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院司法鉴定的管理实施细则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4 12:50:57 301 人看过

一、第一章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的基本原则

第一条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公平、择优原则;

(二)独立、客观、公正原则;

(三)回避原则;

(四)当事人选择和人民法院指定相结合原则。

第二条人民法院在审理和执行案件过程中,依据职权或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需要对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评估、审计或拍卖时(以下统称司法鉴定),由合议庭委托本院司法鉴定机构或由本院司法鉴定机构委托上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第三条凡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案件,应由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不能自行鉴定时,由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统一对外委托鉴定。暂未设立司法鉴定机构的法院,应指定某一个部门代行司法鉴定机构职责,并配备专职司法鉴定人员。

第四条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的范围:本院或上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不能独立进行的财务检查与会计审计,工程造价咨询与认定,资产价值评估,扣押、追缴、没收、查封物品价格认定,资产拍卖、变现,产品质量检测,知识产权鉴定,专业性能检测及其他专门性问题的技术定。

二、第二章社会鉴定机构与鉴定人入册登记、年度审核

第五条凡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委托从事司法鉴定,申请进入《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名册》、《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专家名册》(以下简称司法鉴定人名册)的社会鉴定、检测、评估、拍卖机构和个人,应向当地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提出申请,并填写《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入册申请书》、《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专家名册入册申请书》(以下简称入册申请书),并提交相关资料。为避免重复登记,采取一次性入册登记办法。依据自愿原则,申请人也可直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但不得在各级人民法院重复申请。

第六条申请进入《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社会鉴定机构,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的同时应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一)企业或社团法人简介、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二)专业资质证书及复印件;

(三)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执业资格和主要业绩;

(四)年度审验文书及复印件;

(五)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第七条社会鉴定机构申请入册的必备条件:

(一)有5名以上取得行业鉴定资格或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其中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少于3名;

(二)有自已的名称、场所和章程;

(三)有与其所开展的司法鉴定业务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四)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五)执业文明,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信誉,工作业绩突出,无违规违纪行为。

第八条以个人名义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委托从事司法鉴定,申请进入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专家名册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的同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单位介绍信;

(二)专业资格证书;

(三)主要业绩证明;

(四)其他必要的文件、资料。

第九条个人申请入册的要求和条件:

(一)具备所从事行业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所从事行业的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本行业鉴定工作5年以上;

第十条各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应结合工作实际和社会鉴定机构、鉴定人的情况,制定本级入册标准和条件,既要适应本级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需要,

又要做到择优选定,宁缺毋滥。

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对自愿申请进入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名册的社会鉴定机构、个人提交的《入册申请书》等相关资料,进行全面考察审验后,择优选定符合要求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将初审列入本级法院《司法鉴定人名册》的社会鉴定机构和个人,逐级上报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审批,同时提交《入册申请书》2份和审验的相关资料复印件1份。

第十三条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对下级人民法院初审上报名册中的鉴定机构和个人的有关资料进行审验后,办理审批手续,并分别列入《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名册》、《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专家名册》。

第十四条上级人民法院可以在下级人民法院报批的名册中挑选资深机构或鉴定人,列入本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名册,但需征得该机构或本人的同意。

第十五条对批准列入《司法鉴定人名册》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按照区域、专业进行分类编号。分为《基层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人名册》、《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人名册》、《高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人名册》,并按鲁市简称(汉字)5位数字号码(前2位用于专业分类,后3位为序号)的顺序进行编号。具体专业分类编号为:01一会计审计;02一房产评估;03一土地评估;04一工程造价;05一资产评估;06一产品质量检测;07一价格鉴证;08一知识产权;09一拍卖;10一其他专业。

第十六条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对列入《司法鉴定人名册》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相关资料整理编印后,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由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统一编序后在《人民法院报》予以公告。

第十七条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被公告的社会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即可接受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的委托,从事人民法院诉讼案件的司法鉴定工作。未列入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人名册》的社会鉴定机构和个人,除本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不得从事诉讼案件的司法鉴定业务。

第十八条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建立的《司法鉴定人名册》,实行所辖区域内共享。列入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人名册》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可以在本级和下级人民法院从事司法鉴定工作,但一般不得从事上级人民法院管辖案件的司法鉴定业务。

第十九条司法鉴定所涉及的专业未纳入名册时,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从社会相关专业中择优选定受委托单位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鉴定。如果被选定的单位或专业技术人员需要进入《司法鉴定人名册》时,仍应逐级上报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批准。

第二十条各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按有关规定可以收取申请进入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人名册》的鉴定机构和个人的审核登记管理费。入册后在《人民法院报》予以公告的,按规定交纳公告费。

第二十一条全省法院《司法鉴定人名册》,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制作,不单独向鉴定机构和鉴定人颁发入册证书。

第二十二条列入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人名册》的社会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应接受入册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的年度审核,并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一)年度业务报告书;

(二)专业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三)工作设施变动、更新情况;

(四)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五)其他变更事项及相关资料。年度审核的时间为每年的2月1日至28日。

