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之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5 09:11:31 300 人看过

走私货物、物品罪属结果犯。依本法规定,本罪的起刑点为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5万元。这是区分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与罪的界限。相对以特定对象的走私犯罪如走私淫秽物品罪等而言,本罪行为更为复杂。如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关税,擅自将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往境内销售牟利的变相走私行为,是否构成本罪,则应认真分析其构成条件,只有同时符合下列几个条件的才可能认定为构成其罪:(1)由于牟利在境内销售了特定减税、免税的进口货物、物品;(2)销售行为未经海关批准;(3)未补缴应缴税额;(4)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应当补缴的税额达到5万元以上。上面的4个条件如有一个或多个不能成立,就不能认定为犯罪,如虽然未经海关批准擅自在境内销售了特定减税、免税货物,但补缴了关税的;虽然未补缴关税但是在海关批准下才在境内销售特定减税、免税货物的;或者既未经过海关批准又未补交关税,且在境内销售了特定减税、免税货物但不是出于牟利的;等等,就都不能认定为构成本罪。

本罪与其他走私罪之界限

区分的关键在于犯罪对象不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犯罪对象是除毒品、武器、弹药、核材料、伪造的货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淫秽物品以外的其他货物和物品。而其他走私罪的犯罪对象均为特定。随着实践的发展,单个走私罪的增加,本罪的犯罪对象将进一步缩小。

走私罪的种类

(一)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普通货物、物品进出关境,偷逃应缴税款数额较大,危害国家经济管理秩序的行为。

应缴税额是指进出口货物、物品应当缴交的进出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税额。偷逃应缴税额的大小是衡量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与非罪、罪重与罪轻的主要标准。单位犯本罪的起刑点为偷逃应缴税款人民币25万元,自然人犯本罪的起刑点为偷逃应缴税款人民币5万元。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二)走私武器、弹药罪

走私武器、弹药罪,是指违反武器、弹药进出境的管理规定,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或者邮寄武器、弹药进出境,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对外贸易管制的行为。

所谓武器,主要是指具有较大杀伤力和破坏力作用的常规军用武器、其他类似军用武器、生物武器、化学武器等现代武器。所谓弹药,是指具有杀伤能力或特殊功能的各种枪弹、炸弹、手榴弹、爆破筒、地雷等爆炸品以及其他爆炸物。(武器、弹药的种类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所列明的品种。)

走私管制刀具、仿真枪支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153条的规定根据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的数额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定罪处罚。

(三)走私核材料罪

走私核材料罪,是指行为人故意违反有关禁止核材料进出境的规定,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核材料进出关境,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安全的行为。

所谓核材料是指源材料和特种可裂变材料。核材料的主管部门及鉴定部门是国家核工业主管部门、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和国家核安全机构。

(四)走私假币罪

走私假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和国家禁止假币进出境的规定,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或者邮寄进出境的行为。

货币,是指可在国内市场流通或者兑换的人民币、境外货币。所谓假币,根据《刑法》第170、173条的规定,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伪造的货币,即仿照真货币的形状、图案、色彩、防伪技术等特征,冒充真货币的假币;二是变造的货币,即对真币采用挖补、剪贴、揭层、拼凑、涂改等方法进行加工处理,改变货币的真实形状、图案、面值或张数,增大票面面额或者票张数量而制成的假币。实践中,查扣的假币以伪造的货币为主。

假币的鉴定部门是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指定或认可的部门。货币面额以人民币计算。走私伪造的境外货币的,其面额以案发时国家外汇管理机关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计算。

(五)走私文物罪

走私文物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海关法规和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出境的行为。本罪的所谓文物,是指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历史文化遗物。走私文物罪所指的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就是指国家馆藏的一、二、三级珍贵文物和其他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根据《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有权对出口文物进行鉴定的部门是国家文物局指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

(六)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和国家有关珍贵动物管理的规定,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进出境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珍贵野生动物是指珍贵、稀有、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即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和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一、附录二中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

珍贵动物制品,是指用珍贵动物的皮毛、羽毛、内脏、血、骨、肉、角、精液、胚胎等制成的标本、食品、药品、服装、装饰品、工艺品、纪念品以及其他物品。

(七)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

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和国家有关珍稀植物管理的规定,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稀植物及其制品进出境的行为。

珍稀植物,是指国家重点保护的原生地天然生长的珍贵植物和原生地天然生长并具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文化价值的濒危、稀有植物。

珍稀植物制品,是指用珍稀植物的皮、枝、叶、茎、树脂等可辨认部分制成的标本、工艺品、家具、器具或者其他物品。

本罪的犯罪对象,应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中所列举的野生植物。

(八)走私毒品罪和走私易制毒化学品罪

1、走私毒品罪,是指违反国家的禁止性规定,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关境,危害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行为。

所谓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2、走私易制毒化学品罪,是指违反国家的禁止性规定以及国家其他禁毒法规,非法运输、携带制毒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毒物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境的行为。

所谓易制毒化学品,是指用于非法生产、制造或合成毒品的原料、配剂等化学物品,包括用以制造毒品的原材料前体、试剂、溶剂及稀释剂、添加剂等。制毒物品本身不是毒品,但其具有双重性,既是一般医药、化工的工业原料,又是生产、制造合成毒品必不可少的化学品。

走私毒品罪与走私易制毒化学品罪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走私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制毒物品,则需根据制毒物品数量的多少来区分罪与非罪。(走私易制毒化学品罪定罪起刑的具体数量标准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九)走私淫秽物品罪

