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调解不成如何处理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1-13 04:08:12 64 人看过

一、劳动纠纷调解不成如何处理的

劳动局调解不成的,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二、劳动纠纷调解不成起诉需要什么材料的

劳动争议案件起诉到法院需要提供的材料:

1.当事人本人的身份证;

2.证明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

3.如果没有劳动合同的,要证明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可以包括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等;

4.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送达回证、不予受理通知书等证明劳动法律关系已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先行处理的材料;

5.与诉讼请求相关的其他材料。

三、劳动纠纷调解不成可以使用哪些方式收集证据

解决劳动诉讼纠纷一般要收集以下证据:

1.来源于用人单位的证据,比如工资单、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等的收条等;

2.来源于其他主体的证据,如职业中介机构的收费单据;

3.来源于有关社会机构的证据,如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

4.来源于劳动保障部门的证据,如劳动保障部门告知投诉受理结果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31日 20: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裁”前调解劳动纠纷成功化解
    被公司派到外地工作后,认为公司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自己的待遇也受到了影响,因此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诉。近日,灌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接到市民钟先生的申诉,经过对双方的调解,最后成功化解了这起劳动纠纷。市民钟先生于2013年8月进入灌南县化学工业园区某化学品公司,担任品质管理一职,后被公司派往安徽总部工作,2014年6月调回灌南公司。回到灌南的钟先生认为,自己在安徽工作期间,公司未与他签订劳动合同,且他未享受同工同酬待遇,加班费也不符合劳动法规定,造成自己利益受损。今年10月21日,钟先生就此事向灌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出申诉:请求公司支付因未签订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双倍薪资、同工同酬差额、加班费,同时请求公司依法补缴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灌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受理后,立即与该化学品公司取得联系,该公司同意与钟先生就此问题进行调解。后经数次沟通,双方调解未成。之后,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协
    2023-06-07
    325人看过
  • 发生劳动纠纷怎么办(劳动纠纷如何处理)
    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劳动纠纷,也许我们自己还没有发生这样的事情,但是如果真的遇到这样的事情,怎么去处理是很重要的,我们也要知道一些处理的途径。这样在事情发生的时候就能更好的处理了!那发生劳动纠纷怎么办(劳动纠纷如何处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选择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1.协商:如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协商,或请工会或第三方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2.调解: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和街道设立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的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必须履行。3.仲裁: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县(区)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期限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者必须注意及时申请,否则申请事项将被驳回。4
    2023-06-17
    216人看过
  • 单位劳动纠纷怎么处理单位主动调解劳动
    单位处理劳动纠纷如下: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不愿自行协商或达不成协议的可自愿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一、劳动维权的途径有哪些劳动维权的途径如下:1、和解。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达成解决劳动争议的协议,协议的达成和履行完全靠双方的自愿、自觉;2、调解。在第三人主持下,通过说服、劝导,使劳动争议在当事人双方的互谅互让中得以解决;3、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当事人请求解决的劳动争议依法裁决;4、诉讼。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一、劳动者维权需注意的时限如下:1、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即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内向一年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
    2023-03-30
    135人看过
  • “大调解”化解劳动纠纷
    目前,提前给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引发的纠纷、破产企业劳动债权的保护、企业高管劳动争议等新类型案件越来越多,尤其是群体讨薪引发上访、涉劳诈骗等疑难复杂案件,一再引发社会关注。将调解贯穿于劳资纠纷化解的全过程,是工会组织正在探索推广的新举措,各地有不少亮点。近日,媒体在无锡、上海等地采访时发现,处理劳动争议在调解、仲裁、诉讼等环节中能否做到公正、高效、便捷,才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关键。11月27日,在上海市奉贤区职工援助服务中心调解室内,本想上法庭的胡某某与雇主握手言和。12月1日回公司上班,待遇不变。对于大病初愈的胡某某来说,这是他满意的结果。胡某某的劳动争议案件得以顺利调解,归功于上海市工会搭建的劳动关系三方调解平台。近年来,上海市每年平均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近10万余件。面对日趋复杂的劳动关系,上海市总工会在推动形成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基础上,探索劳动争议仲裁实体化建设。201
    2023-06-09
    154人看过
  • 民事纠纷调解无果,如何处理?
    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适用调解程序。法律规定,因为邻里纠纷引发的治安案件或者刑事案件的轻伤害案件才适用调解程序,调解以一次为限,调解不成就按法律程序走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具体内容为&qot;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qot;《治安处罚法》第九条设定的调解,从理论上讲,属于授权性规范,不是义务性规定,法律授权公安机关视民间纠纷的情况选择调解或移送调解或不调解。因此,民间纠纷的调解不是公安机关的法定义务。当发生民事纠纷后,什么是民事纠纷调解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又称法院调解,是指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