第二十三条年度审核有重大事项需要变更的,逐级报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批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备案。

第二十四条自愿退出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人名册》,不再从事司法鉴定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应向入册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写出书面申请,经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后取消其鉴定资格,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备案,并在《人民法院报》予以公告。

三、第三章鉴定人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五条鉴定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案情,要求委托部门提供鉴定所需材料;

(二)勘验现场,审查材料,询问与鉴定有关的当事人,采集有关鉴定资料,决定鉴定方法;

(三)自主阐述鉴定观点,与其他鉴定人意见不一致时,可保留个人意见,不在鉴定文书上署名;

(四)拒绝接受违反法律程序和规定的委托。

第二十六条鉴定人具有下列义务: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

(二)保守鉴定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三)及时出具鉴定结论,并对鉴定结论负责;

(四)妥善保管送鉴的卷宗和材料;

(五)依法出庭宣读鉴定结论,并回答与鉴定相关的提问。

第二十七条鉴定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系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本人及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曾担任过本案的证人或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四)其他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情形。

第二十八条具有回避情形的鉴定人,需要回避时,由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决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04: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广东省国务院实施细则五条
    对于市民最为关注的二手房20%交易所得税,广东省政府的规定是“严格执行国办发〔2013〕17号关于销售自有住房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广州、深圳根据近年来房价走势和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合理确定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险)残疾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对于房价上涨过快的地区,广东将及时采取住房限购等措施稳定房价。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将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如果原住房限购政策不符合国办发〔2013〕17号文件要求,应立即调整。通知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五条”细则不同的规定之一,是“国五条”规定我国地级市住房信息网络将在“十二五”末基本实现,而广东则要求21个地级市全部提前两年实现信息网络化。通知还要求广东各级政府在2013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2013年住房用地供
    2023-05-08
    314人看过
  • 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70号(2001年12月1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九届81次常务会议通过,2001年12月29日发布,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根据《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保安服务组织的工作,按业务范围分为:(一)守护类: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区,商贸、证券交易场所,娱乐服务场所,机场、码头、车站、仓库、停车场等场所及展销、展览、文体、商业等活动的安全守护。(二)押运类:货币、有价证券、金银珠宝、文物、艺术品及其他贵重物资和爆炸、化学等危险物品的押运。(三)技术类: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及系统的研制、设计、安装、保养、维修等服务。(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保安服务。第三条保安服务公司可以从事上述各类保安服务工作;内部保安组织只能从事经批准的守护类保安服务工作。第四条设立守护类保安服务公司的,应当聘有100名以上
    2023-04-24
    118人看过
  • 广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第149号《广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已经2010年9月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届6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省长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广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本实施细则所称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分支机构是指融资性担保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包括省外融资性担保公司在我省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省属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指省直有关部门或省属企业依法出资设立并控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第三条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以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为经营原
    2023-06-09
    198人看过
  • 广东省招投标法实施细则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四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计划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和协调,对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第六条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招标机构及其他服务机构,应当自觉遵守招标投标法及本办法,建立监督机制和行业自律机制。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第二章招标范
    2024-01-19
    221人看过
  • 法院规定司法鉴定管理细则(法医鉴定)
    (2002年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14次会议通过,2002年3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告公布,2002年4月1日起施行。)法释〔2002〕8号第一条为规范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和组织司法鉴定工作,根据《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负责统一对外委托和组织司法鉴定。未设司法鉴定机构的人民法院,可在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司法鉴定人员,并由司法行政管理部门代行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的职责。第三条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建立社会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以下简称鉴定人)名册,根据鉴定对象对专业技术的要求,随机选择和委托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第四条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委托从事司法鉴定,申请进入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人名册的社会鉴定、检测、评估机构,应当向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提交申请书和以下材料:(一)企业或社团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二)专业资质证书;(三)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执业资格
    2023-07-02
    259人看过
  • 山东省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山东省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司法规范,公民受到治安处罚时,通常采取以下几类措施:首先是警示训诫,其次是罚款处理,再者就是吊销当地公安机关颁发的相关许可证书,涉及到严重违法行为时则需要实施行政拘留的惩罚手段。针对外国人的特殊情况,在上述基础之上,可增设限期离境以及驱逐出境两个补充条款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二、山东省拆迁补偿政策关于拆迁补偿事宜的核心问题在于如何以公平、公正且公开的原则确保所有受拆迁范围波及的市民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补偿费用应涵盖的项目主要包括房产本身、迁居、临时居住场所以及由于生产经营活动受影响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具体而言,补偿金额应依据房地产所在的地理位置、
    2024-07-27
    268人看过
  • 药品管理法实施细则?
    法律综合知识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属于行政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设置药品检验机构。地方药品检验机构的设置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条国家对药品管理实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依法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负责。
    2024-05-10
    125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管理实施细则是怎样规定的