走私淫秽物品罪,是指以牟利或传播为目的,违反海关法规及相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进出境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16: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怎么认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认定内容如下:一、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认定(一)罪与非罪的界限本罪属结果犯。依本法规定,本罪的起刑点为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5万元。这是区分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与罪的界限。相对以特定对象的走私犯罪如走私淫秽物品罪等而言,本罪行为更为复杂。如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关税,擅自将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往境内销售牟利的变相走私行为,是否构成本罪,则应认真分析其构成条件,只有同时符合下列几个条件的才可能认定为构成其罪:(1)由于牟利在境内销售了特定减税、免税的进口货物、物品;(2)销售行为未经海关批准;(3)未补缴应缴税额;(4)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应当补缴的税额达到5万元以上。上面的4个条件如有一个或多个不能成立,就不能认定为犯罪,如虽然未经海关批准擅自在境内销售了特定减税、免税货物,但补缴了关税的;虽然未补缴关税但是在海关批准下才在境内销售特定减税、免税货
    2023-04-23
    216人看过
  •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怎么认定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认定:(一)主体是一般主体;(二)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三)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外贸易管制;(四)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一、走私制毒物品罪的认定标准有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口的管制和国家对外贸易管制,是复杂客体。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制毒物品管理法规和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数量较大的制毒物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非法运输、携带制毒物品进出境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成为本罪的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国家管制的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配剂,而携带、运输进出国(边)境的行为。二、走私毒品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走私毒品
    2023-04-11
    447人看过
  •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怎么处罚走私普通货物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判罚有四种情形:1、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2、如果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3、如果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4、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一、走私食盐怎么量刑应当按照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处罚,量刑看情节定。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
    2023-03-04
    452人看过
  • 走私普货物物品罪怎样认定
    走私普货物物品罪的认定是: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外贸易管制;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走私枪弹等违禁品以外的其他货物、物品进出境情节严重的行为。一、走私制毒物品罪有哪些犯罪构成要件走私制毒物品罪一般需要以下构成要件:1.客体是国家对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口的管制和国家对外贸易管制;2.主体是一般主体;3.主观方面是故意;4.表现为违反国家制毒物品管理法规和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数量较大的制毒物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的构成要件主要体现在:(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外贸易管制。其对象是除武器、弹药、伪造的货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毒品、
    2023-03-29
    88人看过
  • 走私普货物物品罪怎样认定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武器、弹药、核材料、假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毒品以及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金银和其他贵重金属以外的货物、物品进出境,偷逃应缴纳关税额10万元以上的行为。对于认定走私普通货物罪,一般只要区分以下两点:划清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与一般走私行为的界限,是否在10万元以上;区分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与其他有关走私罪的界限,是否属于其他规定。《刑法》第153条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
    2023-04-15
    196人看过
  •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中保税货物如何认定
    保税货物是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保税货物,是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应予复运出境的货物。保税货物包括通过加工贸易、补偿贸易等方式进口的货物,以及在保税仓库、保税工厂、保税区或者免税商店内等储存、加工、寄售的货物。保税货物属于海关监管的货物,如在限期内复运出口就不征税;未经海关许可并补缴税款,就不能在国内市场擅自出售;未经海关许可,也不能擅自开拆、提取、交付、发运、掉换、改装、抵押、转让或者更换标记。保税货物具有以下特点:(1)保税货物是进境货物;(2)保税货物是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的货物;(3)保税货物是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4)保税货物是在海关监管下的货物;(5)保税货物只能在保税仓库、保税工厂或保税区内。保税仓库是专门存放经海关核准的保税货物的仓库。这种仓库仅限于存放:供来料加工
    2023-04-17
    34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认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27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刑法第153条),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武器、弹药、核材料、假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毒品以及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金银和其他贵重金属以外的货物、物品进出境,偷逃应缴纳关税额5万元以上的行为。所谓“应缴税额”,是指进出口货物、物品应当缴纳的进出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税额。走私货物、物品所偷逃的应缴税额
    •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怎么认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2-02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武器、弹药、核材料、假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毒品以及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金银和其他贵重金属以外的货物、物品进出境,偷逃应缴纳关税额10万元以上的行为。对于认定走私普通货物罪,一般只需区分以下两点:划清走私普通商品、商品罪与一般走私行为的界限,是否超过10万元;区分走私普通货物和物品
    • 怎么认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30
      本罪是结果犯。根据本法规定,本罪的起刑点是走私货物、偷逃货物应纳税额5万元。这是区分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与罪的界限。与走私淫秽物品罪等特定对象的走私犯罪相比,本罪更为复杂。未经海关许可,未缴纳应缴关税的,擅自向国内销售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和物品牟利的变相走私是否构成本罪,应当认真分析其构成条件。只有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才能认定为构成其罪:(1) 因牟利在国内销售特定减税、免税的进口货物和物品;
    •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如何认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06-11
      (一)罪与非罪的界限本罪属结果犯。依本法规定,本罪的起刑点为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5万元。这是区分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与罪的界限。相对以特定对象的走私犯罪如走私淫秽物品罪等而言,本罪行为更为复杂。如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关税,擅自将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往境内销售牟利的变相走私行为,是否构成本罪,则应认真分析其构成条件,只有同时符合下列几个条件的才可能认定为构成其罪: (1)由于
    • 如何认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澳门在线咨询 2020-12-07
      该罪必须满足4个条件: (1)由于牟利在境内销售了特定减税、免税的进口货物、物品; (2)销售行为未经海关批准; (3)未补缴应缴税额; (4)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应当补缴的税额达到10万元以上。 上面的4个条件如有一个或多个不能成立,就不能认定为犯罪,如虽然未经海关批准擅自在境内销售了特定减税、免税货物,但补缴了关税的;虽然未补缴关税但是在海关批准下才在境内销售特定减税、免税货物的;或者既未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