    2023-08-04
    119人看过
  • 如何调解处理一房二卖纠纷
    对一房二卖纠纷应作如下处理:有效合同的购房者有权要求售房者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的购房者在知道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要求售房者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如何处理商品房一房二卖纠纷对于购房者而言,应重视从源头、从最初就开始防止和避免掉入“一房二卖”的陷阱。(一)买房时一定要及时网签,严格采取资金监管及资金托管的形式进行交易。根据目前的房屋买卖交易设置,二手房网签可以使房产交易透明化,通过规范合同文本,充分保障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通过备案有效防止一房二卖。同时,买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尽量能够明确“一房二卖”等禁止性规定,并加重此种行为的违约责任。(二)购房者要调查所购房屋的产权,提存房屋产权证。(三)购房者应尽量要求在房屋交易中心登记后再向卖房者支付首付款,这样安排可以避免部分卖房者通过对房屋“一房二卖”而诈
    2023-07-27
    51人看过
  • 劳动纠纷调解后的谅解书
    劳动纠纷调解程序:双方当事人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申请调解;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后受理;进行调查工;召开调解会议对争议双方的分歧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争议双方当事人都应按达成的调解协议书内容自觉地执行。一、物业合同纠纷调解要注意哪些(一)申请,即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双方要求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纠纷的,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物业项目所在地的社区(村)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征得当事人同意,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主动调解矛盾纠纷。(二)受理,即社区(村)人民调解组织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认为属于重大、复杂案件的,建议当事人向街道(乡镇)或区(市)县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申请。当事人坚持在社区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的,社区(村)人民调解组织应当受理。(三)调解,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组织收到当事人申请,经审查申请事项属于调解范围的,应予调解,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结案;疑难
    2023-03-10
    310人看过
  • 劳动纠纷管辖权有异议如何调解
    劳动争议对管辖权有异议,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若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纠纷仲裁和劳动纠纷诉讼的差异:1.性质不同。劳动纠纷仲裁具有行政和司法双重特征。行政特征是指,仲裁机构是劳动纠纷仲裁委员会,而劳动纠纷仲裁委员会是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代表、同级工会代表和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即机构组成具有“三方性”,同时在方针、政策、规章等方面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的领导;司法特征是指劳动纠纷仲裁具有一定的裁制权,仲裁机构所作出的裁决书在当事人未于法定期间内起诉的情况下即产生法律强制执行力。劳动纠纷纠纷则是完全的司法性质,具有最终的司法裁判权。2.依据不同。劳动纠纷仲裁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企业劳动纠纷处理条例》;劳动纠纷诉讼的法律依据主要是
    2023-07-31
    493人看过
  • 调解劳动纠纷不用出社区
    半岛都市报4月17日讯(记者李志波)记者17日上午从市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该区今年将在十个街道办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调解委在街道和社区都将配备一定数量的调解员,力争使劳动纠纷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据了解,调解委主要由劳动监察、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工作人员共同组成,将主要负责对管区内出现的劳动纠纷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劳动纠纷将被转至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等部门。为把矛盾尽可能地化解在基层,调解委还将在各社区居委会设立专门的调解员。同时,今年该区将把管区内的用人单位信息全部录入区人力资源网,使求职者通过街、居两级网络就可查到招聘信息。另外,该区新建的位于延安三路的人力资源市场(本报曾报道)计划在本月28日开业。
    2023-06-09
    270人看过
  • 劳动局劳动纠纷调解不了怎么办
    如果劳动纠纷双方当事人之间调解无效,则会下达裁决书。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规定第四十一条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第四十六条裁决书应当载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和裁决日期。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发生劳动纠纷怎么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1、协商: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2、调解:发生劳动争议的,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的可以口头形式,也可书面形式,达成调解
    2023-03-17
    366人看过
  • 处理宅基地的纠纷应该如何调解
    宅基地纠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1)协商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2)行政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4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3)司法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4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一、确权后土地纠纷如何处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
    2023-06-23
    478人看过
  • 调解成功的两件劳动纠纷案件
