继承的遗产由转继承人承受。
    • 代位继承的概念是什么, 代位继承有什么条件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5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以死亡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其参加继承,并继承其应继承的份额的一种继承制度。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是被代位继承人,其晚辈直系血亲是代位继承人,他们的继承权是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中的一种特殊继承制度。要发生代位继承必须满足下面几个条件:1.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才能引起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任何
    • 转继承的条件是什么,转继承的法律要件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1
      转继承的条件: 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在具备转继承的条件,适用转继承时,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 在法定继承中,转继承人应继承的为被继承人的应继份额;若被转继承为遗嘱继承人,则其依合法遗嘱应继承的遗产由转继承人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