    一、非全日制用工管理实施细则是怎样规定的1、工作时间非全日制用工是以小时计酬的,每天的工作时间不能超过4个小时,每周不能超过24个小时。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间,根据曾经的劳动仲裁案例,也是要付加班费的,支付标准跟全日制相同。2、是否要签订用工协议答案是不一定,以双方自愿,双方可以选择以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来约定。虽然法律规定可以口头形式,但是为了避免以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最好还是以书面的形式确定下来,以便保障双方的利益。3、关于试用期根据劳动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作是不可以约定试用期的!所以,只要开始工作,就应该按照说好的酬劳标准计算。4、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多家单位签订用工协议。这与全日制的劳动用工是不同的。5、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任意一方可随时终止用工,且不用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应该按照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足额支付相应的报酬。6、劳动报酬用工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用工所在地的最低小时工资标
    2023-04-13
    264人看过
  • 山东高院醉驾细则是什么?
    山东高院醉驾细则是什么?关于最新山东高院醉驾量刑标准2017年的规定如下:一、醉驾要判刑吗?《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此时需要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因此,只要是机动车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并且开车上路的,那么就能够依法判刑。二、2020年醉驾怎样处罚(一)
    2023-06-02
    272人看过
  • 外汇管理浦东出台实施细则
    2005年12月26日下午,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和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共同举行“浦东新区跨国公司外汇资金管理方式改革试点方案实施细则政策说明会”。会上,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副局长郑杨就“新九条”政策措施的政策含义、申请程序、流程和有关注意事项作了逐一说明,旨在将浦东跨国公司外汇资金管理方式改革试点措施落到实处。郑杨表示,跨国公司以地区总部作为外汇资金境内集中管理的主办单位,确定参与外汇资金境内集中管理的所有境内成员公司名单后,在委托贷款的法律框架下,可以通过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外汇资金境内集中管理业务。“新九条”规定,在浦东新区设立财务中心或资金中心的跨国公司,可以在境内银行开立离岸账户,用于集中管理境外成员公司的外汇资金。郑杨解释说,跨国公司财务中心或资金中心在开展此项业务时,应向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申请并上交有关材料,经上海市分局核准后,到银行办理具体业务手续。据悉,目前可以开立离
    2023-06-05
    126人看过
  • 《湖南省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实施
    为切实履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进一步规范全省餐饮服务许可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实际,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湖南省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并经省政府法制办备案后正式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湖南省餐饮服务许可适用范围,省、市州、县(市区)三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责划分;细化了餐饮服务许可申请、变更、延续、补发及注销需提交的材料,许可程序和时限要求,许可公示的内容;增加了必须提供餐厨垃圾的收集、存放与处理措施,以及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和自制火锅底料的详细配方等方面要求。《细则》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对全省餐饮服务许可工作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2023-04-24
    59人看过
  • 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实施细则
    【法规标题】《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实施细则【颁布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发文字号】粤府令第67号【颁布时间】2001年11月14日【生效时间】2001年11月14日【全文】《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实施细则经2001年10月2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九届7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二○○一年十一月十四日第一条根据《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法律援助最低经费保障制度,将法律援助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根据当地国民经济发展情况逐步增加,使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体方案由各级财政、司法行政部门提出,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第三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所必需的费用实行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监督。第四条每名律师每年应当办理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2件以上。第五条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老龄委等组织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对
    2023-04-22
    385人看过
  • 山东高院司法鉴定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司法鉴定行业的工作性质是非常特殊的,因为司法鉴定人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几乎就是作为法定证据的。司法鉴定意见应该跟工作人员人为的调查而得来的这些证据证明的结论是一致的才行,对于在山东省范围内开展司法鉴定工作的这些机构来说,山东高院司法鉴定的相关规定也是必须要作为平时的工作准则的。山东高院司法鉴定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委托具有专门知识人,对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第三条司法鉴定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合法、独立、公开;(二)客观、科学、准确;(三)
    2023-06-04
    274人看过
  • 招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主要内容如下:第六十四条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依法应当公开招标而采用邀请招标;(二)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澄清、修改的时限,或者确定的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时限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三)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或者个人参加投标;(四)接受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所列行为之一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六十七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罚。投标人未中标的,对单位的罚款金额按照招标项目合同金额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比例计算。施工招标管理办法对于实施施工合同备
    2023-08-04
    21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山东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9-12
      居民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未按规定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以及其他已减免和由政府承担的费用,并依法办理有关手续之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承租的经济适用住房不得转租。承租人因条件改善不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应当退出已承租的经济适用住房。
    • 山东省城乡规划法实施细则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3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分为省域城镇体系规划、跨行政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本条例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乡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
    • 山东省道路交通法的实施细则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27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规定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而制定的。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迫切需要出台一部法律,为解决道路交通中的难题提供法律保障;通过规范道路交通行为,明确权利义务关系,保护道路交通参与人的合法权益;通过确
    • 广东收养法实施细则是怎么样的呢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14
      广东收养法实施细则: 第二条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第四条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
    • 广东省工伤鉴定条例实施细则是什么2020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6
      1、具体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04年1月1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公布,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2、工伤鉴定标准具体条款《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章第九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