    近日,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法院和乐法庭在该院领导的指导下,坚持能动司法,采取多方位的调解方式,成功调解两宗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调解成功后,双方当事人分别握着法官的手诚心言谢:非常感谢你们,是你们的耐心工作和调解让我们圆了和气。原告吴某自2005年9月份受聘到被告海南省国营东兴农场下属的海南农垦东兴中学当教师,2010年9月因学校移交地方管理,原告离开了中学。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被告也未替原告缴交社保,在数次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原告向农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被驳回仲裁请求,原告于是诉至法院,请求被告为原告补交社保以及支付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产生的双倍工资。原告潘某的父亲潘某某(已故)系被告海南省国营东兴农场的退休工人,在1998年10月到2004年8月期间被告因故停发了潘某某的退休金,后于2004年9月开始续发,原告多次向被告提出要求补发其父亲6年的退休金,但一直未得到圆满答复,潘某向
    2023-06-09
    259人看过
  • 何为劳动纠纷的仲裁管辖,如何理解劳动纠纷的诉讼管辖
    何为劳动纠纷的仲裁管辖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是指确定各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明确当事人应当到哪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由哪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法律制度。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应当根据方便劳动争议当事人仲裁,方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案件的原则确定。所谓方便当事人,是指保护当事人的权利是本法的重要目标,当事人权利行使的便利性同样是本法立法所要遵循的准则,因此,劳动争议仲裁管辖的确定应以为当事人申请仲裁和应诉提供极大的便利、减轻当事人的维权成本为原则。如何理解劳动纠纷的诉讼管辖1、劳动争议的处理采用仲裁前置的处理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一方可以依法到法院起诉。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
    2023-12-15
    337人看过
  • 劳动纠纷得以调解解决
    劳动仲裁调解协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基于双方合意而签订的协议,劳动纠纷是现实中较为常见的纠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由于各种原因,双方产生纠纷也是难以避免的事情。劳动纠纷的发生,不仅使正常的劳动关系得不到维护,还会使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因此,应当正确把握劳动纠纷的特点,积极预防劳动纠纷的发生。劳动仲裁调解协议格式样本是什么劳动争议和解协议书甲方(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乙方(劳动者):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甲乙双方因发生劳动争议,乙方于x年x月x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因甲方存在拖欠乙方劳动报酬、未依法为乙方缴纳住房公积金、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事宜,乙方被迫提出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经双方一致确认:劳动合同解除时间为年月日甲方接收到乙方通过EMS送达的《被迫解除
    2023-07-13
    6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如何处理民事纠纷调解不成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3-24
      财产类民事纠纷公安一般不予受理,如出现因民事纠纷产生斗殴等情节,公安局应对纠纷中的肇事方或过错方视情节给予相应的治安处罚:凡持械伤人或故意损坏财物者,应视情必须给予治安拘留或治安罚款的处罚;纠纷双方均有错且又均符合治安处罚条件的,必须视情分别给予处罚。治安处罚不影响对民事赔偿的调解。民事纠纷案件的调解处理,应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交由当事人双方签字生效。“调解协议书”应存档备查。对不服公安派出所
    • 劳动局应如何调解劳动纠纷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2
      1、劳动局进行调解必须遵循劳动者自愿原则和依法原则。 2、劳动者需要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立案以后仲裁委员会会给当事人寄送立案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然后按指定的时间提交证据和送达回执后仲裁委员会再发通知,告知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交换证据、确认仲裁请求及召集调解的时间。调解不成功的,则会当庭通知正式开庭的时间,双方到场开庭质证、辩论、仲裁员调查,正式开庭程序走完后,仲裁庭还会询问双方是否
    • 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调解不成的如何办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07-02
      在调解过程中,如果调解不成就应该终止调解。对此,《人民调解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民事诉讼法》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起诉流程: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
    • 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与调解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21
      一、劳动合同纠纷的解决之一:和解当劳动合同纠纷发生时首先采用的是协商和解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和解,是指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解决因劳动合同纠纷发生的争议。二、劳动合同纠纷的解决之二:调解调解不是必经程序,当劳动纠纷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调解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第三宣传法律、规章和政策,用规劝疏导的方法,促使双方相互谅解,达成一致。调解的原则是双方自愿,是否采用调
    • 扣押工资劳动纠纷如何调解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5-14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第11条的规定,经《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调解组织调解达成的劳动争议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合同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2、双方当事人可以不经仲裁程序,根据本意见关于司法确认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效力。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后,决定是否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