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收土地未经确权,应该如何解决
土地没有确权被征用的,当事人可以与人民政府进行协商解决。没有确权的宅基地可以先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确权,申请确权一般向乡镇政府或县区自然资源局申请,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一般没有确权的土地被征用可以得到补偿。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二、根据法律规定土地征收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土地征收的条件是:
1.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有权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2.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3.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
三、土地征收补偿资金由谁支付
征地补偿费由国家支付,具体由实行征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发放。
根据法律规定,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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