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遗嘱房产的继承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在法定继承开始后,如果继承人想要放弃继承,就需要在遗产分配前,以书面的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如果没有表示,视为接受继承。法律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自书遗嘱房产过户
(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1.根据理论来说,自书遗嘱是被继承人真实意思的表示,那么他对于自己财产的处分都是有效的。
2.如果他遗嘱中将房子继承给某人,那么这个人只需要拿以下证件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
(1)遗嘱;
(2)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3)申请人身份证明;
(4)房地产权利证书。
3.如果自书遗嘱没有公正不能直接办理房产过户,需要去补办公证等手续,才可以办理过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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